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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產銷履歷委託認證實施要點簡介

企劃處 王聞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有效提升農產品安全與增加消費者信賴,自93年度起規劃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示範計畫,未來將逐步擴大推動品項及範圍,以全面實施為目標。為健全此一制度,應建立公正之第三者認證及驗證制度,以確認實施產銷履歷制度者之各項作業是否符合本會訂定之良好農業規範,同時明確區隔產銷履歷農產品與一般農產品,以增強生產及物流業者之參與意願,並確保產銷履歷相關紀錄資訊之正確性及可信賴度。

  鑒於國際間對於認證業務已有完整規範,民間亦有許多經驗豐富之認證機構,委託國內符合國際標準之民間機構辦理認證相關業務,以借重其組織、人力及專業資源,應有助於產銷履歷認證業務之推動與效能之提升。爰此,經參考國內相關認驗證法規後,於95年7月6日以農企字第0950010288號令發布「行政院農委會農產品產銷履歷委託認證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計10點(規定內容與說明詳表1),其要點如下:

  一、敘明本要點訂定宗旨。(第一點)

  二、敘明本要點重要用詞內涵,爰就農產品、產銷履歷、認證及驗證予以定義。(第二點)

  三、農產品產銷履歷體系之推動為本會創新之重要施政,爰訂定應辦理之重要工作事項。(第三點)

  四、認證機制之建立是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的關鍵工作,為借重民間經驗,提升認證業務效能,規定得委託民間機構辦理事項,並明定受託機構之資格。(第四點及第五點)

  五、規範委託方式、監督管理事項及得終止委託之要件。(第六點至第十點)

  附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產品產銷履歷委託認證實施要點規定內容與說明 DOCX /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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