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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生態農業 維護健康永續環境

推動海岸新生

漁港為漁船的家,提供漁船停泊、裝卸、補給、 維 修及避風等功能,更是漁民生命財產安全所繫。由於部分漁港防波堤、碼頭、曳船道等設施老舊,亟須辦理維修 , 且配合國人休閒旅遊之需要,吸引國人至漁港旅遊消費 。 2008 年,本會已辦理鹽埔漁港擴建第 2 期、安平漁港舊 港 口重建第 4 期、東港漁港魚市場新建、外木山漁港防波堤延長、王功漁港環境景觀木棧道等漁港設施及環境景觀 改 等 59 件工程 。 又,我國漁港規模普遍偏小,漁港易受東北季風或 沿岸漂砂等因素影響,解決漂砂淤淺的問題,才能確保漁船進出安全。為維持漁港機 能 正常運作, 2008 年,本會已追加 1.77 億元,補助台北縣等 13 個縣(市)政府,辦理 4 1 處漁港疏浚工作,以改善漁民作業環境,提高作業安全,具體落實政府照顧漁民之美意;另為加速漁產運銷通路現代化,也完成建置新竹魚市場製冰廠、苗栗魚市場停車場擴建等 2 項工程 。

推動責任制漁業

為因應當前環境變遷造成台灣漁業經營困難之問題,本會於 200 8 年 8 月 12 日 召 開 全國漁業會議,以「健康、效率、永續漁業」為主軸,邀集產官學共 232 人參加,獲致 26 項重要結論,擬具體採行措施 46 項,落實推動與管考,以促進漁業經濟活絡 。

為落實責任制漁業,已於 2008 年 12 月 17 日 公告「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 條 例」,以提昇遠洋漁船管理效能,並獲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 I CC A T )通過 維 持 2009 年我國大西洋鮪類配額 。

為解決漁民要求放寬大陸船員進港暫置期間協助卸魚整補事宜,已於 2008 年 8 月 1 8 日 完 成 實 施 大 陸 漁 工 在 南 方 澳 安 置 處 所 擴 大 活 動 範 圍 , 並 獎 勵 漁 船 主 依 就 業 服 務 法,僱用 500 名外籍船員,每月每名補助 2,000 元為期 1 年。另為強化資源培育, 200 8 年完成 6 萬立方公尺人工魚礁投放與魚苗放流約 525 萬尾,以維護生物多樣性。此外 , 已完成提高漁船(筏)收購與休漁獎金額,並取消 100 噸以上漁船休漁獎勵金上限 。

推動生態環境永續發展

啟動綠色造 林為提昇國內整體環境品質,營造生態環境完整性及自然美麗的綠色平原,增加 民眾戶外休閒空間,發展平地綠境休閒產業,以「營造安全、生態及優質家園」 為 計畫願景,啟動綠色造林,透過獎勵措施,鼓勵農民釋出農地參與造林 。

依據聯合國糧食和農業 組織 2007 年發表的《世界森林狀況報告》指出, 2000年到 2005 年期間,世界森林面積以每年 730 萬公頃的速度在減少,約相當兩個臺灣的面積。另 2007 年亞太經濟合作( AP E C )會議決議,在 2020 年前要再增加會員體 區 域森林覆蓋面積 2,000 萬公頃,期藉由造林政策來減緩大氣中二氧化碳上升的速度 , 臺灣為( AP E C )會員體之一,所需配合增加新植造林面積為 11,550 公頃 。為順應國際潮流及趨勢,並達成國土保安、涵養水源、綠化環境及減輕天然災害,政府積 極 推動綠色造林計畫,以增加臺灣森林覆蓋率 。

政府擘劃「臺灣經濟新藍圖系列」 於 2 0 0 8 年 起 推 動 「 愛 台 1 2 建 設 」 , 其 中 第 10 項為綠色造林計畫: 8 年內平地造林 6 萬公頃 ,推動綠色造林直接補貼,每公頃 每年補助 12 萬元, 20 年合計 240 萬元。綠色造林計畫業奉行政院 2008 年 12 月 8 日 核 定, 2008 年已完成平地綠美 化新植 609 公頃 ,推廣山坡地造林 525 公頃 及海岸造林 7 0 公頃 、離島造林 46.5 公頃 、劣化地復育造林 308 公頃 ,合計 1,558.5 公頃 。

發展平地森林遊樂 區

本會林務局為因應我國加入( W T O )後,國內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針對釋出農地,配合獎勵與補貼輔導農民造林, 2002 - 2007 年推動「平地景觀造林及綠美化計畫」,計完成平地造林新植及林園綠美化面積約 11,017 公頃。為有效利用平地造 林 成果及結合其週邊農業、城鄉文化、社區營造及環境教育等產業,爰規劃設置 3 處 平 地森林遊樂區,以發展平地多元遊憩活動,增加民眾戶外休閒空間 。 設置大型平地森林遊樂區係愛台 12 建設-綠色造林計畫之重要工作之一,預 定 在 2012 年底完成設置目標。 為 審慎選定計畫地點,本會林務局於 2008 年 6 月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共 11 人組成專案評選小組,擬定選定原則,海拔 500 公尺 以下面積至 少 1,000 公頃、景觀資源、交通運輸可及性、鄰近遊憩景點及地理環境等條件 。

經公開徵求用地,專案評選小組 3 次 現 勘 , 於 11 月 召 開 會 議 辦 理 評 選 作 業 後 , 本 會 12 月核定選定具發展潛力之花蓮大農大富農場、屏東林後農場及嘉義東石鰲鼓農場等 3處為設置地點 。

平地森林遊樂區將定位為生態知性旅遊區,採低密度發展原則,將於 200 9 年度進 行 整體規劃作業,該階段將邀請地方政 府、保育團體、當地人士及台糖公司參與,將其形 塑 為具代表性之平地休憩園區,以創造生態保育、環境復育和地方產業發展的多贏局面 。

森林生態旅遊

臺灣獨特多元的山林生態環境及自然景觀資源,為推展森林生態旅遊之最佳場所 。 為 滿足國人戶外遊憩的需求,本會林務局規劃整建18處國家森林遊樂區及全國步道系統,並建置自然教育中心,強化環境教育等功能,提供國人優質森林生態旅遊場域 。

2008年間,為提高森林生態旅遊多元內涵,輔導太平山、東眼山及大雪山 3 處國家森林遊樂區獲內政部遴選為優勝之生態旅遊地,並規劃完成 56 個子區域步道系統藍圖 、 整理修建國有林地內步道 120 公里 ,建置 3 處自然教育中心、辦理 4 處定向地圖繪製工作 與檢查點施作、指導員教育訓練。全年度國家森林遊樂區計提供 312 萬人次之生態旅遊機會,除運用國家森林 志 工提供國人生態旅遊之解說服務達 693,023 人次,另 規 劃辦理各類生態旅遊推廣體驗活動 143 場次,有效提 昇 生態旅遊能見度 。

為確保生態旅遊地環境品質,訓練 190 名種子教 師 協助推廣無痕山林運動,進行國家森林遊樂區內 57 條 步 道環境監測,供環境改善參據。為維護遊客安全,提 昇 服務品質,辦理各類訓練、檢查與急救演練 42 場次。 編 印發行推廣文宣,其中「台灣的國家步道」獲 2008 優 良 政府出版品,另更新強化台灣山林悠遊網內容,作為 國 人獲取生態旅遊資訊之最佳查詢管道與數位學習平台 , 全年瀏覽人次逾 60 萬 。

加強森林永續經 營

為掌握全國森林資源狀況,本 會 林 務 局 2 0 0 8 年 起 推 動 第 4 次 全 國 森 林 資 源 調 查 , 建 立 生 態 系 長 期 監 測 系 統 , 至 1 2 月 底 止 , 共 完 成 苗 栗 縣 地 區 1 1 2 , 2 4 4 公 頃 公 私有林調查,宜蘭等國有林事業區 270 圖幅檢訂調查 、4 10 個永久樣區複查、 42 公頃長期樣區設置與調查, 並 完 成 「 國 土 資 訊 系 統 ( N G I S ) 航 遙 測 圖 資 供 應 平 台 」 第一期系統建置。另為加強海岸生態復育及豐富海島 地 景,減緩飛砂、季節風、鹽霧及潮浪危害,完成 116 公 頃 海 岸 及 離 島 造 林 。 加 強 辦 理 林 地 保 護 及 林 野 巡 視 , 防 範 森 林 火 災 及 盜 伐 、 濫 墾 之 發 生 , 2 0 0 8 年 計 搶 救 森 林 火 災 ( 警 ) 2 2 次 ( 面 積 4 4 . 8 3 1 3 公 頃 ) 、 取 締 盜 伐 75 件(材積 191.048 立方公尺)、取締濫墾 64 件(面 積 2 0 . 7 6 4 公 頃 ) ; 並 結 合 森 林 暨 自 然 保 育 警 察 隊 共 同 執 行違反「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水土保 持 法」及其他法令等案件共 404 件、移送人犯 621 人 。

為防止國有林地沖蝕崩塌,調節土石下移避免淤高河道 減緩洪水及土石災害、並保障 人民及公共設施安全及延長水庫壽命, 2008 年計辦理國有林防砂工程、崩塌 地 處 理 、 維 護 及 緊 急 處 理 等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2 0 0 件 , 處 理 崩 塌 地 面 積 2 6 6 . 3 8 公頃、抑制土砂下移 697.73 萬立方公尺,集水區整體治理調查規劃 17 件、林道改善與維護計畫工程 40 件及賡續經營管理保安林地 46.49 萬公頃與檢定保安林 4.11 萬公頃 。

維護生物多樣 性

協 調 中 央 研 究 院 及 行 政 院 2 2 個 部 會 執 行 生 物 多 樣 性 推 動 方 案 之 3 8 項 具 體工作。為達 2010 年生物多樣性目標,調整相關工作以與國際接軌;成果 包 括 : 完 成 台 灣 生 物 多 樣 性 資 訊 網 及 國 家 入 口 網 站 , 進 行 生 物 多 樣 性 資 料 庫 整 合 與 資 訊 網 路 建 置 ; 已 建 置 專 家 7 0 9 筆 及 物 種 名 錄 4 8 , 5 6 8 筆 。 3 月 2 9 日 成 立 「 G B I F 中華民國委員會」,建立生物多樣性資訊整合之跨部會溝通之平台 。

國家植群圖建置計畫,建置 3,564 個地面樣區,完成繪製 3 ,247 幅五千分之一現生植群圖、 12,857 個野外植群調繪點及建置 1,000 篇文獻屬性資料。 維護 74 ,398 份國家作物種子種原保 育及應用研究。執行生物多樣性教育宣導及 夥 伴關係工作,補助社區林業計畫,第 1 階段 645 個社區,第 2 階段 9 個社區 。

本 會 林 務 局 策 劃 「 地 球 急 診 室 - 生 物 多 樣 性 」 台 北 、 高 雄 、 台 東 3 地 教 育 巡迴展、舉辦「啟動每一 天 看顧每一刻」─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成果展, 呈 現行政 院 22 個部會 2001 至 2007 年之工作成果 。

本會防檢局辦理國內入侵紅火蟻防治工作、銷毀處理沒入之動 物 及其產品、訂定外來寵物昆蟲風險評估作業及推廣防疫觀念外,另 於 全國高風險地區進行動植物重大傳染病檢測及有害生物偵察,以確保 我國之非疫區狀態。畜牧處辦理全國寵物店販售物種調查;林務 局辦理入侵物種:小花蔓澤蘭、亞洲錦蛙、沙氏變色蜥、紅嘴藍鵲 及 白腰鵲鴝移除計畫 。

本 會 漁 業 署 辦 理 沿 岸 及 離 島 海 域 之 生 態 調 查 計 畫 , 並派遣 56 人次採集遠洋漁業資源生物樣本超過 2,311 筆,另發現中華白海豚 17 群次。自 2008 年起已全面禁止捕撈、販賣及持有鯨鯊。完成台灣經濟性魚類 7 8 科 257 種之生命條碼定序 。

加強國土保育復育

治理易淹水地區水患

本會水土保持局辦理上游坡地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等 2 項 , 目前已完成第 1 階段治理工程 1,243 件,已有效控制土砂生產 78 4 萬立方公尺,集水區整治率已由 35% 提昇至 37.7% 。

持續辦理第 1 階段未完成之農田排水改善工程,共執行 35 件 工程,已完工 34 件,另第 2 階段農田排水改善工程,共核定 24 件工程,已完工 9 件,改善完成之農田排水可提升排水系統機能 , 減輕淹水損失,提高農地利用價值,改善環境衛生 。

推動國土復育

本會林務局 2008 年執行「國土保育範圍內現有超限利用 、 濫墾、濫建限期拆除、廢耕執行計畫」及「違法濫墾濫建地區鼓勵人民配合返還林地拆除濫墾 濫建執行計畫」 , 共計收回非 法 占 用 林 地 3 0 6 . 0 5 公 頃 。 加 速 國 有 林 租 地 造 林 地 補 償 收 回 租 地 1,200.4 公頃。針對濫墾收回地、土壤退化區、火災跡地及崩 塌 地等加強復育,完成劣化地復育 308 公頃 。

另 辦 理 「 建 立 地 層 下 陷 區 溼 地 生 態 園 區 經 營 管 理 示 範 」 計 畫 , 2008 年 持 續 租 用 雲 林 縣 口 湖 鄉 長 期 浸 於 鹽 水 之 農 地 , 營 造 溼地生態園區。辦理評估好美寮及鰲鼓濕地劃設保護區之可行 性 及籌設說明會,期有效保護生物多樣性,減緩地層下陷趨勢, 達 成國土復育之目的 。

辦理山坡地土地查定 3,750 公頃 ,山坡地保育教育宣導 12 1 場,植栽養護工作 2 處,山坡地超限利用改正清查 19,991 公頃 ,植生復育造林檢測 1,167 公頃 ,運用衛星影像進行山坡地第六次現況監測工作,山坡地查報取締 1,282 件,充實避難處所設施及相關設備 33 處等,以保育自然生態資源,促進國土環境資源之永續發展 。

辦理國土保育計畫之防治沿海地區地層下陷工作,以彰化、雲林、嘉義 及 屏 東 等 四 縣 沿 海 被 經 濟 部 公 告 為 嚴 重 地 層 下 陷 區 為 主 , 2 0 0 8 年 編 列 經 費 3 . 1 億 元 , 計 完 成 雲 林 縣 下 崙 海 水 統 籌 供 水 站 1 處 及 前 述 嚴 重 地 層 下 陷 區 內 總 共 1 0 個 養殖生產區之海水供排設施整建工作 33 件,提供漁民良好的海水養殖環境, 加 速 發 展 石 斑 、 虱 目 魚 、 烏 魚 、 海 水 鯛 類 及 文 蛤 等 海 水 魚 貝 類 養 殖 , 受 益 面 積 有 1,750 公頃養殖魚塭 。

推動水土保持及治山防災

解決石門水庫日益嚴重泥沙淤積問題並延長水庫使用年限,針對水庫集 水區問題,以順應自然、尊重自然訂立保育原則及優先順序,積極推動水庫集水 區 保育、土地使用管理與防災監測、多元度環境資源及地理資訊建置、土地使用管理圖資管理系統及山坡地管理走入社區等計畫。第 1 階段 ( 2006 - 2008 年)編 列 經費 39.14 億元,整治率預估可由 45% 提升至 54% , 控制土砂量約 1,050 萬立 方 公尺,崩塌地復育 67 公頃 ,截至 2008 年,共辦理集水區保育治理 220 件,目 前 保育治理工程均已陸續完成,且其完工後續狀況良好,並經衛星監測判釋目前崩塌面積歷經多次颱風豪雨,防砂部分,已有效抑制坡面崩塌及土石流發生,已無持續擴大之現象,故所完工之工程已有效發揮減少泥砂生產,延長水庫壽命之目標 。

推動治山防災加速完成重大土石災害集水區治理,維護山坡地安全 , 營 造 優 質 、 安 全 、 生 態 之 集 水 區 環 境 , 達 到 水 土 資 源 保 育 的 目 標 ; 並 落 實 治 山 防 災 整 體 治 理 規 劃 , 兼 顧 環 境 生 態 及綠美化,以集水區為單元之整體治理規劃,並劃定為重點 治 理 集 水 區 , 集 中 有 限 經 費 與 人 力 , 依 治 理 優 先 順 序 , 以 年度經費之 50 ~ 60 % 加強辦理;其他地區,則以所餘 經 費 辦 理 人 民 陳 情 之 案 件 及 突 發 性 災 害 工 程 。 經 由 小 集 水 區 為 基 礎 , 予 以 系 統 性 、 整 體 性 治 理 , 集 合 數 個 小 集 水 區,形成較大之集水區,再漸次擴大至整個河川流域, 如 此由點而線,最後連成 面 ,以達到流域集水區系統性與整 體性治理之目標。 2008 年投資經費 7.88 億元,辦理相關水土保持工程 853 件,台灣地區集水區整治率提高至 39% 。


建立土石流防災體 系

為 強 化 土 石 流 防 災 應 變 工 作 , 本 會 持 續 辦 理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資 料 更 新 , 研 訂 土 石 流 災 害 潛 勢 資 料 公 開 辦 法 ; 運 用 與 中 央 氣 象 局 共 同 委 託 發 展 之( Q P E SU M S )雨量預報與現地監測資料,提升土石流警戒發布準確性;在土 石 流 防 災 整 備 方 面 , 2 0 0 8 年 完 成 土 石 流 防 災 演 練 4 3 場 ( 累 計 4 5 3 場 ) , 土 石 流 防 災 宣 導 1 7 5 場 ( 累 計 7 9 6 場 ) , 疏 散 避 難 規 劃 9 5 處 ( 累 計 5 6 4 處 ) , 培 訓 土 石 流 防災專員 250 人次(累計 1,408 人次),推動土石流自主防災社區 36 處(累計 10 8 處),及協助 19 縣(市) 154 鄉(鎮市) 522 村(里)建立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 計 畫,並建立最小疏散範圍保全對象清冊達 31,954 人。有效提升民眾防災意識, 熟 悉疏散避難路線及時機,俾災害發生時可有效減少人員傷亡 。

辦理山坡地監測與管理

針對山坡地違規開發行為,除由各縣(市)政府劃定巡查區加強巡查外,並運用衛星影像監測、網路檢舉信箱、免費檢舉電話、提 供 各種山坡地違規開發資訊之通報管道,遏止不法行為之發生。同時持續輔導各縣(市)政府成立「水土保持服務團」,結合專業技師、學術團體及社會熱心人士等人力資源,輔導民 眾 依法申請及實施,避免違規開發,協助民眾做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 2008 年 核 准山坡地開發利用水土保持計畫(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 1,268 件,面積 1,00 1 公頃 ,並施工中檢查 1,963 次; 2008 年衛星變異點案件為 2,398 件,執行山坡地違 規使用查報取締 1,282 件,面積 382 公頃 ,罰鍰金額 8,843 萬元,移送法辦 47 件 , 輔 導 各 地 方 政 府 成 立水 土保持服務 團 , 服 務 民 眾 1,370 件 , 強化民眾知法守法觀念,維護山坡地開發利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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