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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

一、修正發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第 1 4 條、 第 2 7 條條文 。

二、 6 月上、中旬豪雨造成嚴重農損,農作物損失分別 為 5,06 6 萬元 及 8,79 5 萬 9 千 元。核定彰化縣蔬菜,雲林縣蔬菜、西瓜、香瓜及洋香瓜等,高雄縣葉菜類、 蔥 等 , 屏 東 縣 蔬 菜 、 牧 草 、 西 瓜 、 香 瓜 , 羅 勒 、 洋 香 瓜 及 飼 料 玉 米 等 , 苗 栗 縣 西 瓜 、 香 瓜 等 , 台 東 縣 蔬 菜 及 新 竹 縣 柿 辦 理 專 案 補 助 ; 公 告 台 南 市 不 結 球 白 菜 、 蔥 、 葉 菜 類 及 西 瓜 等 單 項 現 金 救 助 及 低 利 貸 款 ; 另 公 告 辦 理 屏 東 縣 「 西 瓜 、 毛 豆」,臺東縣「食用番茄」等作物低利貸款 。

三、訂定發布「輸入飼料用玉蜀黍查驗作業要點」 。

四、 自 200 8 年 5 月 3 0 日起,調整國內肥料價格,政府及台肥公司計補貼及吸收 漲 幅 之 85% , 餘 15 % 則反映至售價 。

五、推動各項增產糧食措施,包括:(一) 自 200 8 年第 1 期起公糧稻穀計畫收購價 格 由每公 斤 2 1 元調整 為 2 3 元,輔導及餘糧收購比照提 高 2 元;(二) 自 200 9 年 第 1 期作起,休耕給付以每年領 取 一個期作為限,另一個期作鼓勵恢復種植作物 , 或 結 合 「 農 地 銀 行 」 制 度 出 租 種 植 作 物 , 活 化 休 耕 田 ; ( 三 ) 獎 勵 契 作 飼 料 玉 米,每期作每公頃契作獎勵最 高 45,00 0 元;(四) 自 200 8 年 第 2 期起停止推 動 種植能源作物 。

六、 輔導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以(一)外銷國家有要求者;(二)通路有保障售價能反映成本者;(三)有食品安全風險疑慮者 等 3 項原則,選擇適當產品輔導推動 。

七、 配合「兩岸週末包機及大陸觀光客來臺方案」,推 薦 2 0 家農漁會加入旅行業 品 質保證協會之購物品保商店,並於北、中、南、 東 4 區評選農業精品展售中心 。

八、 因應開放兩岸週末包機直航及中國大陸旅客來臺觀光政策,加強各機場之檢疫措 施 。

九、阿里山森林鐵路由林務局依契約移交予民間機構宏都阿里山公司經營 。

十、簽署完成台美間有關漁業及養殖合作備忘錄 。

十一、 派員參加美洲熱帶鮪類委員會( I A TT C ) 第 7 8 屆委員會會議及其相關工 作 小組會議 。

十二、參與 「 200 8 臺北國際食品展覽會」 。

十三、輔導南投縣政府辦理「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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