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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問答集

問1 臺星ASTEP農業內容為何?
答 市場開放:新加坡在協定生效後,農產品立即降為零關稅(星國僅6項酒類仍有關稅);我國則爭取稻米、大蒜、紅豆、去殼花生、乾香菇、乾金針等多項關稅配額產品排除降稅,至於其他重要農產品,也採取分年降稅方式,以減少對我產業可能的影響。
特定原產地規則:由於新加坡為自由貿易港,為避免第三國產品經由轉運即可享受臺星ASTEP的優惠關稅,雙方針對各項產品訂定可適用優惠關稅的原產地規則。其中初級農產品(如畜禽肉、蔬果等)多規定須在一方飼養或種植,才能享受優惠關稅;至於加工食品(如果汁、調製食品等)多要求在進口原料加工後,產品必須實質轉型或加工增值40%以上,才能享受優惠關稅。
SPS專章:臺星兩國同意在SPS方面加強技術合作,並將指派專責協調人針對相關議題進行溝通,藉此改善雙邊農產貿易之SPS障礙,將可促進我優質農產品銷往新加坡。
問2 洽簽臺星ASTEP對我農業的好處為何?
答 我國與新加坡簽署ASTEP,是繼紐西蘭之後與主要貿易夥伴洽簽的第二個完整自由貿易協定;由於星國是CPTPP重要成員,對於我國未來加入該等區域經濟整合,極有助益。
我國外銷新加坡之農產品以加工食品與初級農產品為主,由於星國絕大多數農產品及其加工品均已為零關稅,因此,臺星ASTEP對我農產品銷往新加坡之直接關稅助益不大;但我國可利用此一機會加強與星國合作,加強對新加坡的拓銷工作,並進而開拓東南亞其他國家的市場。
透過SPS合作,可排除農產貿易障礙,有助於我農產品外銷新加坡。此外,新加坡為許多國際標準制定組織(如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國際植物保護公約IPPC等)會員國,藉由雙方加強SPS合作,將有助於我國了解國際相關組織之最新發展,並透過臺星技術合作,實質參與該等組織活動。
問3 臺星ASTEP對我農業之影響與契機
答 由於我國已在談判中爭取針對稻米類產品等多數關稅配額產品採取排除降稅,加上新加坡並無生產初級農產品,因此,臺星ASTEP對我初級農產品影響不大。
藉由臺星在SPS加強合作,有助於我農產品外銷星國。此外,新加坡為ASEAN重要成員國,我國將可利用臺星ASTEP,透過星國拓展其他東南亞國家之農產品市場。
問4 臺星ASTEP我國承諾開放的農產品有哪些?
答 我國爭取將大多數關稅配額產品(包括稻米類產品、鹿茸、液態乳、大蒜、紅豆、去殼花生、鳳梨、芒果、椰子、桂圓、乾香菇、乾金針及精製糖等),將其排除在降稅清單外。另紙菸及雪茄等菸品,則於協定生效後5年後降至原關稅之80%。
至於其他農產品則區分為立即取消關稅(約占農產品總項數之66.0%)、協定生效5年後取消(約占3.5%)、10年後取消(約占25.7%)及15年後取消關稅(約占2.3%)等不同降稅時程。
由於新加坡並無生產具規模之初級農產品,且已在談判中爭取我國大多數關稅配額產品予以排除降稅,經評估臺星ASTEP對我初級農產品影響不大。
問5 政府如何防止其他國家利用新加坡轉運農產品來臺?
答 新加坡為自由貿易港,為避免第三國產品經由轉運即可享受臺星ASTEP的優惠關稅,雙方已針對各項產品訂定可適用優惠關稅的原產地規則:
(1)初級農產品(如畜禽肉、蔬果等):多規定須在一方飼養或種植,才能享受優惠關稅。以茶葉為例,必須在新加坡種植與收穫,出口到臺灣時才能享有ASTEP的優惠關稅。
(2)加工食品(如果汁、調製食品等):要求進口原料加工後,產品必須實質轉型,或規定須增值40%以上,才能視為原產。以冷凍柳橙汁為例,必須是新加坡國產柳橙加工而成的果汁,或是進口柳橙加工後,果汁的價值比原料成本提高40%以上,才能享受優惠關稅。
政府相關單位將針對來自新加坡的農產品加強原產地查核,以避免第三國產品經由轉運,享受臺星ASTEP的優惠關稅,進而對我農業造成影響。
問6 臺星ASTEP有關食品衛生檢驗及動植物防疫檢疫(SPS)內容為何?
答 臺星ASTEP有關SPS專章之條文重點包括:雙方SPS措施須按照WTO/SPS協定為基礎;雙方應就SPS議題加強合作;雙方應優先考量接受彼此SPS措施之同等效力;雙方應指派協調人進行溝通,並促成設立「技術工作小組」;以及SPS相關資訊之透明與通知等。
臺星兩國同意在SPS方面加強技術合作,並將指派專責協調人針對相關議題進行溝通,藉此改善雙邊農產貿易之SPS障礙,促進我優質農產品銷往新加坡的機會。
問7 政府在洽簽臺星ASTEP過程中,是否與相關團體溝通?
答 農業部於臺星ASTEP談判期間及談判後,以訪談、舉行座談會及參加各團體重要會議等方式,與水稻、果樹、蔬菜、花卉、雜糧特作、蜂產品及加工食品等產業,以及畜牧團體(養鹿協會、酪農協會、養羊協會等)等保持密切溝通,各團體主要關切其他國家產品是否可能藉星國轉口來臺;至於與漁業團體(鮪魚公會、魷魚公會、漁輪商業公會)之負責幹部,也多次以訪談方式瞭解產業立場,並說明談判情形與政府因應措施。
問8 我國如何利用臺星ASTEP行銷臺灣農產品?
答 針對新加坡市場具潛力之品項,如:番石榴、芒果、菇類、小果蕃茄、吳郭魚、鱸魚、石斑魚、帶殼禽蛋、稻米及蝴蝶蘭等,輔導產業相關公協會及農民團體參加新加坡國際食品展或與通路合作辦理促銷活動,開拓市場,增進產業交流機會。
新加坡在國際花卉及觀賞用魚產業之轉口貿易扮演重要角色,未來將持續輔導業者積極參與於該國舉行之國際性產業活動,以強化我國蘭花及觀賞用魚產業行銷星國,並以該國為中轉基地,積極拓展澳洲、中東及歐洲市場。
  • 發布日期:114-05-27
  • 發布單位:農業部(國際事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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