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文號9266

呼籲外界勿引起恐慌 進口蛋品均依規定標示產地資訊

  • 發布日期:112-08-27
  • 發布機關:農業部(畜牧司)

  針對本(8/27)日網傳就某家雞蛋製造業者所產盒蛋,未標示進口國家等資訊所提質疑,農業部表示,進口雞蛋等產品均應依衛生福利部產地標示相關規範,清楚標示產地、製造日期及保存(或使用)期限等資訊,確保消費者食品衛生安全及權益,倘業者有違反規定之行為,歡迎民眾向地方衛生單位檢舉。
  農業部說明,經另外購買該家市售盒蛋產品上,確有清楚標示進口產地國、製造日期及有效日期,尚無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
  農業部呼籲,進口或製造業者應依規定清楚標示相關資訊,對於不遵守規定的業者,應向相關單位檢舉並依規定裁處,對於守法的業者也應予以肯定,大家共同維護消費大眾的權益,善盡社會責任。

農業部說明,經另外購買該家市售盒蛋產品上,確有清楚標示進口產地國、製造日期及有效日期,尚無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

進口雞蛋等產品均應依衛生福利部產地標示相關規範,清楚標示產地、製造日期及保存(或使用)期限等資訊,確保消費者食品衛生安全及權益。

  • 回上一頁
  • 112-08-27: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