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落實各項農業施政措施
十一、加強農田水利多元化經營管理
(一)農田水利建設三生效益
水田是適應台灣水、土資源和諧利用,所發展出之農業良好經營模式,對生態環境保護具正面貢獻,尤其是在微氣候調節、調蓄降雨減少洪災及增加地下水補注等機能,貢獻更為顯著。本會持續規劃推動一系列水田三生機能量化分析及教育推廣計畫。並於彰化農田水利會灌區試辦休耕水田蓄水推廣面積約15公頃,期使水田於休耕期間亦能發揮其生態環境保護功能。
賡續辦理農田水利設施更新及農業生產環境改善,94年共辦理渠道更新改善319公里及水工構造物1,027座;另辦理農地重劃面積250公頃,並積極推動30區早期農地重劃區之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面積2,568公頃。同時,為因應生態保育之潮流,採用生態工法辦理農田水利灌排設施之改善。
輔導南投農田水利會,建置農田水利教育園區,使土城平原擺脫長年缺水乾旱的命運,荒埔、旱田變成生產力旺盛的水田,農業生產力與土地價值大幅提升,農民生計也因此獲得改善,同時發揮工作站文物展示、教育及遊憩等多功能優質資源。另輔導利用輸水渠道落差進行水力發電,由台東水利會與民間電力公司完成簽約,於卑南鄉東城村卑南上圳第三工區興建卑南水力電廠,預估前3年每年可獲得百餘萬元回饋金,更可助於增加水利會財務收入,帶動國內綠色能源開發新契機。
(二)推廣現代化節水管路灌溉
積極推動「節水管路灌溉計畫」示範推廣,透過管路灌溉設施,其灌溉水量較傳統漫灌或溝灌等,約可節省50%水量,對於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有極大助益。迄94年底,受補助末端灌溉設施之旱田受益面積約2萬5千公頃,每年可避免增加農業灌溉運用水量達1.25億立方公尺。
(三)檢討修正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於90年6月20日修正施行,會長及會務委員改為由全體會員直接票選產生。95年6月將進行第二屆直選會長及會務委員之選舉,為因應當前實務需要,本會已於「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增訂農田水利會得從事或投資與農田水利事業相關事業、會員行使選舉權及罷免權之資格條件、提高會員登記為會務委員候選人或會長候選人之資格條件、以及違反選舉罷免事項之處罰等修正草案,並經行政院於94年11月15日函請 大院審議。
- 發布日期:95-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