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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

一、舉行「第4屆臺菲農漁業合作會議」,「成立漁業次技術工作小組」、「提供豬瘟診斷技術及訓練」等合作事項,均獲菲方正面回應。

二、訂定發布「金融機構承受災區放款擔保品全部毀損或滅失補助辦法」。

三、訂定發布「莫拉克風災輔導專案貸款要點」。

四、訂定發布「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五、公告「98年第2期作稻穀收購數量、價格暨收購期限」。

六、參與「2009臺北國際發明暨技術交易展」,負責「農業館」展出,計展出30項技術。

七、舉行「國際農產價格波動加劇對我國農業產銷之影響與因應對策研討會」。

八、修正「畜牧團體辦理國軍雞蛋副食供應業務執行要點」部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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