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秋收
推動兩岸農業交流,開拓農漁業新商機
執行兩岸經濟合作協議
兩岸經濟合作協議之效益與展望
兩岸於2010年6月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陸方給予我方農產品18個稅項早收待遇,並自2011年起分年調降關稅。2012年臺灣農產品外銷中國大陸總值為7.89億美元,較2011年成長18%(較2010年協議生效前成長48%);早收農產品外銷中國大陸金額為1.61億美元,較2011年之1.26億美元成長28%(較協議生效前成長192%),其中以活石斑魚及茶葉之出口成長最為顯著,出口值成長率分別為28%、5%(較協議生效前成長212%、71%)。
展望未來,ECFA早收農產品稅項於2013年起全面免關稅後,更將進一步提高我相關農產品外銷中國大陸之市場競爭力。在ECFA後續協商方面,政府將以臺灣農業永續發展與農民利益為優先考量,並積極爭取我具出口潛力農產品之關稅優惠。
健全農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
■ 依據「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兩岸植物品種權工作組於2012年3月召開第1次工作會議,並於11月辦理兩岸植物品種權檢定技術交流活動,進行玫瑰、蝴蝶蘭及印度棗檢定技術交流。有關我國產業關切之朵麗蝶蘭、芒果、印度棗及枇杷等植物種類,中國大陸業同意規劃納入新增之植物新品種保護名錄。截至2012年底,我國已有2家業者(計4個品種)向中國大陸提出品種權申請,其中計有3個蝴蝶蘭品種主張優先權。
■ 本會參加經濟部籌組之兩岸智財權保護合作參訪團,於2012年11月前往中國大陸進行交流,並針對協議相關之協處機制、強化合作必要性及申請機關名稱等議題進行協商,以處理整體性議題,提升執行成效。
持續推動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
■ 2009年12月22日簽署「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後,海峽兩岸已建立業務主管部門聯繫機制,雙方聯繫案件計602件。截至2012年底,雙方共舉行6次工作會商,達成多項具體共識;另舉辦3屆「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研討會」,建立雙方動植物檢疫檢驗業務聯繫溝通平台。
■ 透過兩岸協商,中國大陸於2012年6月16日公告「臺灣大米輸往大陸植物檢驗檢疫要求」,自該日起國產稻米可輸往中國大陸,成功開拓新興市場。
■ 截至2012年底,我國5家畜禽產品廠商之調製豬肉、加工禽品及禽蛋經檢疫輸出中國大陸達4萬5,331公斤,國產梨亦檢疫輸出2萬5,755公斤。針對可輸銷中國大陸之水果、蔬菜及茶葉,已請陸方增訂農藥殘留安全標準;在未訂定前,則暫採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或我國標準。
持續執行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
■ 為將我國漁船船主境外雇用之中國大陸船員納入正常管理,本會透過兩岸協商機制簽署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於2010年3月21日生效。雙方對於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建立機制,並透過漁船主、我仲介機構、中國大陸經營公司與中國大陸船員四者間所簽訂之相關契約,明確規範彼此間之權利義務。
■ 本協議使漁船主與中國大陸船員之雙方權益均獲得保障,對可歸責船員或漁船主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所造成對方損失,由經營公司與船員或仲介機構與漁船主負連帶賠償責任。迄2012年底已核准16家仲介機構,另公告中國大陸方面指定10家船員外派經營公司,另受僱於我漁船主協助境外作業之中國大陸船員人數為1,797人,近海漁船主依此制度透過仲介機構引進之中國大陸船員累計人數達9,799人。
進行兩岸農業交流
●為持續推動農業專業人士交流,檢討、調整中國大陸地區農業專業人士來臺之審查與管理機制,適時修正「大陸地區農業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審查要點」,審慎審查中國大陸農業人士來臺申請案件;2012年計有524團、7,205人次中國大陸地區人民受邀來臺從事農業專業交流參訪;另審查農業商務人士來臺計137團、547人次。
● 繼續管制830項農產品自中國大陸進口,防止赴陸投資生產之農產品回銷臺灣;持續將臺灣具技術優勢之農產品列為禁止赴陸投資項目,並適時檢討放寬產業進行市場布局所需項目。在維護農業產業發展及避免具競爭優勢技術外流前提下,以產業價值鏈之架構,建立兩岸合作雙贏之投資模式。
開拓農漁畜產品中國大陸市場
●受惠於兩岸開放直航及簽署ECFA等政策利多,中國大陸已成為臺灣農產品外銷第2大市場。2012年外銷中國大陸出口值為7.89億美元,較2011年成長18%;兩岸農產品貿易逆差從2008年2.81億美元,減少為2012年的0.38億美元;生鮮農產品出口品項中以石斑魚(1億3,106萬美元、成長28.4%)及釋迦(512萬美元、成長188.2%)外銷成長最為亮麗。另自2012年6月16日中國大陸同意臺灣米輸陸後,首年出口值達132萬美元,成功拓展中國大陸市場。
●為深耕中國大陸市場,本會以打造「臺灣農業精品」形象為行銷策略,以差異化、品牌化來凸顯臺灣農產品特色,輔導農漁民團體參加綜合性或專 業性展覽,如上海國際食品展、北京、上海、天津及青島之臺灣名品展、福州漁業博覽會、北京種子大會及廣州茶業博覽會等;輔導外銷業者於中國大陸北京、上海及廈門等連鎖超市合作辦理「臺灣蔬果節」、畜禽加工及CAS產品之通路促銷活動。另為延續2011年我國成功於中國大陸取得「CAS臺灣優良農產品」標章註冊,做為臺灣農產品行銷中國大陸之共同品牌,2012年於北京、天津、青島及上海名品博覽會等活動展場設置臺灣農業精品館形象展示區,積極宣傳臺灣CAS標章及新鮮、安全、優質農產品。
●與統一集團合作於上海設立長期性展售宣傳據點—「灣饗」,作為臺灣農產品宣傳、促銷、批發及銷售之平台,協助外銷業者建構長期穩定行銷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