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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料油脂是否流供食用?

  • 發布日期:10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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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及各相關部會已積極推動各項管理措施,共同防堵不肖業者不當流用油脂,為國人食品安全嚴加把關,本會將持續監控並加強查察飼料油脂流向,杜絕類似情事發生。

103年9月國內發生黑心油品事件,業者違法以非食用油脂流供食用,引發國人食安恐慌,本會為飼料油脂之中央主管機關,於最短時間內推動各項飼料油脂管理措施,包括從事製造或輸入飼料油脂,須取得本會許可並須逐筆申報流向,未經許可製造或輸入者,依「飼料管理法」第26條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千萬元以下罰金,經本會加強查察並輔以重罰,已有效防堵黑心業者企圖流用管道。

本會及各相關部會共同致力防範非法油脂流用,本會積極推動飼料管理法修法,該修正案經104年2月4日總統令發布施行,修法重點為授權本會取得完整法源依據,建立飼料源頭管理及追溯追蹤等制度,維護國內飼料品質及農漁牧產品衛生安全,防堵有害物質藉由飼料進入食品鏈間接影響國人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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