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秋收
推動動物保護,促成動物與人共存的友善環境
寵物登記及寵物業管理
為建立國人飼主責任觀念、杜絕棄犬行為,自1999年9 月1日起實施寵物登記制度,規範民眾飼養犬隻應為其植入晶片並辦理登記;截至 2012年底,全國累計107萬餘隻犬貓辦妥寵物登記。2012年持續強化稽查未辦理寵物登記案件,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共計稽查3萬745件、勸導8,567件及行政處分15件,總計新增寵物登記數量10萬349隻。
為加強源頭管理,嚴管不法繁殖販售犬隻行為,2012年持續加強查緝非法寵物繁殖買賣業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共計稽查5,730件,查獲不法裁罰45案。另辦理特定寵物業者之查核及評鑑,協助消費者獲得管理良善業者資訊,保障消費權益。
市售寵物食品監測
為維護寵物健康及飼主權益,本會持續辦理市售寵物食品抽驗工作,2012年共完成 100 件。其中針對寵物健康、生命危害性較大之黃麴毒素及T-2毒素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國際規範。未來仍將以年度計畫持續辦理市售寵物食品衛生安全之監控並發布抽驗結果,藉此督促寵物食品相關業者應提供安全無虞之產品。現階段寵物食品業者應遵循「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確保及維護所販售產品之安全及品質,並應依「商品標示法」規定進行標示,以保障消費者之權益。
流浪動物收容管理
輔導地方政府設置縣(市)級動物收容中心及改善收容設備,全國計有18縣(市)政府已設立,尚餘4縣(市)委由鄉鎮或獸醫院代收容。2012年全國收容犬貓總數11萬472隻,經民眾認(領)養3萬1,708隻(占28.7%),較2011年增加8.4%,另人道處理5萬5,316隻,所占比例降至50.1%,較2011年減少7.8%。未來將持續強化宣導以認養代替購買及飼主責任觀念,減緩收容動物不得不實施人道處理之爭議。
另依本會訂定之動物收容所管理作業規範及動物代養契約(範本),督導公立動物收容管理制度化,將動物進入收容所後之點交、晶片掃描、飼養照顧、認領養及人道處理等程序均予標準作業。另鼓勵民眾參訪動物收容所,持續擴大志工數量,促使收容管理公開、透明化,發揮為民服務及協助動物找到第二個家的窗口功能。
實驗及經濟動物人道管理
2012年辦理動物科學應用機構現場查核40場次,督導各機構依本會訂定之「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設置辦法」及「動物科學應用機構查核輔導要點」確實進行自主監督管理,落實替代、減量及精緻化之3 R原則;辦理人道管理訓練2場、核發合格證書444張,並印製實驗動物人道管理年報供全國220家動物科學應用機構參用,提升我國實驗動物福利水準。
本會訂有「動物運送管理辦法」及「畜禽人道屠宰準則」,分別規範豬、牛、羊之運送方式、人道屠宰及從業人員講習訓練等事項。為落實執法,督導地方政府每年辦理運送及屠宰查核 350 場次。 2012 年計辦理運送人員講習 15 場、屠宰人員講習 23 場次,計有 1,200 人次參訓。截至 2012 年底止,計 2,932 人取得運送人員講習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