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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農地銀行的思維與構想

企劃處 簡俊發
張志銘

壹、前言

  「農地銀行」一詞,係源自日本之用語,原係日本政府為解決農地買賣雙方相對之交易產生之一些困擾,例如口頭契約上之誤解、農家間心理上之顧忌等,規劃由特定公法人居中處理,藉以促進交易之進行並可避免困擾,同時也藉由特定公法人之參與,讓農地可集中在一定之平台下,將願意出讓之多數農地集中轉讓給單一經營人,以促進農地經營之集團化及經營土地之整體化,達到促進農地利用之目標。

  增進農地經營效率,達到適地適作之目標,為農地利用之重要目標,但以我國目前農家經營面積有限,且受限於農地持有細分嚴重,農地產權處理複雜,也直接影響了農地流通速度及農地利用效率。另為促進農業經營效率,本會積極推動年輕人力或農企業法人投入農業行列,如漂鳥運動、園丁計畫等,有意加入農業經營行列之人力,對如何購買或租賃農地之需求殷切,面對資訊來源分散及有限情況下,奉本會主任委員指示,參酌國外已有之作法,在現行法制基礎下,研議農地銀行建置與規劃作業,以服務農民,並促進農地有效率之利用。

貳、農地銀行建置之方向與目標

一、建置之思維

  (一)以服務農民為導向,讓有意加入農業經營者能容易找到自己需要的土地,也能讓現有經營者想辦理擴大農場經營時,能有買賣或租售土地之統一管道。

  (二)發揮地方農會服務角色,應用現行農業發展條例地二十二條之一所規範之「主管機關為促進農地流通及有效利用,得輔導農民團體辦理農業用地買賣、租賃、委託經營之仲介業務」規定,並由政府訂定獎勵與輔導辦法,建立推動機制。

  (三)各部門共同參與與協調,包括行政部門、地方農會或農民團體、農民均為規劃推動之不可或缺之角色,應用平台作業或教育訓練方式,各依特性參與或實施。

二、目標

  農地銀行之建置,係以服務農民、促進農地利用效率為最終目標,計畫之實施,預期將可達成下列之目標:

  (一)建立農地租售資訊平台與網絡:規劃並建置以農民需求為主之農地銀行資訊平台,提供農地租售服務、農地利用管理知識、便民服務、意見交流、農地資料查詢等功能,可讓農民有統一之農地買賣或租賃資訊查詢窗口,並能簡易的操作及使用。

  (二)強化農會之農地仲介服務:輔導並獎勵農民團體辦理農業用地買賣、租賃、委託經營之仲介業務,服務農民,並促進農地有效利用。

  (三)落實農業新政策與目標:配合新農業運動推動農業漂鳥體驗、留農築巢、園丁計畫等政策,協助農業生力軍取得經營農業之農地。

參、建置構想與作法

一、平台設計

  農地銀行之建置,必須先建置一共同平台,作為各參與者參與或取得資訊、或提供仲介服務,因此,參酌日本之作法,以公開化方式,採平台設計方式,提供隨時之服務,需要買地或賣地、租賃農地或經營農地者,在平台中可取得相關之資訊。農地銀行同時也提供農地買賣必要性之法令與常識,並以使用者角度設計簡易便利的網頁,提供必要性的服務,農地銀行的設計構想如圖1 DOCX / pdf / odt

二、作業規劃

  農地銀行之建置,為一創新性之業務,規劃將自96年度開始,依據需要分年度性辦理。茲將96年作業規劃,說明如下:

  (一)開發與建置農地銀行資訊平台:於96年上半年完成農地銀行之資訊平台開發及建置與系統之測試事宜,並規劃由農會提供農地租售資訊,強化服務功能。配合資訊平台開發,初期應有20個以上區域代表性農會參與,全年度預計有200家以上農會參與系統運作及辦理仲介服務業務。

  (二)辦理教育訓練講習:以全面參與角度,辦所有農會參與農地與仲介法規之基礎法規教育訓練,並按農會參與意願分類引進有意願全力配合之農會加以優先教育訓練。

  (三)加強宣傳與推廣:

  1. 配合於漂鳥計畫、園丁計畫等活動加強宣傳與推廣運用。

     

  2. 資訊平台開發、測試完成,區域代表性農會也可上網操作後,預計於6月下旬辦理農地銀行網站開站記者會。

  (四)訂定輔導農會獎勵實施要點:配合農業發展條例第二十二條之一規定,研定輔導及獎勵農會辦理農業用地買賣、租賃、委託經營之仲介業務實施要點。

  (五)辦理農會經營績效之考核:將農會之參與配合程度及經營績效納入現有之農會考核工作。

肆、實施對象與預期效益

  本計畫之實施對象包括農漁民(含有心經營農業者)、農會、農政機關,由農會與農政機關共同推動具有農業資產交易與農地政策規劃應用之農地銀行建置計畫,預期可達成下列效益:

一、農漁民方面

  (一)藉由資訊平台取得經營農地媒合及交易的服務網絡。

  (二)藉由專業資訊服務與交流平台,提供農業發展及農地利用之訊息,減少不必要的交易糾紛。

  (三)落實新農業運動農業漂鳥體驗、留農築巢及園丁計畫等農業新政策與目標。

二、農會方面

  (一)協助各農會增加多元化服務觸角,並增加農地仲介服務業務收入。

  (二)配合建構交易資訊網絡,加速農地流通,促進農地利用。

  (三)配合農會信用部貸款,擴大農民經營規模及取得農業發展所需資金。

三、農政機關方面

  (一)促進農地流通,便利農民取得所需農地,活化農地利用與擴大經營規模。

  (二)建立輔導及獎勵農會辦理農業用地仲介業務之機制。

  (三)透過資訊系統之開發與推廣,導引農民團體積極協助於特定農業生產區域之農地經營規劃與調整。

伍、結語

  土地為農業生產的基礎,適宜耕作的優良生產環境,為有意投入農業行列者的必然選擇,然受限於我國國情,農地流通的方式與速度仍狹窄有限,造成諸多土地廢耕或閒置不用,不利於整體農地利用的提升,相對的也增加新進農民或現有農業經營者,取得或擴大經營所需農地的困難。

  農地銀行建置的理念,在於發揮農會在地方基層深耕的基礎,依據現行法令中農會可提供仲介服務的規定,利用統合性查詢及媒合平台,讓農地買賣或租賃雙方,經由資訊的流通與農會之服務,各取所需,進而讓可耕作農地能地盡其利,維持優良生產環境區域利用的功能,讓地區農業發展更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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