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訊息澄清專區(含食安)
農藥殘留安全標準中有附表得免定容許之農藥,既然沒有安全值可參考,是否噴施農藥後可以繼續採收,而無健康上的疑慮?
- 發布日期:10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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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農友在使用農藥時,即使是得免定容許量之藥劑仍應依照登記方法正確用藥,以維護自身及消費大眾之健康及食品安全。
目前清單中藥劑主要為衛生署評估藥劑之毒性較低,依目前農委會公告使用方法下,其殘留量對人類危害不大,因此除免定殘留安全容許量標準外,使用方法通常不會建議安全採收期,政府在作物之殘留監測一般也不會進行殘留分析。 理論上得免定容許量之藥劑的確可在採收當天施藥而無殘留檢出之風險,但不代表任意用藥對人體健康完全沒有疑慮,目前相關單位均以滾動式管理持續檢討清單中藥劑之殘留及毒性風險,若某些已公告免定容許量標準藥劑經再評估後判定危害風險增加,仍可能被改列為應訂定容許量標準,相關標準及使用方法也將隨之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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