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秋收
落實永續農業,維護農業生態資源
推動海岸新生
●為推動海岸新生、提升漁港環境與休憩品質、改造傳統漁港使其兼具漁業及休閒觀光功能,2012年已辦理35項漁港基本設施及公共設施維護改善、25港次漁港疏浚相關工作、14項漁港多功能使用建設及4項漁港碼頭加高減災等工作。
●為帶動漁業休閒旅遊、促進漁港多元化使用及提供國人利用遊艇從事海上遊憩活動,已於八斗子、烏石及安平等3處漁港設置遊艇碼頭。其中八斗子漁港旗艦級漁港遊艇碼頭業於2012年9月21日舉辦啟用典禮,安平漁港示範級遊艇碼頭已於2012年12月底完工。透過產業輔導轉型並結合在地文化資源,漁港已成為海濱遊憩之熱門景點,對提高漁村經濟發展及增加漁民收益有實質的幫助。
推動責任漁業
●為配合國際社會對漁業資源之保育管理,加強我國沿近海域生態環境保護及漁業資源保育,針對拖網、刺網、 魩 鱙、飛魚卵及燈火等漁業,持續推動禁漁區、禁漁期、總漁獲量及漁撈日誌填報等管制措施,並辦理沿近海漁業捕撈管理及調查(MCS),2012年計查報清點約10萬筆。另為防範及遏止非法採捕水產動植物行為,執行沿近海漁業巡護,海上登臨檢查漁船計66艘次;協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加強違規作業漁船取締工作,2012年共計取締160件。
●為展現我國公海登臨檢查實力及落實遠洋漁業管理措施,執行太平洋公海巡護4航次,巡護天數計351日,登檢漁船 83 艘;派遣61名觀察員進行海上觀測、蒐集漁獲資料及生物採樣,2012年我國三大洋觀察員涵蓋率平均為7.65%,已達各國際漁業組織5%涵蓋率之要求。此外,為遵守國際漁業組織決議,採取漁獲證明文件制度、實施漁獲配額分配、建立漁船白名單制度、漁獲海上轉載檢查、港口檢查等遏止非法漁業行為之措施。
●透過漁船監控系統(VMS)及漁獲速報制度,加強我國籍漁船管理,迄2012年底累計輔導2,374艘漁船裝設VMS;另為避免VMS故障無法修護,需強制進港造成損失,修正「總噸位二十以上未滿一百延繩釣漁船裝設第二臺漁船監控系統輔導措施」,迄2012年底計輔導74艘小型鮪延繩釣漁船裝設第2臺VMS。
推動生態環境永續發展
推動綠色造林
■ 為提昇環境品質、營造生態環境完整性、增加民眾戶外休閒空間及產業,並達成國土保安、涵養水源及減輕天然災害等目的,以「營造安全、生態及優質家園」為計畫願景,本會林務局「推動造林計畫」榮獲2012年度「國家永續發展獎」殊榮。
■ 2012年完成平地造林綠美化新植2,774公頃,山坡地造林602公頃;為加強海岸生態復育,減緩飛砂、季節風、鹽霧及潮浪危害,完成海岸造林103公頃及離島造林53公頃;為加強山林復育,完成劣化地復育1,520公頃。總計2012年綠色造林執行面積為5,052公頃。
■ 持續人工林撫育及病蟲害管理工作,蘊育健康及多樣性之森林,增加水源涵養及國土保安功能,2012年完成人工林撫育8,119公頃。
加強森林永續經營
■ 為掌握全國森林資源狀況,2008年推動第4次全國森林資源調查,建立生態系長期監測系統,至2012年止已完成臺灣西部地區公私有林調查及國有林事業區森林資源調查210萬公頃,另2012年度完成886個永久樣區複查及航遙測圖資供應平台整合及功能擴充計畫。
■ 防範森林火災及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濫墾等林政案件發生,計搶救森林火災6次、面積6.8公頃;取締竊取森林主副產物342件,破獲率達79%;取締新濫墾16件、面積2.6公頃;針對既存國有林濫墾案件,收回非法占用林地870件、892公頃;收回國有林租地造林地1,013公頃,由政府加強管理更新造林;森林警察執行森林保護勤務,計執行違反「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案件者共452件、移送人犯877人。
維護生物多樣性
■ 推動22個部會執行生物多樣性行動計畫,並研擬將20項愛知目標納入,逐步落實里山倡議及主流化等議題。
■ 保 存北臺灣埤塘生物多樣性,劃定「桃園高榮野生動物保護區」,成為臺灣第18個野生動物保護區。
■ 建立我國海洋保護區保護等級分類系統,區分3類保護等級,並透過活動推廣海洋保育概念。
■ 推動跨部會生物多樣性資料蒐集與整合,超過40個資料集及162萬筆資料可在「臺灣生物多樣性資訊入口網(TaiBIF)」查詢;「臺灣電子版生物誌」累積公開資料共6,961種,可查詢3,751種解說資料及5,236張圖片。
■ 推動「臺灣外來鳥種監測網(AIS Stop)」及「臺灣野生動物路死觀察網絡」等公民科學活動,具體實踐保育。
■ 辦理外來入侵植物全國現狀調查12萬5,500公頃,整體規劃與進行外來入侵種之防治監測措施,共移除斑腿樹蛙1,325隻及沙氏變色蜥17萬1,874隻。
推動永續環境教育
■ 推動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自然教育中心、休閒農場、農村再生社區、水土保持教室及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等共17處取得認證。
■ 輔導97個農村社區家戶美化754戶;設置生態復育區、濕地園區等18處。
■ 辦理因應氣候變遷農村安全防護106場次;辦理社區生態營造、解說、淨圳等活動,超過4,000人參加;辦理各種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超過50萬人次參與。
■ 「環境教育資源整合暨推廣平台計畫」獲頒「國家永續發展獎」。
■ 編 製「人與狗的衝突與和諧」、「為你的狗狗做個負責任的好飼主」2套教案; 編印「節能減碳:我們還能做什麼?」摺頁,宣導養豬場及乳牛場減碳節電,並透過網站即時提供畜牧污染防治、資源再利用及節能減碳之相關訊息。
加強國土保育復育
治理易淹水地區水患
■ 辦理上游坡地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等2項子計畫,至2012年底已完成第1階段及第2階段(2006年—2010年)治理工程2,974件、第3階段(2011年—2013年)治理工程1,168件,共保護山坡地面積116.9萬公頃,保護山坡地易致災區域人口250.4萬人,同時控制土砂生產量2,968.9萬立方公尺、避免下游地區因河道淤積造成淹水情事。
■ 易淹水計畫—農田排水,計辦理南投、彰化及嘉南等3個農田水利會屬溪洲埤等5大排水系統所屬之溪洲埤制水門等7件改善工程、番雅溝等7大排水系統所屬之外崙腳排水等7件改善工程,以及頭港排水等5大系統所屬之學甲分線跨越麻豆排水渡槽等9件排水改建工程,合計23件改善工程。
推動國土復育
以集水區土砂平衡為方向,進行整體調查規劃,並針對災害致災原因、影響範圍進行評估,強化集水區土砂災害處理,並以軟體防災結合硬體減災,研訂治理對策;辦理集水區調查規劃及治山防災專業技術研發等25件、水土資源調查規劃6件;水土保持教育宣導255場次;超限利用土地獎勵造林檢測823公頃、國有林地崩塌特性及潛勢區位等相關評估或研究2案、建置國有林防災監測及應變系統整合計畫、加速國有林租地造林地補償收回租地1,294公頃。
推動集水區治理及治山防災
■ 以集水區為治理單元,依國有林崩塌地調查及集水區危險度調查評估結果,編列9.85億元辦理上游國有林地崩塌地處理、防砂工程及維護與緊急處理等治理工程計183件,處理崩塌地面積約165.7公頃,抑制土砂下移量約502.1萬立方公尺,俾能儘速復育林地,達到森林國土保安之功能。
■ 辦理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於計畫前期(2010年—2012年)已執行30.74億元,經以多元尺度監測技術進行水庫植生覆蓋率調查,皆逐漸恢復莫拉克風災前植生覆蓋程度,有效控制土砂量約1,090萬立方公尺,減少土砂入庫,增加水庫使用年限。
■ 推動治山防災工作,針對臺灣地區重要水庫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土砂災害防治暨突發性災害緊急處理與工程維護、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及綠環境營造、特定水土保持區治理等相關水土保持工程計501處,以有效減少土砂災害,保育水土資源。
健全土石流防災體系
■ 落實土石流防災整備,公開1,660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分布於17縣市、159鄉(鎮、市、區)、680村(里),檢討更新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對象之「101年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計畫」及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對象清冊4萬6,554人。
■ 提昇基層土石流自主防災能力:辦理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47場次及宣導261場,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1,387人;推動273村里社區自主防災工作。
■ 強化土石流防災應變機制及精進土石流監測技術:因應2012年影響臺灣之颱風及豪雨,計開設颱風(8次)、豪雨(5次)土石流災害緊急應變小組13次40日,投入4,684人次,通知緊急聯絡人56萬1,014人次,發布紅色警戒發布1,537條次、黃色警戒2,083條次;完成土石流觀測站建置共計44站(固定式27站、行動式3站及簡易式14站)及6場次國際土石流防災監測技術交流與展示。
辦理山坡地監測與管理
■ 藉由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查定工作,規範山坡地農業使用行為,完成查定2,807公頃。對極需加強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之地區,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擬定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已完成特定水土保持區保育治理工程10件,督導及協助長期水土保持計畫(通盤檢討)13區及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規劃及系統建置等2件。
■ 核准山坡地開發利用水土保持計畫(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1,649件,施工中檢查2,263次;2012 年度衛星變異點案件為5,300件,執行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取締1,532件,罰鍰金額9,942萬元,移送法辦67件,輔導各地方政府成立水土保持服務團,服務件數3,386件,強化民眾知法守法觀念,維護山坡地開發利用安全。
辦理養殖環境改善
■ 為輔導漁民發展海水養殖漁業、減少對地下水之依賴,提供漁民良好海水及改善養殖環境,於雲林縣 椬 梧及嘉義縣新塭示範區辦理「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進行海水養殖相關公共設施整建工程以改善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截至2012年12月底止,累計完成養殖魚塭進排水路整建3萬2,644公尺、道路改善2萬8,792公尺。
■ 另為達成養殖產業節水目標、減少產業對環境之衝擊,發展海水養殖及推廣魚塭循環用水技術等養殖產業調整措施。自1991年至2011年,養殖地下水年使用量已由24億噸,逐年減至8.64億噸,減幅達64%;內陸鹹水魚塭產量已由34%提高至50%。
維護優良農地
為維護優質農業生產區域,因應國土利用採功能分區及管理規劃方向, 2012年度已完成15個直轄市及縣政府農業發展地區分類分級劃設初步作業,並蒐集農地質性資料,建構長期農地資源規劃及調查體制作為農業部門施政資源整合投入及農地資源維護、利用與管理之參考。同時農地利用管理必須因應農業多元發展需求調整,刻進行農地相關法令之檢討;另農地倘需變更做非農業使用時,應就其必要性、合理性及無可替代性等進行評估,避免大面積優良農地流失及零星蛙躍式之使用,且應選擇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並兼顧農民權益之方案辦理。
強化農田水利建設
辦理農田水利渠道更新改善 337 公里及相關構造物改善 651 座、農地重劃 539 公頃、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 1,226 公頃,以減少輸水損失、提高用水效益,改善工程品質、提升工程結構強度;輔導及推廣農民使用省水噴灌、滴灌設施 1,939 公頃,灌溉水質監測及水污染源廢水檢測 38,358 點次,有效掌握灌溉用水水量及水質,維護農民權益,並改善農場經營及農村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