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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 發布日期:113-01-30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30日
發文字號:農林業字第1121701723號

主  旨:預告修正「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項。

三、「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 .gov.tw)及本部林業及保育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forest.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二)地址:10050臺北巿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
(三)聯絡人:劉技士
(四)電話:02-23515441分機671
(五)傳真:02-23217661
(六)電子郵件:m1105@fores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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