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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屏東縣新埤鄉為辦理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113年0428強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 發布日期:113-05-06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
發文字號 : 農糧字第1131108818號

主旨:公告屏東縣新埤鄉為辦理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113年0428強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屏東縣新埤鄉,救助項目為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0.1公頃為4,000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請新埤鄉公所自113年5月7日起至5月16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代理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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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5-0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