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健全農業基礎環境
九、友善漁業生產環境
(一)營造漁港安全作業場域
前鎮漁港為我國遠洋漁業重要基地,行政院於2020年12月11日核定「前鎮漁港建設專案中長程計畫(2021至2025年)」,嗣於2021年10月4日、2022年11月18日、2024年8月13日同意計畫修正,與內政部、交通部及高雄市政府共同推動,總經費計80.31億元,於2021年完成各項工程規劃設計,2022年進入實質工程階段,至2025年底完成多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及前鎮漁港深水碼頭(南碼頭段第二標)施作,將於驗收合格後正式投入漁港運作,提供大型漁船停泊之運能、獨立零批攤商營運場所,導入衛生安全規範,由中央統籌將漁業生產、衛生安全與休閒遊憩結合,促進未來產業與休憩進一步共存榮。
透過強化漁港基礎建設、提升漁業經濟、環境及防災韌性,達成推動漁港安全、永續及現代化管理的政策目標,2025年辦理正濱及八斗子漁港(含碧砂)基本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工程、南方澳漁港南寧魚市場碼頭改善工程、旗后漁港老舊碼頭整建工程(第1期)、海口漁港內突堤增設、北碼頭改善工程、萬里漁港東外堤延伸工程、羅厝漁港設施多功能改善工程、彰化漁港開發案近程(可開港營運)計畫近程第一階段防波堤及內港口開闢興建工程及布袋第三漁港泊區及港嘴疏浚工程等完工計有62案,受益漁船筏共計達7,500艘以上。
▲前鎮漁港魚市場及多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
(二)整建養殖漁業生產區軟硬體
因應近年氣候變遷,颱風豪雨頻繁襲臺,本部漁業署為健全養殖區生產環境,持續推動「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改善計畫」、「養殖漁業振興計畫」及「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賡續推動養殖區環境改善工作,其中2025年共計推動58件養殖區公用排水路、道路及海上養殖導航標識設施改善工作,另購置43組養殖區移動式抽水機,增加養殖區保護及受益面積約500公頃。
為配合行政院全國性道路交通安全宣導,漁業署於宜蘭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共計辦理7場次養殖區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逐步降低農路交通事故,推動養殖區道路交通安全建設,朝道路建設設計階段就交通安全設施設置逐步納入推動。
本部漁業署持續輔導宜蘭等7縣市計30處養殖生產區發展協會成立自主防災工作小組,並於每年汛期前至少召開1場次自主防災工作小組會議,宣導在颱風豪雨前,自主將區內魚塭水域分批調降,用以降低區域排水的負擔,以減少魚塭潰堤及養殖區內淹水的危機。
▲高雄市興達養殖漁業生產區湖內排水二中排改善工程(施工前)
▲高雄市興達養殖漁業生產區湖內排水二中排改善工程(施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