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落實各項農業施政措施
六、推動安全農業產銷體系
(一)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
「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是一種從「農場」到「餐桌」所有產銷資訊公開、透明(transparent)及可追溯(traceability)的一貫化安心保證制度。93年推動示範性計畫,評估推動之可行性。94年成立產銷履歷輔導委員會,針對米、香蕉、豬及海鱺等64項農漁畜產品,成立工作小組,制定完成標準化「良好農業規範」(TGAP),並配合辦理示範點推廣宣導、生產履歷紙本紀錄及資訊系統教育訓練共計42場次,2,100人次參與。並邀請日本專家來台至產地進行現場指導及辦理講習會,另舉辦農產品產銷履歷國際認驗證制度研討會、示範計畫執行成果發表會,並於電視新聞台或報紙中對民眾宣傳,期能提高社會大眾對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的認知。
在開發產銷履歷資訊系統成果方面,94年輔導38處示範點,共計31類品項農產品導入用戶端生產履歷登錄系統使用;開發EAN 128國際條碼列印系統,完成芒果外銷供果園16處產銷班、農會與青果合作社,以及有機農產品示範點21處導入EAN 128國際條碼資訊系統應用。另導入有機通路店3處、農會超市1處、台北市區超市3處與新竹科學園區超市1處等通路業者配合提供農產品生產履歷資訊查詢服務,並完成中英日文版台灣農產品安全追溯資訊網(http://taft.coa.gov.tw)。
95年為延續落實「安全農業」之重點工作,除針對94年已完成良好農業規範(TGAP)64個示範品項擴大推廣與教育訓練外,並選定蜂蜜、柳橙等10項消費者關切、有外銷潛力及地區性特色之農產品完成良好農業規範(TGAP)建置與其示範點輔導。同時,規劃建構從生產到銷售全程以消費者為導向之食品供應鏈示範模式,並完成「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草案法制作業。另規劃建置獨立公正之第三者認驗證制度,使消費者對產銷履歷產品更具信心。
(二)推動CAS優良農產品認驗證制度
為使國人安心使用國產農產品,保障消費者權益,本會持續推動CAS優良農產品標誌制度,產品類別涵蓋肉品等14大類,截至94年底共有258家廠商生產之6,204項產品獲得使用CAS優良農產品標章。
為確保國產蔬果安全衛生,95年起將吉園圃納入CAS證明標章規範,加強辦理CAS吉園圃產銷班養成輔導及審查工作,截至94年底累計1,750班通過驗證,吉園圃蔬果年產量達57萬多公噸,佔全國蔬果總產量之10%;另加強吉園圃產銷班實地輔導、清查及產品抽驗作業,並進行考核訓練,輔導拓展行銷通路。
95年起有機農產品納入CAS證明標章規範,並修正發布「有機農產品管理作業要點」及「申請使用CAS有機農產品標章評審作業程序」等規範。迄94年底已認證「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台灣省有機農業生產協會、財團法人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及台灣寶島有機農業發展協會等4家民間有機驗證機構,有機農業驗證面積已達1,335公頃。
此外,為因應消費者重視農產品品質與安全之趨勢,及農產品品質良莠不齊問題與「品牌驗證」之潮流,爰參考先進國家之立法先例,並斟酌我國國情及相關法規,制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草案,送行政院審議中,以確實管理農產品生產過程,確保農產品品質及安全,維護國民健康與消費者權益。
(三)加強農產品衛生安全檢驗及農用資材安全管理
- 加強農用資材安全管理
辦理蔬果及茶菁等農產品上市前農藥殘留檢驗工作,94年計抽驗211,131件,合格率96.48%,不合格者均請農民延後採收,並予追蹤教育及依法查處。
為落實肥料品質管理,累計輔導業者核發肥料登記證4,251件;並督導辦理肥料查驗工作,品質不合格者45件,分由縣(市)政府依法查處。加強農藥管理,會同縣(市)政府進行農藥聯合檢查30餘次、檢查農藥工廠11家、農藥販賣業者600餘家次,查獲販賣偽(禁)農藥23餘家;另會同檢警單位查獲非法製造及販賣業者計11家,並由檢方積極偵辦中。
- 加強漁產品產銷安全管理
推動優良水產養殖場制度,已輔導175家漁戶獲得優良水產養殖場認證,及23家水產品加工廠商通過CAS驗證標章。另推動魚市場衛生改善工作,迄今有台北等5家魚市場通過衛生評鑑。
輔導屏東科技大學等9處水產檢驗中心提升檢驗功能,並督請縣(市)政府進行水產飼料品質抽驗監測工作,輔導魚市場檢驗人員不定期進行魚貨抽驗工作。95年將持續進行養殖生產地環境監測及養殖水產品上市前藥物殘留監測,抽檢率以達20%為目標,以維護消費者食用健康及權益。
- 加強畜禽產品產銷安全管理
為防杜斃死豬非法流用,輔導5,195場養豬場與化製場簽約,查核7,682場簽約情形,違規場884件,依「畜牧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等規定處分。另補助養豬產業團體成立斃死豬集運體系,計有2,405場養豬場將斃死豬交該等集運體系送化製場化製,94年總清運量達7,700公噸。並於台中縣及雲林縣兩地區推動豬隻死亡保險業務,舉辦8場次農民投保宣導說明會,94年計有619,803頭在養豬隻完成核保,保險理賠之豬隻則送化製場妥善處理,有效防範斃死豬經非法屠宰或流為食用。
督導縣(市)政府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加強違法屠宰及斃死豬非法流用查緝,並配合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全力偵辦黑心食品等犯罪行為。94年共查緝757場次,查獲違法57件,沒入家畜136頭及肉品76,635公斤,移送地檢署偵辦計有16件、27人。
召募386名屠檢人員於全國75處畜禽屠宰場,不定期督辦執行屠宰衛生檢查,94年共檢查豬牛羊等家畜860萬餘頭,雞鴨等家禽1億7,092萬餘隻。於23個肉品市場抽驗毛豬血清21,147件,合格率達99.7%。辦理畜牧場及畜禽屠宰場上市前禽畜藥物殘留監測,計抽驗7,490件,合格率達99.44%。另抽驗市售動物用藥品673件,合格率百分之96.5%。此外,加強飼料中添加藥物之使用管理及防範狂牛病藉由飼料途徑入侵;並抽驗飼料中添加藥物4,210項次,合格率97.5%。
- 發布日期:95-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