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規劃推動新農業運動施政措施
二、培育活力農民,強化農民照護與福利
-
推動漂鳥及園丁計畫
為培育青年農民,推動漂鳥計畫,分「漂鳥營隊」、「漂鳥築巢」、「漂鳥圓夢」三階段進行,對象為18至35歲之青年,規劃不同類別之農、漁業體驗活動,使其學習追尋生活真理,磨練生活能力,並鼓勵青年們成為農業領域的「留鳥」,投入農業生產行列,以改善我國農業人力老化、勞力不足之問題,至8月底已舉辦13梯次,258人參加。
此外,推動「園丁計畫」,針對年齡35歲以上有興趣從事農業,但無營農經驗者,或35歲以下目前已從事農業經營,想要進一步強化其農業知能者,提供每梯次5天4夜的訓練課程,使其瞭解農業產業發展機會及潛力,以引進農業活水與新觀念;由於報名參加者相當踴躍,由原規劃1梯次增為10梯次,訓練人數400人,自9月下旬起陸續開課。
-
推動農民終身學習
為解決目前農業經營者年齡偏高、教育程度相對較低,且彌補目前農漁民教育訓練偏重生產技術,系統化之經營管理教育明顯不足問題,除已積極推動「漂鳥計畫」,提供18至35歲知識青年體驗農業的機會,於獲得社會大眾熱烈迴響後,復為35歲以上有意從農之社會人士開辦「園丁計畫」外,乃再研議辦理農業經營「深耕計畫」,以協助目前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民加速養成現代化經營管理技能,以期達成「經營深耕,農業紮根」之目標。
為強化及提升我國農業人力資源及素質,透過參與式的教學,截至95年8月止,計辦理農業推廣人員訓練共17梯次724人。並輔導農民學習網路技能等培訓班,合計培訓210人。另輔導新設立農業區域教學中心4處,持續強化已設置區域教學中心13處,成立數位專家輔導團隊,提供輔導、諮詢與診斷等服務。
為因應農漁業環境改變,持續辦理農漁民第二專長訓練,俾增加其農業外收入,安定其生活。截至95年8月止,開班訓練88班,訓練490人。
加強漁船員訓練,培育優質漁業人力,確保漁船(民)海上航行作業安全,目前已辦理134期,結訓人數5,346人。此外,運用漁訓貳號訓練船,辦理漁船船員海上實務訓練,推展海洋資源保育、海洋文化等宣導工作,目前已辦理5期,結訓人數184人。
(二)建構農民生活支援體系
-
普及老年農民生活改善輔導
推動農村高齡者生活改善工作,辦理高齡者生活改善班145班7,725人,及照顧服務員訓練73人。並輔導28個農村社區生活中心運作及新設1個農村社區生活支援中心,培育志工794人,服務農村失能者家庭及高齡者,增加農村就業機會。
-
強化農家婦女輔導
組織農村婦女人力資源成立田媽媽班,運用農漁村特色材料,結合休閒與文化產業,發展地方特色料理及產品,計創造500名農村婦女就業機會。另強化家政班組織功能,輔導辦理1,933班訓練44,292人。
(三)輔導農漁民團體轉型
-
強化農民團體組織人力素質及業務
為強化農民團體組織管理人力素質及業務,於95年5月修正發布農會考核辦法,同時,輔導平溪鄉等16家經營困難農會發展經濟事業。此外,辦理農會總幹事群英會、農會核心幹部訓練,以及培訓農會農村旅遊事業等研訓活動。在農田水利會方面,辦理農田水利會業務檢討與營運輔導工作,推動辦理相關法規研修、政策宣導、人員技能訓練,及探討未來發展之課題,期發揮農田水利事業三生功能。
-
強化農業金融體系
(1)改善農漁會信用部經營:本會農業金融局自93年1月30日成立後,各項業務及財務指標均明顯改善。截至95年8月止,在營運規模方面,放款6,456億元,較94年底增加507億元;在風險承擔及獲利能力方面,淨值861億元,較94年底增加38億元、95年1至8月獲利59億元,94年度獲利28億元;在放款品質方面,逾期放款585億元,逾放比率9.06%,呆帳覆蓋率30.19%,分別較94年底減少64億元、1.85個百分點及增加1.88個百分點。關於31家信用部讓與銀行承受之農漁會重新設立信用部之申請案件,除依本會訂定之「經銀行承受信用部之農漁會申請重新設立信用部之審核基準」審核外,並就該等案件審慎評估其競爭力、營運空間、經營團隊、當地農業人口及金融機構分布狀況等因素,從嚴審核。
(2)協助全國農業金庫落實各項法定任務:透過輔導信用部改善逾放比率,與經營、協助信用部拓展各項農貸業務等方式,保障農漁民存款權益,並提供農業經營所需資金。另開發設計「農產品專案外銷貸款」、「農業菁英專案消費貸款」等產品,供農漁民申貸,至95年8月底之放款餘額計約84億元。
(3)有效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95年除加強貸款之宣導及輔導工作,並採取整合貸款項目,放?貸款條件,簡化作業手續,及加強查核管理。95年截至8月止,實際貸放342億元,受益45,200位農漁民。由於農漁民需求殷切,95年原列300億元額度遠不敷需求,業先後兩次計追加110億元辦理。
(4)加強農業信用保證功能:對甫於95年起改隸本會主管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督導其加強推展業務,健全財務,落實風險管理,以發揮其協助推展農業融資及分擔農業金融機構風險之功能。
(四)強化農漁民福利措施
-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自95年起,由每月4,000元提高為5,000元,使老年農漁民的經濟安全,獲得更多的保障。截至95年8月止,計發放271.87億元,71.95萬位農漁民受益。另辦理6場宣導說明會,協調直轄市、縣(市)政府按月提供社福及戶役政媒體資料,加強審查比對作業,減少重複或溢領案件發生。
-
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
為協助農漁民之子女就學,提供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95年第1期發放10.18億元,15.7萬人受益。並建置排富及查核比對機制,洽商財政部、教育部及學校協助查核比對,95年第1期計篩除1.46萬件、金額0.98億元。
-
健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為減輕農(漁)民災害損失,協助農(漁)民儘速恢復生產,依照農業天然災救助辦法規定,辦理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截至95年8月止,已先後公告苗栗等12個縣(市)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