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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農授漁字第1091314889A號
主 旨:公告修正「臺灣地區各直轄市、縣(市)漁港類別及名稱一覽表」,名稱並修正為「漁港類別及名稱一覽表」(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漁港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附修正「漁港類別及名稱一覽表」1份。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