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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政府部門執勤犬照護管理規則」

  • 發布日期:115-10-27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 : 農護字第1150073190A號

主  旨:預告修正「政府部門執勤犬照護管理規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之二。

三、「政府部門執勤犬照護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動物保護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聯絡人:陳約僱助理。

(四)電話:(02)2312-5849。

(五)傳真:(02)2383-2605。

(六)電子郵件:peisyun@moa.gov.tw。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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