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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農民福祉 維護農民權益

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為照顧老年農民生活,依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規定,對年滿65歲符合規定之老年農民發放每人每月新臺幣6,000元福利津貼,發放金額新臺幣505.35億元,發放人數達72.6萬人。

發放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為照顧農、漁民,使其不致因經濟不利因素造成子女喪失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機會,於2003年9月開辦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業務。2010年發放本獎助學金新臺幣16.91億元,協助24.56萬人次農漁民子女就學。

辦理農業天然災害及受進口損害救助

  • 歷經寒害、甲仙地震、凡那比颱風等8次天然災害,協助農漁民儘速恢復生產,核發救助金額約新臺幣25.11億元,9.31萬農漁戶受益;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計862戶農漁民取得融資新臺幣12億元。

  • 為因應加入WTO後的貿易自由化,本會特就水果、稻米、茶葉、養豬、家禽、養牛、漁業等進行產業結構調整,並加強辦理農業勞動力調整與訓練、動植物疫病防治與管理、農產品國際行銷等防範措施,以改善農業產業體質及提升競爭力。

強化農產品產銷調節機制

  • 為調節產銷,辦理大宗蔬菜田間耕鋤261公頃。設置網路申報系統,從育苗量控管生產面積。並設定每旬登記面積上限,超時即發布警訊,請農民減種。

  • 輔導柳橙次級果作有機肥及收購加工,2009/2010年期收購9,500公噸, 2010/2011年期收購6,078公噸,收購番石榴1,243公噸,收購青香蕉加工處理措施17,118公噸及國內促銷1,753公噸,使價格回穩,確保農民收益。

  • 每月召開毛豬供銷調配會議,有效掌控秩序運銷及降低商定供應與實際供應誤差值於3%以內,每季召開毛豬價格預警會議。落實雞、鴨、鵝、火雞、鴕鳥及雞蛋等禽品生產資訊調查,提供迅速、完整且正確的產銷資訊及每日行情報導。

  • 為促進漁產品供需平衡及調節產銷秩序,加強辦理養殖漁業放養量調查,並設置全國25處批發魚市場及15處池邊價通報站,每日進行漁產品行情監控與分析,以掌握養殖漁業產銷資訊。

辦理公糧稻穀保價收購

  • 為穩定國內糧食供需,確保農民收益,政府自1974年實施稻米保價收購制度。第1期稻作實際收購公糧稻穀12.4萬公噸;第2期收購6.7萬公噸,全年共收購19.1萬公噸,支付價款新臺幣43.3億元。以收購價格與平均市價之價差估算,收購公糧稻穀直接增加農民收益約新臺幣5億元。

  • 第2期稻作受颱風侵襲影響品質,且因2009年稻作豐產,民間存糧較多,致收穫初期市場交易價格較不理想,惟經本會採取延長種稻申報期限等多項加強收購措施,有效減少稻穀市場流通量,發揮穩定糧價及維護農民收益之功效。

辦理漁民保險及海難救助

  • 依據「臺灣地區漁民海上作業保險辦法」,對於本國籍漁民因海上作業或沿岸採捕等遭難以致死亡、失蹤及身障等辦理漁民保險,保險理賠人數計66名,金額新臺幣4,959萬元,落實照顧漁民及其家屬生活。

  • 輔導臺灣省漁會運用「臺灣地區海難救助基金」,對於漁民從事漁撈及海上養殖作業遭難死亡、失蹤、身障者發放海難救助金,核發放救助金額新臺幣2,067萬元。

  • 依據「臺灣地區遭難漁民及漁船筏救助要點」,辦理漁民海難慰問及漁船海難救助,海難慰問核發54人,金額新臺幣246萬元;在漁船部分,海難救助計20艘,金額新臺幣131萬元。

辦理家畜保險

  • 家畜保險於1954年試辦、1960年實施、1963年正式開辦,依據農業發展條例及家畜保險辦法相關規定,由政府輔導各級農會辦理。透過家畜保險業務之推行,可有效分擔畜牧經營事業風險、防範斃死畜非法流用、加強飼養管理及疾病防治觀念,進而降低農民經營成本。

  • 家畜保險包括乳牛死亡保險、豬隻死亡保險及豬隻運輸死亡保險等3項,其中豬隻死亡保險之實施範圍更已擴大至全國各縣市(含5直轄市)。家畜保險辦理成效良好,亦普獲農友高度支持。

  • 實際執行成果達核保9,391,180頭,其中酪農戶核保19,778頭乳牛、養豬戶核保9,371,402頭豬隻(包括豬隻死亡保險核保7,983,281頭及豬隻運輸死亡保險核保1,388,121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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