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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營造魅力農村,活化農村生態環境

(一)發展生態休閒旅遊
  1. 發展休閒觀光農漁業及森林生態旅遊

      在輔導休閒農業區及休閒農場方面,截至96年8月止,累計劃定57處休閒農業區,另有4處業經審核符合劃定標準,已辦理公告中。並依各區之發展需求及特質,邀集學者專家組成專案團隊辦理評鑑及輔導協助。另依休閒農業區評鑑結果,於宜蘭、苗栗及台東縣選出具國際觀光水準之休閒農業區3處,分年辦理資源配置、細部規劃及實質建設。此外,加強台灣休閒農業國際行銷,評選套裝旅遊商品、設計農業體驗活動、參加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及台北等國際旅展、建立媒體與旅遊業者通路合作。

      在協助休閒農場籌設與經營管理方面,截至96年8月止,累計輔導326家休閒農場取得籌設同意文件,其中有124家取得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另辦理休閒農業產學合作計畫,提供81位在學青年參與休閒農場工作訓練,並媒合2梯次計70位畢業青年進入休閒農場職前學習。此外,邀請餐旅學校及飯店專家學者指導田媽媽美食料理班及休閒農場烹飪技巧,以在地食材調製美味健康料理及加工產品,並參加2007台灣美食展,獲得大眾好評及各方媒體報導,增進農家收入。同時,輔導開發56項具地方特色創意伴手產品,加強包裝設計、改善及宣傳。

      為促進漁業多元化發展,改善生產區及鄰近漁村社區整體景觀環境,並鼓勵當地居民及業者結合特有文化資源,發展休閒漁業,96年於花蓮縣壽豐鄉等6處休閒漁業生產區辦理環境改善及景觀綠美化工程,並協助宜蘭縣朝陽里等5處漁村進行整體規劃;賡續推動漁港轉型多功能利用及觀光休閒發展。

      持續推動森林生態旅遊,規劃16條生態旅遊遊程路線,96年舉辦160場次行銷與體驗活動宣傳,截至8月底計有230萬人次參與;並選定遊樂區內54條步道進行環境衝擊評估、水質及空氣品質監測,確保生態旅遊地環境品質。

      發展我國長宿休閒(Long Stay)產業將俟交通部擬具Long Stay整體計畫報奉行政院核定後據以實施。96年下半年配合整體推動計畫之規劃,本會配合辦理Long Stay產業研究規劃部分,收集整理日本各級政府推動團塊世代短期移居農村政策,供我國相關政策參考,並將針對台中、彰化、雲林、嘉義及屏東縣等中南部地區進行鄉村地區發展長宿休閒產業可行性分析及調查工作。

  2. 營造健康活力的農漁村

      營造鄉村新風貌及魅力、活力農村,獎助農村發展多元化活動145案,並協助改善鄉村地區整體環境,提升生活環境品質,截至96年8月底止,已核定工程490件並積極辦理中。首屆「十大經典農漁村」活動,已於96年3月完成選拔暨頒獎,未來將針對經典農漁村進行景點形塑及一系列行銷推廣活動。此外,為形塑特色漁村社區,辦理台南縣溪南村等41處漁村社區環境改善工程。

      在培育社區發展人才方面,為建立居民學習及培養鄉村規劃知識與技術,輔導成立6個「魅力農村工作坊」;並辦理深化鄉村培力100班次,受訓人數將逾3,000人次。

(二)推動生態環境永續發展

  1. 建構綠色廊道

      推動平地及海岸造林,配合獎勵與補助措施,輔導農民及農企業於休耕農地造林,發展平原綠境休閒產業;並於沿海地區之海岸保安林,進行植生復育,改良沿海地區自然環境生態景觀。截至96年8月底止已完成300公頃。另為維護綠色及優質生活環境,透過社區等民間組織,選擇適當造林季節,補助200個社區發展協會辦理植樹工作。

      整合生態旅遊網絡,賡續整建維護步道系統之軟硬體設施。95至96年上半年完成國有林步道整建120公里、出版推廣文宣17件、提供34條步道認養,約計360萬使用人次,並辦理50次健行淨山活動。

  2. 推動自然環境保育教育

      為因應社會各界對於優質戶外遊憩場域需求及推動國人保育觀念,本會林務局於95年選定東眼山森林遊樂區為自然教育中心先驅場域,進行人力、課程、設施及營運等整備工作,運用以往發展解說及體驗活動的基礎,加強教育專業人力,配合學校九年一貫教學,結合學校教學課程方案,並系統性的提供社會各界環境學習與體驗的課程,並於96年6月30日開幕啟用;未來將於北中南東等地區設立自然教育中心,營造優質遊憩與環境教育服務基地,打造台灣最完整的自然學習網絡。

(三)加強國土保育復育

  1. 強化多功能農田水利建設

      本會持續推動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計畫,以維護農業生產機能,並發揮其多元化功能。96年辦理渠道更新改善380公里及水工構造物1,270座;辦理農地重劃面積490公頃,並積極推動早期農地重劃區之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面積2,478公頃;同時試辦農田水利設施週遭景觀改善、綠美化及圳路生態工程,營造水生態環境,吸引當地動植物棲息繁衍。此外,利用「農田水利會灌溉水質監測管理系統」,監控38萬公頃重要農業生產區域灌溉用水水質現況,有效避免農業生產環境遭受污染。

      維繫埔里地區最重要農業灌溉命脈的能高大圳,歷經921地震及多次颱風豪雨後嚴重受損,經過多年重建,於96年7月31日起正式恢復通水。此外,為解決雲嘉地區6千公頃農地長期缺水灌溉之苦,費時6年興建之斗六大圳工程,將於96年底全線完工通水。

  2. 加強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

      為維護山坡地安全及環境綠美化,推動全方位治山防災,採治理與預防災害雙軸發展。96年已辦理土石災害防治等工程231處、上游坡地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工程面積約33萬公頃。此外,針對易淹水區域之上游山坡地及原住民族地區,實施治理復育工程計938件。同時強化土石流防災監測,提升地方政府防災整備能量,協助其建置保全對象清冊,並加速完成土石流潛勢地區減災工程規劃與施作,截至96年8月止,計已完成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規劃27處,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43場、防災宣導119場,推動土石流自主防災社區及充實颱風豪雨時易形成孤島地區疏散避難處所設備36處。

      持續辦理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取締,96年依水土保持法裁罰695件,罰鍰金額新台幣4,340萬元,移送司法機關偵辦22件,並分別要求違規人,依水土保持技規範限期改正,同時加強教育宣導、山坡地管理資訊系統及衛星影像監測等配套措施,以達全方位管理。

  3. 推動國土復育

      為解決石門水庫日益嚴重泥沙淤積問題並延長水庫使用年限,以順應自然、尊重自然為出發點,擬訂保育原則及優先順序,積極推動水庫集水區保育。截至96年8月,共計辦理集水區保育治理135件;此外,為推動土地使用管理與防災監測等工作,辦理多元尺度環境資源建置、地理資訊先期建置及山坡地管理走入社區等計畫。第一階段(95-97年)執行計畫,整治率預估可由45%提升至54%,控制土砂量約1,050萬立方公尺,崩塌地復育187公頃。

      針對國有林違法濫墾濫建地區,執行「違法濫墾濫建地區鼓勵人民配合返還林地拆除濫墾、濫建執行計畫」及「國土保育範圍內現有超限利用、濫墾、濫建限期拆除、廢耕執行計畫」,收回土地廢耕還林。為加速國有林租地造林地補償收回,依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本從優補償精神回歸政策面,並依據國有林地出租造林契約書約定辦理,採鼓勵、勸導方式,由承租人主動提出交還林地申請。95年已收回租地417.6公頃,核發補償金共計1.62億元。96年截至8月底止計核定補償金17件,面積80公頃;已收回租地7件,面積53公頃,核發補償金2,130萬元。

      為降低下游河川及原住民地區洪患規模,減少土砂災害,保障原住民聚落及加速山坡地水土資源復育,辦理土石流防治、崩塌地處理等治理工作。另積極推動劣化地復育,針對濫墾收回地、土壤退化區、火災跡地及崩塌地等加強復育,以期復育成接近自然之林相,96年截至8月底止已完成420公頃。

      為防止地層下陷,於嚴重地層下陷之養殖魚塭集中區,改善其海水供水系統,創造優質海水養殖環境,並減少地下水使用,96年於彰化等4縣(市)辦理進排水公共設施改善工程約3公里,此外,配合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於嘉義縣東石鄉及屏東縣枋寮鄉等2處養殖區1,000公頃進排水系統整建規劃。另針對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已形成濕地者,於雲林縣口湖鄉規劃設置濕地生態園區50公頃,96年將另籌設嘉義縣鰲鼓及好美寮二處濕地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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