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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動物保護,促成動物與人共存的友善環境

寵物登記及寵物業管理

  • 為建立國人飼主責任觀念、杜絕棄犬行為,自1999年9 月1日起實施寵物登記制度,規範民眾飼養犬隻應為其植入晶片並辦理登記,至 2011年底,全國計97萬餘隻犬辦妥寵物登記,登記率約76%。2011年並強化稽查民眾未辦理寵物登記情形,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共計稽查10,822件、勸導4,899件及行政處分17件,總計新增寵物登記數量100,091隻。
  • 為加強源頭管理,嚴管不法繁殖販售犬隻行為,2011年加強執行查緝非法寵物繁殖買賣業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共計稽查4,716件,查獲不法裁罰75案,並辦理立案寵物業者查核及評鑑,協助消費者獲得管理良善業者資訊,保障消費權益。

市售寵物飼料監測

  • 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於2009年指定本會為「寵物及其相關產品」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2010年起,進行黃麴毒素、T-2毒素、三聚氰胺及鉛、鎘、汞及砷等重金屬含量之檢測,並於同年下半年起增驗沙門氏菌。
  • 2011年共完成300件,其中對寵物健康生命危害性較大之黃麴毒素,檢測的結果均符合國際規範;5月國內爆發塑化劑污染事件時,為解除寵物飼主的疑慮,亦抽驗寵物罐頭、保健食品及粒狀飼料等,共32件之塑化劑含量,結果均未檢出。另審視所抽驗產品之包裝標示,發現有9件產品未依「商品標示法」標明進口商地址或未以中文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已轉請轄管之地方政府依法查處。

流浪動物收容管理

  • 本會長期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關閉鄉鎮市清潔隊所設簡陋動物收容設備,另設置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級動物收容中心,全國計有18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已設立,尚餘4縣(市)採委由鄉鎮或獸醫院代收容,總計全國有38所公立動物收容處所。另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訂定動物收容處所管理標準作業流程,以提升動物收容管理品質。2011年全國收容犬貓總數112,051隻,經民眾認(領)養犬貓22,800隻,認(領)養率20.35%,較2010年之17.3%提高,經人道處理犬貓64,896隻,人道處理率57.9%,已呈逐年減少趨勢。
  • 依據2011年家犬數量調查,在養犬隻123萬隻,其中10.1%之家犬來源為自家生產,24.4%為購買、18.9%為拾擭、25.9%為他人贈送、15.3%為至動物收容所認養,反映國人仍未接受絕育觀念及較偏好飼養具品種犬隻,本會將持續強化宣導教育國人認養代替購買與飼主責任觀念,以改善流浪犬問題。

實驗及經濟動物人道管理

  • 本會2011年辦理動物科學應用機構現場查核40場次,督導各單位依本會訂定「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設置辦法」及「動物科學應用機構查核輔導要點」,確實自主監督管理機制,落實替代、減量及精緻化之3R原則,並辦理人道管理訓練2場,核發合格證書328張,印製實驗動物人道管理年報供全國218家動物科學應用機構參用,提升我國實驗動物福利水準。
  • 訂定「動物運送管理辦法」及「畜禽人道屠宰準則」,分別規範豬、牛、羊之運送方式、畜禽人道屠宰及從業人員講習訓練等事項。為落實執法,督導地方政府每年辦理運送及屠宰查核計350場次。2011年底止,計有2,802名取得運送人員講習證書,另辦理運送人員講習12場及屠宰人員講習19場次,合計參訓達1,400人次,有效提升專業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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