公告
公告本部一百十六年度「無人機農業創新應用業界參與計畫」補助申請
- 發布日期:115-10-19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10月19日
發文字號 : 農科字第1150053372號
附 件 : 申請作業手冊
主 旨:公告本部一百十六年度「無人機農業創新應用業界參與計畫」補助申請。
依 據:農業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八款及第八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止。
二、補助對象:
(一)農企業:國內依法規登記成立,利用自然資源、農用資材及科技,從事農作、水產、畜牧等產製銷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除應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應為正值,並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
(二)科技服務業:國內依法規登記成立,可提供農事生產者新興科技工具、設備或創新服務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除應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應為正值,並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
(三)農民團體:指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所組織之農會、漁會及農業合作社,且應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四)農業產業團體:指農業、林業、漁業、畜牧業相關從業組織或個人依法成立之非營利社團法人,且應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三、計畫範圍:鼓勵業者針對農用無人機進行多元技術創新與應用,促進國內無人機非紅供應鏈發展。以(1)大範圍動植物監測、(2)智慧噴灑與防疫、(3)災害預警與應變及(4)物流作業共四大應用情境為推動重點。符合「遙控無人機技術優化與應用整合」與「無人機農業應用模式擴散」申請範疇者,得提出計畫申請。
四、補助比率:計畫總經費應包括政府補助款及配合款2項,其中政府補助款不得超過總經費之50%,且配合款需小於申請人實收資本額或財產/資本/股金總額(亦即政府補助款<申請單位配合款<申請單位實收資本額或財產/資本/股金總額)。
五、計畫預算金額須以立法院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為準,若遇預算用罄,則停止辦理補助。
六、上網查詢:本計畫之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申請作業手冊,手冊內容及相關表格請至本部網站https://www.moa.gov.tw下載。
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