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5473
加強監控市售寵物飼料 保障消費者權益
- 發布日期:98-03-08
針對媒體報導花蓮地區犬隻食用去( 97 )年 10-12 月生產的問題飼料發生中毒事件,農委會指出該飼料廠商已與飼主進行賠償協商,且該會將持續督促所在地主管機關監控與協助飼主申訴案件之處理,另為加強監控市售寵物飼料的衛生安全,提供飼主選購寵物飼料之參考,該會已於本 (98) 年 1 月底前完成再次抽驗市售寵物飼料,黃麴毒素檢驗結果皆合格。
農委會表示,為加強監控市售寵物飼料的衛生安全,該會於本年 1 月底前由縣市政府及相關單位針對市售的各品牌寵物飼料,再次進行全面抽樣查驗,共計抽驗寵物飼料 106 件,包括 94 件狗飼料及 12 件貓飼料,經該會畜產試驗所飼料化驗中心及臺灣動物科技研究所於春節年假加班檢驗完成,檢測結果黃麴毒素含量皆屬合格,各廠牌、製造日期、批號或保存期限資料如附件 1 ,請飼主廣為利用與參考,以供選購犬飼料之參考。
農委會呼籲,請飼主繼續關注犬隻健康,如懷疑犬隻健康與飼料有關,可先查詢前述附件已檢驗寵物飼料品牌及批次,如非屬附件所列種類,可與各縣市政府動物防疫單位(附件 2 )連絡或向各獸醫診所諮詢,以提供必要的協助。此外,該會已洽請國立臺灣大學、中興大學、嘉義大學及屏東科技大學等 4 校於附設之動物醫院,提供付費之特別門診服務。飼主對所購買的飼料有疑慮時,可將飼料樣本送該會畜產試驗所飼料化驗中心、臺灣動物科技研究所及中央畜產會技術服務中心等 3 單位(附件 3 )付費檢驗,以確認飼料黃麴毒素之含量是否超量。該會並呼籲飼主之寵物飼料勿存放於高溫多濕環境中,以避免影響飼料品質。
農委會指出,關於本次花蓮地區案件該會將持續督促所在地主管機關監控有害犬飼料回收處理及飼主申訴之處理情形,隨時提供飼主必要之協助,以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