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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維護山坡地水土保持與公共安全

(一)推動全方位治山防災

  維護山坡地安全及環境綠美化,辦理1,026件工程,並儘量採取生態工法,達到永續發展的目標。推動山坡地環境資源保育,辦理區域性水土保持處理14區,坡地安全基礎建設191件工程,崩塌、泥岩地區及工程週邊裸露地植生復育、撫育223處,面積1,810公頃;另辦理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治理14區,並完成核定長期水土保持計畫43區及整治工程54件。此外,配合全流域及重點集水區整體治理規劃,依據現地調查及災害分析,94年完成調查規劃25區。整合土石流災害防治、復建、嚴重地區集水區調查規劃等工作,計辦理481件工程。配合國土復育策略,辦理重建區流域聯合治理及72水災災害復建工程。

(二)強化土石流防災監測及山坡地資源保育

  建構土石流觀測網,包括全台13處土石流觀測站及行動式土石流觀測系統,完成雙軌五分區(東西雙軌、北中南花東五分區)之土石流觀測規劃,提升土石流現地觀測資料蒐集效能。運用衛星影像、航空攝影及航遙測技術,建置土石流及崩塌地調查數值資料庫,目前已調查全台土石流潛勢溪流共計1,420條,崩塌地面積43,570公頃。另運用遙測科技加強山坡地監測,針對衛星影像變異點山坡地進行現場查證,取締山坡地違規行為,94年共偵測到變異點2,417件。

(三)強化土石流防災與應變措施

  強化土石流防災與應變,完成土石流警戒區黃、紅色分級發布機制,94年土石流災害應變小組開設13次51日,投入人力3,436人次,發布土石流警戒區57次1,864條次,即時通知縣(市)政府執行警戒作為。協助縣(市)政府辦理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規劃344處、演練310場;另協助19縣市159鄉鎮市625村里,建立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計畫,保全對象28,947人。同時,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904人。

(四)活化水土保持教育宣導,落實山坡地守護管理

  深化水土保持教育宣導,榮獲第七屆行政院服務品質獎。設置22處水土保持戶外教室及教學園區,由6,256位水土保持義工及解說員,提供61萬人次戶外教學及觀摩研習。製播「活力鄉村展新貌」廣電行銷48集1,517檔次、舉辦全國水土保持義工回娘家1,057人參加。辦理水土保持月、土石流防災教育及專業訓練觀摩宣導等活動1,198場,約33萬人參加。輔導21個縣(市)政府成立水土保持服務團,協助民眾依法申報及諮詢服務。

  加強山坡地監督管理,審核山坡地開發案之水土保持計畫1,055件;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取締948件、處罰877件、移送偵辦40件。配合實務需要,通盤檢討修正「水土保持法」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分別於94年9月及12月陳報行政院審議,另一併修正「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及「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等相關子法規。

  • 發布日期:9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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