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8月(第218期)
獎勵國人上漁船服務計畫執行成果
漁業署 林榮耀
壹 . 前言
海洋與人類密不可分,海洋擁有豐富的資源和廣闊的空間,台灣四面環海,造就相關海洋產業,漁業是其中之一,也是人類最早利用海洋的產業,不論是海洋立國或海洋興國,均是強調海洋的重要性,是我們未來生存的空間。台灣漁業永續,必須不斷投入專業人才,漁業才具有競爭力。由於部分國人認為上漁船工作是一種危險且辛苦的工作,在職業類別上的選擇,常成為競爭的弱勢,加上少子化的影響,漁業勞動力經常短缺,近年來,漁船主多以僱用大陸船員及外籍船員的方式來補充漁業勞動力的不足。
隨著科技的進步,造船技術、導航系統、漁航、漁撈及通訊設備均以電腦來控制,使其工作效率與航行的安全性都大幅提升。從事漁業工作其實只是將工作環境由陸地轉為海上,即使身處海上仍可以透過現代科技與親屬保持聯繫不間斷,而良好的導航及衛星定位系統也為海上作業提供完善且安全的保障。為了漁業永續發展,我國漁業人才必須一代一代的傳承,才不會失衡,政府也將持續實施各項獎勵國人上漁船工作措施,以維護我漁業人才,確保漁業產業永續經營。
貳 . 獎勵計畫實施概況
漁業的發展,必須不斷投入專業人才,漁業才會有競爭力,而水產海事相關院校畢業的學生與在職訓中心相關訓練結業者,即為專業技能人才提供的來源,為使水產海事院校畢業生學有所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自 88 年起迄今辦理「獎勵水產海事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計畫」;另為提高國人就業機會,推動國人投入漁業行列,注入漁業新血,提供船主優質的本國船員,實現「本國船員幹部化」的目標,分別於 91 年、 92 年辦理 1 年期「獎勵國人上漁船工作輔導計畫」,另自 96 年起迄今調整辦理 4 年期「獎勵國人上漁船工作輔導計畫」,獎勵對象更擴大為水產學校畢業生、漁家子弟及國人(含原住民)。
一 . 獎勵水產海事相關院校畢(結)業生上漁船服務計畫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鑑於專業人才培育不易,特於漁業發展基金列有「獎勵水產海事相關院校及職訓中心畢(結)業生上漁船服務」計畫,每年提供 6 個名額,以培育水產海事相關院校及職訓中心畢(結)業生,成為本國籍漁業幹部人才,以發揮所學,厚植漁業發展,獎勵對象包含 ( 一 ) 水產海事院校相關科系畢業; ( 二 ) 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以上輪機、機械、電機、電工等科系畢業; ( 三 ) 海軍士官學校以上輪機科畢業及 ( 四 ) 公共職訓中心訓練結業,領有冷凍空調裝修、車床工、鉗工丙級以上技術士檢定合格證書者。凡符合條件者上遠洋國外基地作業漁船服務,每滿 12 個月為 1 期,即發予獎勵金新台幣 100 萬元(最高 3 期)。
二 . 獎勵國人上漁船工作輔導計畫
91 年、 92 年辦理獎勵國人上漁船計畫,係為因應中國大陸於 90 年底全面暫停對台派出船員,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限制未滿 10 噸漁船船主僱用大陸船員之配套措施所提出之獎勵計畫,分別獎助 200 名、 400 名,期程 1 年,獎勵金每個月新台幣 1 萬元; 96 年辦理獎勵原住民上漁船計畫,係為提高原住民就業機會,並培育原住民擔任漁業幹部所提出之獎勵計畫,該計畫與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合作,獎助 200 名,期程 4 年,獎勵金每年最高新台幣 24 萬元,其中第 1 年獎勵金每月 2 萬元, 1 萬 5 千元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其餘 5 千元由原民會提供; 97 年至 99 年辦理獎勵國人上漁船計畫,係鼓勵新進或失業漁船船員、水產學校畢業生及漁家子弟從事漁業,並培育漁業幹部人才所提出之獎勵計畫, 97 年至 99 年分別獎助 350 名、 82 名、 85 名,期程 4 年,獎勵金每年最高新台幣 24 萬元。前述計畫之申請獎勵金資格為第 1 年每滿 3 月 ( 或 6 月 ) 達出海 45 天 ( 或 90 天 ) 可申領獎勵金,第 2 年以後每年出海達 180 天可申領獎勵金。
參 . 獎勵計畫執行成果及成效檢討
一 . 獎勵計畫執行成果:
(一)獎勵水產海事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計畫
為培植優秀幹部船員,獎勵專業人力投入漁船服務,自 89 年迄今,計有 10 位畢業生參與,已核發 10 人獎勵金共計 1,500 萬元,目前有 3 人仍尚在獎勵中。
(二)獎勵國人上漁船工作計畫
91 年、 92 年獎勵國人第 1 、 2 期計畫,計 216 人參與,核發獎勵金 2,169 萬元; 96 年獎勵原住民計畫,計 4 人參與,核發獎勵金 84 萬元; 97 年獎勵國人第 3 期計畫,計 56 人參與,核發獎勵金 1,068 萬元; 98 年獎勵國人第 4 期計畫,計 82 人參與,核發獎勵金 594 萬元; 99 年獎勵國人計畫,計 85 人參與 ( 含 96 年至 98 年繼續留任 75 人員 ) 。(附表)
二 . 執行成效檢討
(一)獎勵水產學校畢業生上漁船計畫,參加人數有限,應加強宣導並鼓勵學有專精的海事院校學生,投入漁業行列,並與漁業公司密切配合。
(二)獎勵國人計畫實施期程為 1 年,欠缺長遠性規劃,較不具誘因,且不易顯現成效。
(三)獎勵原住民計畫成效不彰原因,包括漁船主對原住民存有懶散、酗酒、部落節慶過多,往往無法配合隨時出海作業之疑慮。
(四)船東對於年輕船員接受度高,遠洋船東對於無經驗船員接受度較高、上遠洋漁船者留任率高。
(五)安排漁業觀察員接受幹部船員專業訓練,可作為培育我國漁業幹部人才之管道。
三 . 未來辦理重點
(一)為提高水產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意願,將持續舉辦說明會、印製文宣、赴各水產海事學校宣導。
(二)為提供國人上漁船工作就業推介媒合,將輔導全國 38 個漁會指派專責人員建立服務窗口。
(三)主動關心參加獎勵計畫人員之適應情況,定期追蹤、訪談及鼓勵繼續從事漁業。
肆 . 結語
全球人口每年增加 8,000 多萬,為增加糧食的來源,如繼續往 29% 陸地面積開發,則不免發生陸地沙漠化及土石流的危機;如能善用 71% 之海洋水體,不僅能紓緩全球氣變遷,更能解決糧食不足的危機。台灣漁業面臨從業及幹部人員的短缺,為了創造台灣的漁業生力軍,須積極獎勵國人上漁船服務;為了維護台灣的漁業永續,更須努力奉獻一己之力投入海洋行列。
附表: 91 年至 98 年獎勵國人上漁船工作計畫執行情形
備註:
一 . 91 年、 92 年獎勵國人上漁船第 1 、 2 期計畫:計 216 人參與,核發 2,169 萬元。
二 . 96 年獎勵原住民上漁船計畫:計 4 人參與,核發 84 萬元。
三 . 97 年獎勵國人上漁船第 3 期計畫:計 56 人參與,核發 1,068 萬元。
四 . 98 年獎勵國人上漁船第 4 期計畫:計 82 人參與,目前核撥 44 人 / 次獎勵金,核發 594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