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9月(207期)
林業因應莫拉克風災復育及重建計畫
林務局森林企劃組 張偉顗
壹、 前言8 月 8 日父親節前夕,台灣正處於杞憂乾涸缺水,期待天降甘霖為枯槁龜裂的大地帶來滋潤與生養之際,不料莫拉克颱風悍然來襲, 從 菲律賓延伸到台灣 的巨大環流形成,受到台灣山區地形阻擋,加上引進西南氣流補充水氣, 8 月 7 日至 9 日在南部地區 3 天降下相當台灣山區半年平均雨量, 嘉義及高屏山區自動雨量站 8 日單日累積雨量破千, 氣象站中, 台南 8 日雨量 523.5 毫米及玉山 9 日 709.2 毫米,均創下該站單日降雨的最大紀錄;阿里山站在 8 日降下 1161.5 毫米, 9 日更降下 1165.5 毫米,創台灣所有氣象站中單日最大雨量紀錄, 山區土壤吸收大量雨水造成飽合而形成大量的土石流,而低窪地區又適逢農曆大潮,沿海區域海水倒灌而淹水。旱澇之災倏忽翻轉,國土瞬間變色,南台灣一片汪洋慘景,台東地區河川潰決路斷屋倒,讓人為之處怵目驚心 。 至 9 月 9 日止, 這次風災不幸罹難人數達 619 人、 76 人失蹤, 死傷人數多集中在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南投等地區。
貳、林業損害情形及災害應變措施莫拉克颱風為 1959 年八七水災以來台灣最嚴重的水患,除引發著名觀光景點阿里山及南橫公路多處坍崩外,更是重創交通、鐵路、公路、電力與通訊、文教等基礎設施, 至 9 月 9 日止, 農林漁牧產物及民間設施災情損失高達 169 億餘元,其中林業在治理工程災害損失達 2.9 億元、林木損失總計 3.05 億元,包括:苗圃 2.39 公頃,林木 2864.89 公頃,幼齡木 107.88 公頃。森林育樂設施災損方面,太平山、奧萬大、阿里山、藤枝、雙流、知本、向陽等森林遊樂區之區內林道與步道流失、護坡坍塌及設施毀損等,損失及復建費用目前預估約 1.5 億元;阿里山森林鐵路經全線勘查後,沿線大小災害計 421 處,其中隧道、橋樑全毀多處,另部分路段嚴重走山,估算復舊經費約 11 億元,預計全線搶通復駛之時程,至少需 2 年以上。
本次莫拉克颱風造成八八大水災害,本局的應變措施,有關災區航照影像的拍攝與提供,在災前即已完成全島衛星與航照影像之整備,災後天候狀況許可,持續針對嘉義縣、高雄縣、屏東縣及台東縣等重點災區實施航空攝影,產製數值正射影像,提供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水利署、國防部、營建署及國土測繪中心等相關機關救災使用。此外,與中央大學、成功大學及台灣師範大學密切聯繫,同步取得每日 SPOT 及福衛 2 號衛星影像,透過災害前後影像判釋比對,作為山區堰塞湖及崩塌地監測資訊。
颱風災害期間,參考水保局所發布之紅色土石流潛勢區,配合當地鄉(鎮)公所及警察機關勸離疏散該區域內之租地造林人與暫准建地承租戶 102 戶、 212 人。針對 29 處國有林易崩塌地鄰近有民宅及道路等保全對象持續巡視戒護,一有變化即通報鄉鎮公所與住戶疏散外,並備妥挖土機及推土機計 77 台、山貓 6 台、卡車 32 台及 115 工作人員待命,隨時進行林道與治山災情通報、緊急搶修搶通等工作,以避免災害擴大,颱風期間共計辦理 6 處野溪河道疏通及 6 件林道搶通搶修工程。
本次颱風造成 18 處堰塞湖,分布在南投縣、嘉義縣、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及台東縣境內, 至 9 月 9 日止, 其中 9 處已潰決無安全問題, 8 處 經評估暫無立即危險, 旗山溪上游堰塞湖 ( 高雄縣那瑪夏鄉 )1 處 須嚴密監測,除由技術人員搭直升機空勘與現勘外,且於堰塞湖附近村落派專人監視鄰近堰塞湖雨量站之時雨量並製作監視紀錄備考,如 24 小時累積雨量達 200 毫米,立即通報地方政府(縣市政府及鄉鎮公所)警戒與疏散。
八八水災產生漂流木 廢材數量至 9 月 9 日止約 53 萬公噸,本局依據森林法第 15 條第 5 項及「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之分工,全力與地方政府分工清理。高屏、台東等受災嚴重地區之漁港、農田、灌溉溝渠,因影響農、漁民耕作及出海作業,列為最優先處理。截至 9 月 9 日已動員人力 8,860 人次、機具 2,561 台、卡車 3,142 輛,全力協助縣市政府清理,已清運廢材 29.3 萬公噸 。
當氣象局發布颱風形成之訊息後,位於警戒區範圍內之森林遊樂區立即公告休園,阿里山森林鐵路亦督促民間機構公告停駛,並於新聞媒體、入園處及網站積極勸導遊客下山,並對未及離園之遊客給予安置、安撫等處置措施,務必以人員安全為第一考量,本次莫拉克颱風幸全數疏散遊客,無人員傷亡。
參、 災後林業重建計畫立法院於 8 月 27 日 3 讀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行政院將設置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依據重建特別條例辦理重建事項;院會於 9 月 3 日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歲出所需財源新台幣 1,200 億元,分 4 個年度編列,其中 98 、 99 、 100 及 101 年度分別編列 414 億元、 490 億元、 227 億元及 69 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院會通過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依據重建特別條例第 5 條「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本條例施行後提出災後重建計畫。重建計畫內容應包含家園重建、設施重建、產業重建、生活重建、文化重建,並應遵循國土保育與復育原則辦理。」行政院規劃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研擬國土保安及災重建綱領,為上位計畫,作為復育與重建之整體性指導原則,在分組分工上,分為基礎設施重建分組、產業重建分組及家園重建分組(納入生活與文化重建)等三大分組,分別由交通部、經建會及內政部會統籌彙整提出重建方案,推動後續重建事宜。在此四大主軸的重建規劃下,本局所提出莫拉克颱風災後林業重建計畫,依重建屬性與計畫內容,歸納於基礎設施重建方案內,計畫內容有:
一、國有林地治山防災及林木清理
國有林地治山防災,以災害復建及淤積嚴重溪流疏濬等工作為優先考量重點,期能於 3 年期間內辦理國有林地集水區復建工作,縮短國有林地治理期程。各分項工作內容包括加速辦理國有林崩塌地治理與優先整治高危險集水區溪流,並以崩塌地處理工程、防砂工程、緊急處理與維護工程與集水區整體治理規劃等工作,未來執行期間將確實審查,並與其他相關計畫明確分割,避免工作重疊。
漂流木處理方面,本局全力配合縣市政府等單位清理, 給予相關人力、經費協助,除 由公務預算以緩濟急調整支應 1.2 億元外,另需編列特別預算 1 億 9,000 萬元,以執行或補助縣市政府辦理 災區 漂流木處理工作。
二、林道及鐵道相關設施復建
搶修必要之林道,維持暢通以利山區森林復育工作進行,以及鄰近社區部落對外之通行與運輸。復建林道包括:祝山林道、梅蘭林道、焙仔桶林道、瀨頭林道、南山林道、來義林道及藤枝林道等。為保持林道之通暢安全,本計畫將加速推動林道道路上下邊坡崩坍處理、排水系統改善、鋪面改善、設置安全設施、加強水土保持、植生綠美化及兼顧生態保育等工作。
阿里山森林鐵路沿線土石坍方、路基流失、護坡坍塌、橋樑及設施等災害之復建工程,共計 421 處,其中小型土石坍方、落石、倒樹及路基小塌陷等先行搶修,若有危及居民安全處先行設置防護措施。復建規劃將邀請工程、生態、地質、文化資產等專家學者及交通部、工程會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現勘全線評估,作為後續復建及研擬復建計畫之參考。
除了依據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以特別預算辦理之林業復建計畫外,為加速災後重建與復育工作之推動,本局自公務預算 以 緩濟急調整支應辦理之復建工作有:
一、公、私有林災害復 育 及苗圃復舊
針對本次颱風災區需復育造林者,培育造林苗木免費提供。至私有土地復育造林得輔導參與「獎勵輔導造林計畫」給予行政給付,提高民眾造林意願。另,依據「造林貸款要點」規定,於公告之災區,輔導民眾申請造林貸款,本息均寬緩 1 年,且前經該要點及造林貸款作業須知核貸有案之林農亦比照辦理。
在苗圃復舊工作上,鹿滿苗圃、竹崎苗圃、奮起湖中興苗圃等新播種苗及設施受損進行搶修與復建。
二、林業天然災害救助金發放
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提供林業災害救助: 1 至 6 年生林木每公頃補助 2 萬元; 7 年生以上林木每公頃補助 3 萬元; 林業 苗圃每公頃補助 5 萬元;竹類每公頃補助 1 萬 6,500 元。 截至 9 月 9 日累計已受理 2,028 戶申請,完成勘查 838 戶,合格戶數 342 戶 。
三、森林育樂設施及自然步道之復建
針對此次風災造成國家森林遊樂區及自然步道系統之路基流失、護坡坍塌及設施毀損等,進行災後復建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共計 60 處,於 98-100 年度分階段規劃設計及發包施工。
肆、結語一個颱風來去,台灣由「旱」轉「澇」,讓我們見識大自然的力量並瞭解國土的脆弱,災後的傷痛令人錐心哀痛,重建復育之途,遙遠而漫長,經過八八水災的洗練與磨難,讓吾人知曉該以更謙卑之心來面對自然,敬天尊地,而其實這也是林業經營向來奉為圭臬遵行之原則-永續共生。未來在氣候變遷下,類似莫拉克這種瞬間成災的超大豪雨可能變成常態,要提升國土承受災難能力,森林是不容忽視的一環,本局將秉持專業及賦予之職權,妥適經營本島森林資源、維護國土保安。

太麻里海岸漂流木 ( 林奐宇提供 )

台東漂流木清運集中場址 ( 林奐宇提供 )

台東新武呂溪貴重木集運 ( 林奐宇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