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二月份

  1. 辦理第一屆(2005年)總統農業獎,總統親臨致詞並頒獎。

  2. 舉辦「94年神農獎頒獎典禮」,總統頒獎表揚 34 位神農獎得主及 18 位模範農民。

  3. 與雲林、台南縣轄之鄉鎮農會及台肥、中石化公司協商硫酸銨肥料調配供應事宜。

  4. 受低溫與大雨影響,宣布宜蘭、新竹、苗栗等縣高接梨穗及新竹縣草莓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辦理單項作物現金救助標準;另公告苗栗縣為辦理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救助標準地區。

  5. 李副主任委員健全前往瑞士出席「G10與歐盟閉門會議」。

  6. 舉辦「吃雞起家 國產鮮雞蓋健康」記者會。

  7. 辦理「森愛台灣」植樹月活動。

  8. 辦理重建區土石流災害防救業務講習。

  9. 修正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並於 94 年 2 月 4 日發布施行。

  10. 公告修正犬貓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11. 修正改善財務貸款要點第二點及第八點規定。

  12. 修正振興農漁會經濟事業專案貸款要點第七點規定。

  13. 廢止「停泊海上未實際從事漁撈作業漁船之處置規定」,並訂定「涉案違規利用優惠漁業動力用油案件處理流程及處分基準」。

  14. 訂頒「100 噸以上漁船赴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從事捕撈鮪旗魚類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94年 100 噸以上漁船赴太平洋從事捕撈鮪旗魚類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94 年 100 噸以上漁船赴印度洋從事捕撈鮪旗魚類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94 年漁船赴大西洋從事捕撈鮪旗魚類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94 年漁船赴太平洋大西洋及印度洋等三大海域從事南方黑鮪作業應行注意事項」及「調整遠洋延繩釣漁業總船數限制作業規定」。
  • 回上一頁
  • 95-05-12:1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