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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農業結構改革,發展農業知識經濟

(一)改善農業生產結構
  1. 科技創新研發

      為強化我國農業之永續競爭力, 持續農業科技創新研發。新開發之重要技術與研發成果,包括:選育木瓜全雌株,提高採收品質整齊度;開發竹黃與竹炭製作技術,提高林產業經濟效益;開發多項水產種苗繁殖技術,確保我國水產種苗技術之領先;成功開發牛與羊胚性別鑑定技術,加速母畜族群之擴增,進而提昇酪農之收益與產業發展;建構符合國際標準之6項基因改造生物安全性評估核心設施;開發動、植物疾病快速檢測套組,提升農漁產品生產品質與競爭力。

      為促進農業科技研發成果之運用,辦理第二屆農業技術交易展與技術商談會,展出93項優質技術與產品,另參與「2006臺灣生技月展覽」與「2006臺北國際發明暨技術交易展覽」。推動研發成果商品化方面,針對擬改制為國家農業研究院之本會所屬9個試驗研究機關,進行農業科技研發成果盤點與分析,篩選具潛力之優質成果10項進行事業化導引;並續辦橫跨技術、管理及智慧財產之農業跨領域科技管理人才碩士學分班,其中有2/3學員來自產業界,藉此提升農業技術商品化等跨領域知能。

      95年度農業科技研發成果與運用之績效顯著,共育成15項動、植物新品種,獲得國內外專利31件,辦理79項技術移轉,技轉收入金額逾3,253萬元,其中技轉數與收入金額較94年度分別大幅成長184%與216%。

  2. 產業科技化

      推動設置5 處農業科技園區,以建設臺灣成為亞太農業生技重鎮暨亞熱帶花卉中心。設址於屏東縣之中央主導型「農業生物科技園區」第1期海豐基地233公頃土建、管線等工程已完工,至95年12月底核准進駐廠商42家,投資額18.6億元,於95年12月13日舉行開園典禮,5家進駐廠商已開工動土。臺南縣「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已完成營運服務中心、國際花卉展覽中心等公共建設與第1期園區基礎工程,第1、2期園區審查核准29家業者進駐,可租用地出租率100%,10家進駐業者已開始生產。彰化縣「國家花卉園區」已完成花卉生產專區示範溫室工程並委外經營,另完成設置22處衛星生產示範區、景觀苗木生產專區53.12公頃第1期工程,全區預定96年完工。「嘉義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BOT案,嘉義縣政府於95年1月13日與得標廠商簽訂投資契約,審查核准2家先期進駐廠商,6月30日舉行開工動土典禮,自來水引水工程進度已完成90%。「宜蘭海洋生物科技園區」進行整體規劃中。

      為鼓勵農業企業主動投入經費於自行研發,或將已有初步研發成果之技術與產品商品化,並獨享研發成果所產生之智慧財產權,以加速農業科技之產業化,本會於95年9月29日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促進農業企業研發輔導辦法」,將於96年度正式實施。

  3. e化農業產銷

    (1)為提供安全、安心之肉品,進而增加產品價值,提高畜牧業者收益,95年開始執行「運用RFID產銷管理系統價值鏈增益與病死豬追蹤先導計畫」,以建置養豬自動化飼養記錄資料庫平臺及好畜圃(HACCP)即時監控系統,並利用網際網路供消費者查詢飼養培育過程及各項檢疫資訊。

    (2)在推動產銷履歷可追溯資訊化方面,規劃增加建置「臺灣農產品安全追溯資訊網」日文版網站(http://taftj.coa.gov.tw),設計符合日本消費者熟悉之查詢版面及語句,提供臺灣農產品履歷資料檢索、履歷一覽表、產業與制度現況等功能,協助我國業者拓展輸日市場。而花蓮及臺南等區農業改良場為協助農民導入產銷履歷制度,分區辦理教育訓練及宣導講習。臺中區農業改良場亦推動建立葡萄產銷履歷制度,於試驗田架設田間微氣候監測系統,供消費者遠端觀察葡萄生產管理情形。

    (3)完成臺灣農產品基礎分類編碼,將RFID技術應用於高雄市花卉批發市場花卉立式容器與條碼化供貨、理貨示範系統,加速理貨速度及正確性。

    (4)臺中區改良場於彰化縣大村鄉臺大蘭園及竹塘鄉翠禧蘭園建置蝴蝶蘭遠距動態影像行銷系統,供買主遠距甚至越洋觀看蘭園動態影像,過去一年,客戶數量增加約20%。

    (5)農業試驗所對重要農地進行土壤採樣及分析,利用資料庫製作地區土壤特性資訊,並與改良場合作辦理11場研討會,向農友宣導合理化施肥的觀念。

  4. 農畜產業轉型升級

    (1)輔導園藝產業發展,推動芒果、鳳梨、香蕉、荔枝、木瓜、柑桔、葡萄、番石榴、楊桃、鳳梨釋迦、蓮霧及棗等12項水果設置優質供果園4,183公頃;另受理農作物品種權申請83件,審查核發品種權50件,加速優良品種更新,提升產業競爭力。

    (2)輔導雜糧產業,朝精緻化發展,辦理農工契作產銷示範290公頃,農產品產銷履歷示範60公頃,設置落花生良種三級繁殖圃50公頃。推動茶葉廠農合作,參與之製茶廠141家,茶農1,438戶,茶園面積1,750公頃,建立品質全程管控,產製優質安全茶產品。

    (3)選出8家優質酒莊及6種優質酒品。完成養生紫米產製技術及運用法國天然甜酒釀造法開發金香葡萄酒等2項技術移轉。

    (4)持續輔導新式養豬生產體系示範場26場,提高仔豬育成率10~15%;辦理豬種改良,篩檢高肉質基因種豬3,550頭及緊迫基因檢測1,018頭,供應優良種公豬精液32萬劑;輔導白毛豬產製銷體系2處及優良黑毛豬肉產製銷體系6處,擴大行銷通路。另加強辦理乳牛群性能改良,提升泌乳能力及降低生產成本,並辦理優良鹿場評鑑。

    (5)輔導家禽屠宰場建立屠宰前藥物殘留檢測之自主品管制度計20家,白肉雞之藥物殘留合格率達98%;因應傳統市集禁宰活禽政策,公告「輔導設立家禽屠宰場申請補助作業要點」,核定同意屠宰場業者之用地變更編定計12家。

  5. 漁業國際化及轉型

    (1)為落實國際責任制漁業管理,推動「遠洋漁業管理及產業重整方案」;為調整海洋漁業規模,實施拆減大型鮪延繩釣漁船101艘,收購漁船(筏)270艘;為提升漁業管理強度,輔導漁船裝設船位回報器累計1,945艘;國際漁業組織肯定我國漁業管理能力,於95年11月ICCAT第15屆特別會議時,給予我國合作非會員身分及恢復大目鮪漁獲配額1萬4,900公噸,於太平洋與印度洋等區域漁業組織之現有權益亦獲維持,提升我國漁業形象。

    (2)為養護沿近海漁業資源,推動生態漁業,針對具有嚴重危害資源或破壞生態之漁業,如鱙、珊瑚、飛魚卵、鯨鯊等漁業,採漸進從嚴管制措施及建構人工魚礁25萬立方公尺及放流石斑等魚苗1,000萬尾;為使養殖產業與生態和諧,推廣循環水養殖技術推廣戶48戶;輔導無用藥生態養殖,規劃臺南縣及雲林縣等5處210公頃為示範養殖區,及辦理推廣講習。為保障漁船(民)海上作業安全,推動安全漁業,並依「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請海巡署協助海上護漁;為落實公平正義原則,改採以漁船航程作業時數核配優惠油量;另為遏止漁船用油流用,查獲違規事件135件,非法流用油量108萬公秉。

(二)加強全球布局行銷

  1. 農產品國際行銷

      面對全球化競爭以及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前提下,本會自93年起實施「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方案」,積極拓展農產品國際市場,實施加強國外促銷活動、排除農產品外銷關稅與非關稅障礙、建立以外銷為導向之產品供應鏈,以及提供外銷資訊、培育人才等策略,帶領臺灣生產之優質農產品走入國際市場。95年四大旗艦產品出口值為1.2億美元,與94年出口值比較整體成長11%,依次為蝴蝶蘭成長31%、芒果成長20%、臺灣鯛成長5%,僅烏龍茶略下滑4%。

      面對未來全球農產品貿易的更趨自由化,本會於「新農業運動」推動農產品全球佈局行銷政策,未來三年出口值將成長20%。為達到此項目標,將執行(1)掌握國內外市場脈動,推動整體性行銷策略;(2)強化品質管理,建立穩定的外銷供應體系;(3)提昇業者經營能力,強化農產品競爭力;(4)建立優質形象,深耕全球市場;(5)排除農產品關稅與非關稅障礙等五個策略,我國另將對於農產品成立外銷專區,加強生產供應鏈,並積極建立外銷農產品之產銷履歷,提升品質,穩定供貨數量,以積極拓展國際市場。

  2. 計畫產銷預警處理機制

      95年氣候平順,農產品豐產,為迅速有效去化超產之優質農產品,穩定價格,成立「農安專案」,在農糧署設立銷售平臺,建立各機關學校與企業團體等之聯絡窗口資訊,若遇有農產品產銷失衡情形發生時,即啟動「農安專案」,將優質農產品優惠訂購辦法資訊由該平台傳遞各聯絡窗口, 接受訂購。95年共促銷香蕉600餘公噸及柳橙2,400餘公噸,有效穩定香蕉及柳橙價格。

      為因應新農業運動強化計畫產銷預警處理機制,自96年度起,本會規劃辦理農作物種植申報登記與九五處理機制,冀有效掌握重要農產品之產銷資訊,達成供需平衡,穩定農產品價格,確保農民收益,就重要及敏感性農產品,研訂產銷平衡輔導措施與規範。依產業特性分別訂定「重要農糧產品生產申報預警處理要點」、「重要養殖漁產品生產申報預警處理要點」與「重要畜產品生產申報預警處理要點」等,在農糧產品方面,選定香蕉、柳丁、木瓜、鳳梨、大蒜、洋蔥、落花生等7項;養殖漁產品方面,選定虱目魚、臺灣鯛、鰻魚、鱸魚、石斑魚、文蛤等6項;畜產品部分,選定毛豬、白肉雞、土雞及雞蛋等4項產品辦理生產申報。另一方面,考量產業動態發展情勢與輔導之需,逐年檢討作必要調整,且對於非屬以上所列農產品以外之品項,在經本會評估有採取輔導必要時,亦得依相關要點辦理輔導措施,冀使重要農產品供需穩定,嘉惠農民與消費者。

(三)建構安全農業體系

  1. 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

      面臨當前全球化競爭、消費者對食品的安全安心要求與主張日益殷切期盼下,本會自93年起參採歐盟及日本等先進國家之作法,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示範計畫,95年更將其納為新農業運動重要政策措施,成果包括:

    (1)擴大建立「良好農業規範」(TGAP)

      已制(修)定完成農糧產品、畜禽產品及漁產品等75品項農漁畜產品之「良好農業規範」(Taiwan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TGAP),並將持續檢討增訂以滿足國內及外銷業者需求。另因應推薦用藥不足問題,94及95年規劃辦理藥劑擴大使用及篩選試驗,已完成65種。

    (2)規劃資訊管理與追溯平台

      輔導81個農業產銷班依標準化「良好農業規範」進行生產管理及資訊化之作業,並建置完成「臺灣農產品安全追溯資訊網」(http://taft.coa.gov.tw),讓消費者能迅速查詢具產銷履歷農產品生產紀錄等相關資訊,提昇其對產銷履歷的臺灣優質農產品之信賴,以塑造臺灣優質農業品牌形象。

    (3)建構公正的第三者認驗證制度

      為建立符合世界潮流並與國際同步之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本會陸續公告「農產品產銷履歷委託認證實施要點」、「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管理作業要點」及「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機構認證規範」等行政規則,並委託全國認證基金會辦理農產品產銷履歷認證業務,自95年12月8日起開始受理驗證機構申請認證,預定於96年6月之前將有驗證通過並標示產銷履歷農產品上市,確保產銷履歷農產品之公信力及真實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2. 輔導有機農業發展

      本會已將有機農業列為新農業運動之代表性指標項目之一,輔導農友擴大有機農業生產、提升栽培技術、強化認驗證規範及行銷通路等措施,以達成有機農業生產面積3年倍增之目標。迄95年12月底已認證之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有「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臺灣省有機農業生產協會」、「財團法人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及「臺灣寶島有機農業發展協會」等四家,驗證合格農戶898 戶,面積1,708 公頃,包括水稻、蔬菜、果樹、茶樹及其他作物。

  3. 強化動植物防疫檢疫

    (1)持續推動豬瘟及口蹄疫撲滅計畫, 95年之預防注射率超過90%;推動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範措施,持續加強疫情監測及補助養禽養豬場設置圍網;加強犬隻疾病防治;於澎湖地區進行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試辦計畫,執行情形良好;推廣利用性費洛蒙及低毒性藥劑進行農作物病蟲害整合性防治;推動東方果實蠅區域共同防治;辦理入侵紅火蟻緊急防治,有效掌控疫情。另針對惡性動物傳染病及植物重大疫病害蟲進行監測,結果證明我國仍為狂犬病、牛海綿狀腦病及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地中海果實蠅及蘋果蠹蛾等重大疫病害蟲之非疫國。

    (2)積極拓展出口市場,已獲致雛禽與種蛋輸出日本、馬匹輸出卡達、鵝蛋輸出中國大陸、鮮果實輸出日本、韓國、紐西蘭、智利及附帶栽培介質之蝴蝶蘭苗輸出美國等檢疫協商成果。配合進出口貿易需要,95年辦理動植物及其產品輸出檢疫數量約36萬公噸,輸入檢疫數量約1,400萬公噸,均經檢疫合格後放行。全年查獲走私動物包括禽鳥類898隻及動物產品共約66公噸,均已銷燬處理,有效確保我國為非疫區。

    (3)為加強入境旅客及郵件檢疫設有16組檢疫犬隊,分別派駐於國際航空站、國際郵件處理中心及金門水頭碼頭執行偵測任務,95年截獲活昆蟲、活植物、種子、水果、肉類製品等約達39公噸,並加以銷燬,有效確保我國為非疫區。

(四)推動農業政策變革

  1. 休耕農地發展生質能源及景觀作物

      因應我國加入WTO,調整國內稻米產業結構,自90年起持續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輔導農田輪作地區性特產或辦理休耕措施。在休耕措施方面,除輔導種植可增進農田地力的太陽麻、綠肥大豆等綠肥作物外,配合國家能源政策及「新農業運動」政策,輔導符合規定之原稻田、雜糧田及契作蔗田栽培生質能源作物及景觀作物,增進休耕田利用及效益。

      於雲林、嘉義、臺南等縣休耕農地,種植能源作物大豆及向日葵計1,721公頃,所產製生質柴油全數供應經濟部能源局「能源作物綠色公車」計畫使用,藉由推動休耕農地種植能源作物,將有助於帶動農業整體發展、穩定農村就業及美化農村景觀之目的,創造農業、能源與環保三贏的新局面。

      此外,配合發展地區性休閒農業,鼓勵各縣市政府規劃於休耕田種植景觀作物,比照休耕種植綠肥給付每期作每公頃45,000元,以塑造農村景觀,發揮農業生產、生態與生活之三生功能。95年度計有臺北縣、宜蘭縣等16縣(市)專案規劃於休耕田區種植大波斯菊、黃波斯菊、向日葵、百日草及青葙等景觀作物,種植面積達2,340公頃,有助於帶動產業文化活動之人潮及美化農田景觀。

  2. 休耕農地環境給付

      因應加入WTO,農業施政應符合其規範,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持續調整水稻、雜糧及甘蔗等政府保價收購作物生產規模,輔導農民輪作地區性作物,或辦理符合WTO「綠色措施」規範之休耕措施,使有限資源作有效之分配與利用,並維護農田地力。

      95年稻作面積調降為263,194公頃,接近年度計畫生產目標;保價收購雜糧面積降至7,207公頃,契作原料甘蔗種植面積降至2,292公頃,協助達成降低農業境內支持之目標。

      為維護農田生態並兼顧農民收益,輔導輪作地區性作物者,一般輪作獎勵每期作每公頃給予2.2萬元,集團輪作者為2.6萬元;辦理休耕者,種植綠肥或景觀作物每期作每公頃給付標準為4.5萬元,種植能源作物者給予環境給付4.5萬元及資材與生產作業費上限1.5萬元,辦理翻耕者為3.4萬元。95年第1、2期作實際推動輪作休耕面積265,300公頃,發放農民輪作獎勵與休耕直接給付約108.3億元。

      另為強化休耕農地環境給付措施,提高農田的利用效益,正通盤檢討現行輪作休耕政策,將規劃優先輔導農地種植能源及景觀作物,以豐富田園景觀;獎勵輪作具市場潛力且產銷無虞作物,以擴大經營規模;並嚴格規範田間管理措施,以維護農耕環境。

  3. 農業保險

      95年辦理成豬死亡保險,成效優良,計有315萬餘頭在養豬隻納入保險,涵蓋臺中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縣、高雄縣、屏東縣、新竹市、臺中市及臺南市等10縣市,執行結果超過計畫目標。本業務由臺灣省農會暨各級地方農會作為承再保單位,保險費由政府與農民各負擔7成與3成,由縣市政府暨所屬家畜疾病防治(動物防疫)所、相關養豬產業團體及集運化製業者負責宣導與查緝核認。實施以來,查獲之斃死豬非法流用案件明顯降低,轄區各化製場總化製原料量大幅成長,顯示本政策對強化源頭管理、防範非法流用、提升肉品衛生安全及健全養豬產業經營,確有實質助益。未來將擴大辦理規模,預定3年內達到斃死豬全面回收化製之目標。

      另賡續全面辦理豬隻及乳牛死亡保險,舉辦全國性講習會,加強宣導斃死豬妥善處理再利用體系,及推廣飼養管理、疾病防治觀念。同時辦理推動家畜保險業務競賽,對辦理成績優良之縣(市)政府及農會予以獎勵。

      同時,進行漁船保險制度改革措施,研議將全國所有漁船全數納入,保險費用由政府全額負擔,達成政府照顧漁民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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