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1月(第259期)
韓國農地銀行活化農地
全星宰 [1] 撰
黃有才 [2] 譯
臺、日、韓均奉行「耕者有其田」為主要農業政策,農業所得偏低,無法吸收年輕人留農,農村人力老化,農地休耕或廢耕為普遍現象。日本 2005 年耕作放棄地 38.6 萬公頃,占 9.7% 。韓國廢耕地約有 4 萬公頃,占 2.2% 。
韓國農漁村公社( Korea Rural Community Corporation, KRC )是韓國政府出資的官方機構,其沿革最早是 1908 年成立的水利組織及土地改革組織,歷經變革, 2008 年起擴大為韓國農漁村公社迄今。韓國政府於 2005 年成立農地銀行系統,並委由韓國農漁村公社經營,其財政來源為農地管理基金。
一 . 農地銀行計畫目的
農地銀行計畫的目的是: 1. 擴大農場規模。 2. 有效率利用農地。 3. 改善農業結構。 4. 穩定農地價格。此外,許多有關農地的政策與計畫也啟動來增加農民的收入,並促進農村社經發展,計畫的功能如表 1 。
另外農地銀行也辦理農地抵押貸款,老農可將農地抵押給農民銀行,按月領取給付,並繼續耕作其農地。老農身故後,農地扣除借款與利息後,由農民銀行購買,或由老農繼承人繳納借款與利息後贖回,利息則依市場行情計算。
二 . 計畫主要內容
(一)擴大農場規模計畫
1. 目的
本計畫目的在透過農地交易、長期租賃、交換分合等,擴大經營規模培育專業農,以達到「耕者有其田」的原則,到 2013 年,本計畫擬培育 7 萬個專業農(每一專業農經營 6 公頃),合計 42,000 公頃,為全國稻田面積之 1/2 。
本計畫將擴大專業農經營規模,促進農場經營集體化,來增加農民收入並實現主要糧食穩定供應。
註 [1] 韓國公益法務官
註 [2] 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 主任

2. 農地買賣計畫內容
( 1 )本計畫包括由非農家、離農者或退休者購入農地,並賣給專業農與農業公司。
․標的農地:在農業發展區內之稻田與旱田,或被合併的農地。
․申請資格: 64 歲以下被選定之專業農,擁有 1.5 公頃以上稻田或 1.0 公頃以上旱田;農協所屬公司,擁有 5 公頃以上稻田或旱田;農企業擁有 10 公頃以上農地; 5 年內被選定培育的 20-30 歲年輕專業農民。
․還款條件: 15-30 年分期還款,年息 2% 。
․支持上限:價格部分稻田 30 美元 / 坪;旱田 35 美元 / 坪。面積含現有農地 10 公頃;農業公司 20 公頃。
( 2 )長期農地租賃計畫:本計畫集中在長期( 5-10 年)農地租賃,由離農者或退休者將農地租給專業農。
․標的農地:農村的稻田和旱田。
․申請資格: 64 歲以下被選定之專業農,擁有 1.5 公頃以上稻田或 1.0 公頃以上旱田;農協所屬公司,擁有 5 公頃以上稻田或旱田;農企業擁有 10 公頃以上農地; 5 年內被選定培育的 20-30 歲年輕專業農民。
․還款條件: 5-10 年分期付款,無息。
․無面積上限。
( 3 )農地的交換或分割、合併計畫:本計畫是在支持因農地交換、分割、合併產生價差時成本的處理(還款條件: 10 年分期付款,年息 2% )。
3. 法令依據
韓國農漁村公社與農地管理基金法第 18 條、 19 條、 22 條。
(二)儲存農地購買計畫
1. 目的
農地銀行由退休、因年紀或健康因素離農之農民購入農地,以改善農業結構並穩定農地價格,購入之農地做為長期租賃或其他有效率之使用。

2. 計畫內容
標的農民:離開農村、改變職業、或因年紀退休之農民。
標的農地:農業發展區內農地(稻田、旱田、果園)。
購入價格:經估價與評定決定價格。
價格上限: 25 美元 / 坪。(例外:首爾、世宗大都會自治市、京畿道、慶尚南道市區: 50 美元 / 坪;忠清南道市區: 35 美元 / 坪)。
申請資格:專業農、新農民、回鄉農民、農業公司、一般農民、其他願意務農之個人或公司(以 20-30 歲年輕農民優先)。
租期: 5 年(每 5 年評鑑後續約)。
租金:由地主與佃農依市場價格議定。
3. 法令依據
韓國農漁村公社與農地銀行管理基金法,第 24-2 條、第 2 款。
(三)農場活化計畫
1. 目的
農地銀行由因天然災害或負債面臨財務危機的農民購入農地,農民得以解決債務並恢復正常農場經營。購入之農地長期( 7-10 年)回租給原農民並保證其購回之權利。

2. 計畫內容
申請資格:農民(或農業公司)資產負債比例超過 40% ,而負債 50% 係因天然災害損失或負債超過 3 萬美金。
標的農地:農地與農業設施(固定溫室、畜舍、菇舍)。
購入價格:估價與評定決定(設施以租期結束時之殘留值估價)。
最高購入價格: 60 美元 / 坪。
最大支持上限:債務額度內(農民 100 萬美元,農業公司 150 萬美元)。
租金:購入價格 1% 之內(農地與設施)。
購回價格:估價與評定價格間加上 3% 利息,設施則依原購入價格。
3. 法令依據
韓國農漁村公社與農地銀行管理基金法第 24-3 條。
(四)農地轉讓給付計畫
1. 目的
農地轉讓給付計畫是由老農取得農地並每月付費給老農,以供養他們生活。此外,流動農地資產照顧老農可以擴充與強化農村生活安定。

2. 計畫內容
申請資格:農民夫妻皆超過 65 歲,從事務農 5 年以上,農地少於 3 公頃。
標的農地:稻田、旱地、果園。
給付金額:視農地價格與農民年齡而定。
農地價格:單位面積農地官方評定價格 X 面積。
申請農民年齡以夫妻中年紀較少者計算。
給付方式:固定( 5 、 10 、 15 年)或終身(生前)。
3. 法令依據
韓國農漁村公社與農地銀行基金法第 24-5 條。
(五)信託農地租賃計畫
1. 目的
本計畫為促使農地有效使用與管理,並使農民得以擴大經營規模,將信託之農地租給專業農民。

2. 計畫內容
標的農地:農地及其上設施,因地主缺少勞工或健康因素,取得農地後無法自行農耕。
信託年限: 5 年(期滿可續約)。
租金:依市場價格雙方議定。
付款方式:每年付費,扣除年佣金 5% 。
租地者甄選:由向農地銀行提出農業管理目的的租地申請者中選出。
3. 法令依據
農地法第 7 條、 23 條。韓國農漁村公設與農地銀行基金法第 24-4 條。
(六)果園擴大經營計畫
1. 目的
本計畫是致力於購買與租賃果園以擴大經營與推動果園生產集團化來提升競爭力與市場開放後的適應力。本計畫亦透過吸引年輕與有能力的人力投入農村而促進農村社區擴大與集團化。

2. 計畫內容
( 1 )買賣果園:由非農民、轉業農民、退休農民、減少果園規模和擁有果園的非農業公司買入果園,再賣給果農。
標的農地:農村之果園。
申請資格:少於 64 歲,參與本試驗計畫有 3 年經營果園經驗,管理超過 0.3 公頃果園。
支持上限:農民果園面積上限 5 公頃,農業公司含經營面積 10 公頃,每坪(含果樹) 40 美元。
貸款條件:年息 2% ,還款年限依申請者年齡而定( 15-30 年)。
( 2 )果園租地計畫:農地銀行由非專業農、轉業農民、退休農民租借果園並出租給專業農。
標的農地:農村之果園。
申請資格:少於 64 歲,參與本試驗計畫有 3 年經營果園經驗,管理超過 0.3 公頃果園。
支持上限:果農 5 公頃,農業公司,含原有農地, 10 公頃。
期間: 5-10 年。
3. 法令依據
自由貿易協議後協助農漁民特別法第 5 條。
(七)老農提早退休之直接給付計畫
1. 目的
本計畫目的在協助計畫轉移經營的老農退休,並促進專業農擴大農場經營。
2. 計畫內容
申請資格: 60 歲 -70 歲農民。
務農經驗:申請時,申請者應有連續 10 年務農經驗(如因病或意外,不克從事農務,要有 8 年以上務農經驗)。
標的農地:連續 3 年所有權,在農業發展區內稻田、旱地、果園或農業發展區外,有完整再發展與農業設施的集體稻田、旱地、與果園。
移轉方式:賣給 60 歲以下專業農或 45 歲以下一般農民,但農地移轉時有連續 3 年務農經驗,亦可賣給(或信託租給)農地銀行。
標準給付:每年 3,000 美金 / 公頃。
支持上限: 2 公頃。
期限: 6 年( 70 歲) -10 年( 66 歲或以下)。
付款方式:按月分期。
3. 法令依據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實施特別法第 11 條、第 2 款、第 5 項。農產品生產者直接給付實施細則。
三 . 動支使用經費與成果
(一)動支使用經費(至 2012 年)
88 億 4 , 990 萬美金( 227,000 公頃)已用於支持農地銀行。(表 2 )
(二)主要成果
1. 農場擴大規模計畫
本計畫擴大稻米專業農經營面積,強化稻米產業基礎,輔導面積比例由 2005 年 30% ( 297,000 公頃 /980,000 公頃)到 2012 年 46% ( 393,000 公頃 /847,000 公頃)。此外,稻農經營面積由 1995 年 2.5 公頃,擴大到 2012 年 5.6 公頃。經營 5 公頃以上比經營 2.5 公頃以下,其直接成本減少 11.5% 。 73% 稻米專業農年齡少於 50 歲,防止主要人力離開農村,對農村社區維持與發展有貢獻。
2. 儲存農地購買計畫
本計畫購買農業發展區內 1,921 公頃( 3 億 9 , 220 萬美金),維持農地穩定的售價。將購入農地出租給 2,222 位農民,共 1,828 公頃農地,每一農民經營面積增加 0.8 公頃農地。
3. 農地活化計畫
迄 2012 年,本計畫支出 1 億 6 , 700 萬美元協助 4,887 位農民渡過財務危機而有重新經營的機會。此外,使農民免於農地被拍賣,並以減少租金而非利息來減少農民負擔。由於農地不被拍賣,使得 3 億 8 , 510 萬美元(以拍賣價為農地銀行收購買價的 67% 計)之農地資產避免流失(每農民 8 萬美元),免除利息成本(每年約 1 億 6 , 340 萬美元,每農民 3 萬 1 千美元)。
利息: 1,167 百萬美元 X14% (利息) =163.4 百萬美元。
租金:年租金:地價 1% 之內 =9.5 百萬美元。
4. 農地轉讓給付計畫
迄 2012 年,有 2,202 位老農因轉讓農地經營權每月領取給付(平均每月 810 美元)。
5. 信託農地租賃計畫
出租 57,940 公頃(平均每農民 0.58 公頃)給 35,504 位專業農(占 36% )及 63,808 位一般農民(占 64% ),來協助擴大經營規模(稻米專業農 0.79 公頃,一般農民 0.47 公頃),為使經營安定,租期最少 5 年,促進合法租賃及有效率農地使用。
四 . 2013 年經費支出與主要成果(迄 2013 年 10 月 31 日)
農地銀行 2013 年辦理農地抵押貸款,利息墊支預算 2 , 600 億韓圜(約 72.54 億元臺幣)。(表 3 )
韓國農地銀行對老農退休轉讓經營權,專業農與年輕農民承租農地,活化農地,擴大經營規模,乃至於穩定農地價格,增加老農收入都扮演主要角色,值得我們參考。
本文譯自 Mr. Sung-Jae Chun ( 2013 ) , Farmland Bank Project of Korea Rural Community Corporation ( KRC ) , Retrieved from http://ap.fftc.agnet.org/ap_db.php?id=129
表 1 農地銀行計畫的功能
|
計畫名稱 |
功能 |
|---|---|
|
擴大農場規模計畫 ( 1990 年開始) |
買賣、長期租賃、交換分合農地來擴大經營規模、培育專業農,實現「耕者有其田」。 |
|
信託農地租賃計畫 ( 2005 年) |
將信託農地租賃給專業農,以提升農地使用效率。 |
|
農地買賣信託計畫 ( 2006 年) |
將信託農地賣給專業農,以促進農地流通 |
|
農場活化計畫 ( 2006 年) |
向有財務危機的農民買下農地,並回租農地,並保證贖回權,使農民可正常經營。 |
|
儲存農地購買計畫 ( 2010 年) |
向退休、離開農村或轉業的農民購買農地,以改善農地結構並穩定農地價格。 |
|
農地轉讓給付計畫 ( 2011 年) |
承受老農轉讓之農地並提供社會安定基金。 |
|
果園擴大經營計畫 ( 2004 年) |
購買與出租果園擴大經營規模,並促進果農集體化經營,以提升競爭力。 |
|
老農提早退休直接給付 ( 1997 年) |
提供將農地轉移給專業農與公營公司的退休老農直接給付。 |
表 2 韓國營農規模化事業 1988-2012 經費支出與執行成果
|
計畫名稱 |
面積(公頃) |
動支經費(百萬美金) |
說明 |
|---|---|---|---|
|
總計 |
227,152 |
88,499 |
|
|
擴大農場規模 |
164,367 |
6,664.5 |
不包括購買農地 |
|
購買 |
75,683 |
4,552.9 |
|
|
租賃 |
86,903 |
1,837.0 |
|
|
交換分合 |
1,781 |
74.6 |
|
|
儲存農地購買 |
1,921 |
392.2 |
|
|
擴大果園 |
2,924 |
261.9 |
|
|
信託農地租賃 |
57,940 |
- |
無預算計畫 |
|
農場活化 |
4,887 (人) |
1,167.0 |
|
|
農場轉讓給付 |
2,202 (案) |
22.5 |
|
|
老農退休直接給付 |
97,613 (人) |
341.8 |
表 3 2013 年度至 10 月 31 日韓國營農規模事業經費與執行成果
|
名稱 |
2013 年計畫 |
成果 |
|||
|---|---|---|---|---|---|
|
面積(公頃) |
預算(百萬美元)( A ) |
面積(公頃) |
實支數(百萬美元)( B ) |
完成率( B/A ) | |
|
總計 |
15,675 |
704,478 |
12,973 |
604,691 |
85.8% |
|
擴大農地經營規模 |
2,915 |
168,432 |
2,200 |
128,676 |
76.4% |
|
購買 |
1,560 |
136,332 |
1,094 |
97,101 |
71.2% |
|
租賃 |
1,350 |
31,300 |
1,100 |
30,797 |
98.4% |
|
交換分合 |
5 |
800 |
6 |
777 |
97.2% |
|
儲存農地購買 |
1,000 |
166,500 |
729 |
166,429 |
100.0% |
|
農地活化 |
- |
260,000 |
- |
217,041 |
83.5% |
|
農地轉讓給付 |
( 906 案) |
23,669 |
( 670 案) |
18,625 |
78.7% |
|
果園擴大經營 |
260 |
27,560 |
255 |
26,301 |
95.4% |
|
老農提早退休直接給付 |
1,500 |
58,317 |
1,581 |
47,619 |
81.7% |
|
信託農地租賃 |
10,000 |
- |
8,208 |
- |
82.1% |
* 1 美元 =1,000 韓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