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4月(第202期)
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3條附件1至附件3修正簡介
科技處 李國基
壹 . 前言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於 96 年 1 月 29 日 公布,規範 優良農 產品、有機農產品及產銷履歷農產品 3 種驗證制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於 96 年 6 月 29 日 發布「 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 」,訂定 UTAP 優良農 產品標章、 OTAP 有機農產品標章及 TAP 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本會衡量 CAS 標章推動 20 年,已成為國人信賴證明國產農產品安全優良的代表標章,具有相當高的商標價值,決定繼續推動 CAS 標章,並將 CAS 優良農 產品標章及 CAS 有機農產品標章納入 「 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 」。爰修正「 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 」第 7 條 及第 3 條附件 1 至附件 3 ,以延續社會對 CAS 標章意象之信賴價值。
貳 . 修正重點說明
本次修正第 7 條 及第 3 條附件 1 至附件 3 ,修正重點說明 如下:
一 . 現有驗證產品中,部分產品包裝正面可供標示的面積有限,食品衛生法規要求標示的內容又有一定的規範,致可供農產品標章標示的空間受到限制,無法達到標章 直徑不得小於 1.7 公分 的要求,配合實務上標章使用的需要,增列因受包裝或容器限制,經驗證機構同意者, 標章最小得不受直徑 1.7 公分 限制之 規定。 (修正條文第 7 條)
二 . 本會推動 CAS 優良農產品標章逾 20 年,深獲業者的支持與消費者的信賴,消費者對 CAS 標章的認知度達 8 2 % , CAS 標章已成為證明國產農產品安全優良的代表標章,具有相當高的商標價值。為使施政一貫及消費者容易辨識,本會決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的 3 種農產品標章中,優良農產品標章及有機農產品標章圖樣,修正以 CAS 為核心圖樣之農產品標章。爰 修正農產品標章之圖式及規格說明。 (修正條文第 3 條 附件 1 至附件 3 )
參 . 結語
本辦法第 7 條 及第 3 條附件 1 至附件 3 之 修正,其中優良農產品標章及有機農產品標章圖樣,分別由本會畜牧處及農糧署設計提供 ,經本會以 98 年 2 月 3 日 農科字第 0980020265 號令發布施行,對於 優良農 產品標章及有機農產品標章, 將可延續 CAS 優良農產品標章之消費者信賴價值,有效提供農產品之品質標示。
附件 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第 7 條修正條文
第七條 農產品標章得依農產品、農產加工品及其包裝或容器正面表面積之大小按比例調整尺寸,其直徑不得小於 1.7 公分。但因包裝或容器之限制,經驗證機構同意者,不受 直徑最小 1.7 公分之限制 。
第 3 條附件 1 優良農產品標章
一 . 圖式

圖示1 農產品標章
二 . 規格說明
(一) 標準字使用規範
台灣優良農產品:華康中黑體
(二) 色彩使用規範
文字與圖案:相同之單一深色, 並需加印白底
(三) 標章形狀與圖式規範
1. 標章為正圓形,中間為經依商標法註冊號數 00000021 之圓形 CAS 圖案,兩者圓心為同一點
2. 外框與中間 CAS 圖案直徑大小比率為 10 : 6
3. 「台灣優良農產品」字樣置於 CAS 圖案及外框中間,並平均分置於水平 20 度至 160 度之間,「良」字需正置於水平 90 度位置
4. 「第○○○○○○號」係為優良農產品之驗證產品編號, 置於 CAS 圖案及外框中間,並平均分置於水平 210 度至 330 度之間
5. 優良農產品驗證編號如 受包裝大小限制時,經驗證機構同意者,可採用驗證產品編號與標章分離方式,標示於不可重覆使用之標籤上
第 3 條附件 2 有機農產品標章
一 . 圖式

圖示2有機農產品標章
二 . 規格說明
( 一 ) 標準字使用規範
ORGANIC : Arial Black
台灣有機農產品:華康中黑體
( 二 ) 色彩使用規範
文字及圖案 依 CMYK 色彩規範:紅色【 C0M100Y100K0 】
( 三 ) 標章形狀與圖式規範
1. 標章為正圓形,中間為經依商標法註冊號數 00000021 之圓形 CAS 圖案,兩者圓心為同一點
2. 外框與中間 CAS 圖案直徑大小比率為 10 : 6
3. 「台灣有機農產品」字樣置於 CAS 圖案及外框中間,並平均分置於水平 20 度至 160 度之間,「機」字需正置於水平 90 度位置
4. 「 ORGANIC 」字樣置於 CAS 圖案及外框中間,並平均分置於水平 210 度至 330 度之間
第 3 條附件 3 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
一 . 圖式

圖示3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
二 . 規格說明
(一) 標準字使用規範
TAP : Arial Black
產銷履歷農產品:華康中黑體
(二) 色彩使用規範
1. 文字:白色
2. 圖案依 CMYK 色彩規範
內部圖案:綠色【 C60M10Y100K0 】
外框圖案:綠色【 C100M0Y100K0 】
( 三 ) 標章形狀與圖式規範
1. 標章為正圓形
2. 外框寬度與標章外緣直徑大小比率為 12.5 : 100
3. 中間雙箭頭標示
(1) 以等比率縮放,當外框外緣直徑為 100 時,雙箭頭標示上緣、下緣、左邊及右邊與內框距離分別為 6.4 、 2.8 、 12 及 12
(2) 雙箭頭標示之三角形箭頭由等腰直角三角形構成,其等腰之兩邊分別為水平與垂直(水平 90 度),箭頭向上與向下之角度分別為水平 45 度及 225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