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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活化農業資源利用,維護生態永續發展

(一)維護農地資源及強化管理

  1. 推動農地資源分類分級利用
      為利農政單位掌握農地資源分布情形,以利農地資源規劃利用,本會持續協助 15 個直轄市及縣政府辦理農地資源分類分級劃設及檢核作業,以符合農地現況,並進行相關圖資更新,同時,盤點重要農業生產區域,引導劃設農產業專區,俾將農業施政資源投入優質農業生產區,提升經營效率;而該分類分級成果,亦提供內政部納入全國區域計畫,作為檢討現行土地使用分區及管制之參據。 
  2. 加強農地利用及管理措施
    ( 1 )為促進農地 流通 及活化農地利用,本會持續強化農地銀行平臺功能,協助休耕農地復耕及集中利用,媒合租賃休耕農地面積 2,040 公頃,並輔導 15 處農業經營專區,建立安全生產基地,輔導區內農民從事友善耕作及規模化生產,並拓展市場,提高農民收益,達到促進農地利用及自發性維護農地資源之目的。
    ( 2 )為協助地方政府強化執行農地管理業務,本會舉辦 13 場次農地法規講習、業務交流座談及法令諮詢會議,瞭解農地管理執行問題並協助解決,同時擴充農地管理資訊系統現地勘查 APP 功能,並舉辦 20 場次資訊系統教育訓練,協助地方政府進行申請案件現地會勘及稽查作業,提升行政執行效能;另結合內政部之違規監測及聯合取締作業,由地方政府加強農地稽查,按季回報農地管理執行狀況,強化督導及協助,落實土地使用管制。

(二)推動農田水利建設與防災

  農田水利建設與農業發展及農民福祉密不可分,使用灌溉排水渠道設施及相關用水管理技術,有效輸送分配灌溉用水,以降低乾旱或洪災發生、穩定糧食生產及減少災害損失;對於農村生活環境改善、促進農村安定繁榮及強化生態環境保育等方面也有很大幫助。

  2014 年度完成灌溉排水渠道更新改善 282 公里、構造物 1,107 座、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 1,176 公頃,並輔導農民使用省水灌溉用噴灌、滴灌設施 2,217 公頃;辦理水文自動測報系統更新與改善 49 處;輔導農田水利會辦理 2,337 處灌溉水質監視點及水污染源監測作業,檢測 3 萬 8,918 點次,有效掌握灌溉用水水量及水質,維護農民權益,改善農場經營及農村生活環境,發揮農田水利三生及防減災功能。

  為加速解決重劃區老舊農水路之改善問題, 2014 年度 至 2016 年度編列預算辦理「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計畫」, 2014 年度完成改善 185 公里。

(三)強化農業資源保育

  1. 維護森林資源
      完成第 4 次全國森林資源調查,全島森林面積 218 萬公頃、覆蓋度 60.9 %,森林蓄積量約 4.6 億立方公尺,森林總碳貯存量為 7.3 億公噸。
      2014 年完成植樹造林 2,177 公頃;加強森林保護復育,收回非法占用林地 1,951 公頃;以補償方式收回國有林租地造林地 407 公頃。搶救森林火災 24 次、 20.5 公頃;取締違反「森林法」 266 件、移送人犯 260 人;取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12 件、移送人犯 26 人;辦理棲地巡護並拆除盜獵用具 771 件。
      為順應國際環保議題發展,除持續強化天然林的保育,並著手推動人工林永續經營利用規劃,進行林木經營區造林地資源清查,建構區域林業生產體系, 2014 年已輔導成立 4 處林業合作社,媒合林農與企業合作,創新精緻竹製產品。
      依據「環境教育法」輔導農村社區及水土保持戶外教室等,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等工作;截至 2014 年底止,輔導桃園縣龍潭鄉三和農村再生社區等 9 處通過認證,並辦理環境教育研習 30 小時核心課程 2 班,協助 17 人取得全職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生物資源調查與監測部分,完成 30 萬 2,130 筆調查資料,並持續進行臺灣地區低、中、高海拔長期監測調查,在藤枝中海拔地區,以紅外線自動照相機 記 錄哺乳類 16 種,並記錄到瀕絕臺灣黑熊出現。另為鼓勵全民參與野生物長期監測,成立蛾類、路殺動物、蕨類、蝸牛、蜘蛛等網路社團,建檔資料筆數達 7 萬筆以上。
      野生物資源永續利用部分,於牛樟芝子實體相關研究成果斐然,取得「培養牛樟芝子實體之方法」歐盟及日本專利,「蛹蟲草蟲草素萃取技術」及「培養牛樟芝子實體之方法」共 3 家公司技轉。野生動物急救醫療方面, 2014 年處理傷病野生動物 512 隻。
      生物多樣性教育推廣部分,編印生物多樣性出版品及製作生態影片 23 項,另進行生物多樣性保育到校服務 156 場次,深受國小學童喜愛及教師認同。 
  2. 強化漁業資源養護及保育
      為加強沿近海域生態環境保護及漁業資源保育,本會漁業署針對拖網、刺網、魩鱙、飛魚卵、鯖鰺、鰻苗及蟳蟹類等漁業,持續推動禁漁區(期)、總作業船數及總漁獲量等管制措施。
      推動沿近海漁業監控管制調查( MCS )措施部分,落實港口漁獲查核、觀察員隨船觀察及非法捕魚取締等動態管理措施 , 並辦理魚苗放流、漁船收購、人工漁礁區覆網清除,以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增育漁業資源。 2014 年由漁業署漁建貳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地方政府執行沿近海漁業巡護 184 趟次;收購 5 艘漁船、 52 艘漁筏;放流各類種苗 1,775 萬尾;清除 12 處人工魚礁區廢棄網具 2,111.2 公斤。
      持續針對鯊魚資源採行相關措施,包括 2008 年主動禁捕鯨鯊, 2012 年推動「鯊魚鰭不離身」措施,截至 2014 年底止,我國累計檢查 3,311 艘漁船,查獲違規 14 件; 2012 年公告「魚翅進口應遵行事項」,僅同意國際漁業組織白名單漁船所捕鯊魚之魚翅進口,截至 2014 年底止,我國累計核發 1,198 件。依發布之「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 2014 年通報 13 尾管制類鯊魚,強化大型鯊魚漁獲資料之蒐集,並委託專家學者利用分子生物技術( DNA )查驗巿面上販售的鯊魚魚翅。 
  3. 加強動物保護,落實寵物及流浪動物管理
      為建立國人飼主責任、杜絕棄犬行為,實施寵物登記制度,截至 2014 年底止,全國新增犬隻寵物登記 16 萬 7,281 隻,累計寵物登記數 143 萬餘隻。
      為更有效發揮源頭減量效益及協助狂犬病防疫,自 2014 年起於偏鄉、山區推動犬隻源頭管理三合一專案, 2014 年全國辦理犬貓絕育 7 萬 1,746 隻。
      推動多元之收容動物認領養措施,成立全國動物認養資訊平臺,提升認領養訊息傳播效能,收容動物認領養率由 2013 年 40.8 %提升至 2014 年 57.8 %,人道處理率則自 2013 年 40.4 %降至 2014 年 26.5 %。
      針對社會爭議之流浪犬管理議題,召開公民審議會議,經具整體社會結構代表性的公民進行系列學習與討論而提出公民結論報告,核心共識為建議政府強化源頭管理作為,具對社會溝通、有助民眾理解流浪犬管理議題複雜度及飼主責任重要性之功能。
  4. 畜牧節能減碳、污染防治及再利用
      本會成立專家輔導團,輔導畜牧場提升節能效率、廢水處理技術及污染防治設施效能 620 場次,並藉由示範及推廣畜牧場辦理更新省能照明設備 56 場、沼氣利用設備 9 場、第 2 次固液分離機 61 場、畜牧場紅泥沼氣袋更新 41 場、畜牧場厭氣污泥清除 50 場、修繕堆肥舍 10 場、畜牧場噴霧除臭設施 15 場與廢水回收再利用 10 場等相關方式,強化畜牧場污染防治。
      輔導地方政府推動畜牧場雞糞處理自主檢核管理機制,並推廣果菜園農民施用禽畜糞堆肥及辦理促銷活動,推廣 3,220 公噸,以有效去化禽畜糞。
      強化畜牧場斃死畜禽管理工作,查核畜牧場處理斃死畜禽方式 1 萬 3,826 場,並輔導畜牧場與化製場簽約,協助服務偏遠地區畜牧場斃死畜禽清運工作。 
  5. 建置農業版防災地圖
      2014年重要成果包含:(1)辦理農業防災整合資訊平臺內農田排水工程履歷查詢功能擴充、防災資料庫更新 , 及彰化、嘉義、 臺 南、高雄等4 個 示範縣市之天然災害救助資料空間資訊化;(2)初步完成示範區之主要(重要)農業生產區災害情境模擬地圖及標的作物(短期葉菜類、平地果樹)耐淹特性與損失曲線;(3)初期建置水患影響農業預警系統與行動裝置查詢平臺。未來期能輔助供作災前整備、災中應變及災後復原之決策參考。

(四)精進治山防災與流域綜合治理

  1. 整體性治山防災
    ( 1 )辦理重要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土砂災害防治暨突發性災害緊急處理與工程維護、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及綠環境營造、特定水土保持區治理等相關水土保持工程 491 處,預估控制土砂量約 830 萬立方公尺,並辦理集水區調查規劃、土砂變遷監測與分析及治山防災技術提 升 等 41 件調查研究案件,有效減少土砂災害,保育水土資源。
    ( 2 )辦理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以 亟 需改善農路為主要對象,加強水土保持設施,維持邊坡穩定及路面排水設施改善,以維路基的完整與暢通,避免引發崩塌、地滑及土石流等坡地土砂災害,危及山坡地住民之安全, 2014 年度辦理 405 處工程,改善約 200 公里。 
  2. 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保育治理
    ( 1 )辦理水庫集水區山坡地範圍內野溪整治及崩塌地處理等 2 項工作, 2010 年至 2014 年執行 34.7 億元( 2014 年 2 億元),辦理 359 處( 2014 年 28 處)土砂防治工程;經以多元尺度監測技術進行整治成效評估,顯示水庫集水區山坡地總植生復育面積約 320.5 公頃 , 抑制土砂總生產量約 643 萬立方公尺。
    ( 2 )執行國有林班地內之土地使用管理及集水區保育治理等 2 項工作,包括辦理國有林地租地補償收回、野溪整治、崩塌地整治及造林等項目,完成租地補償收回 38.4 公頃,野溪整治、崩塌地整治及植生造林 34 處,植生造林復育面積約 24.6 公頃,抑制潛在土砂量約 43 萬立方公尺,經費執行數達 1.5 億元。 
  3. 流域綜合治理
    ( 1 )辦理農田排水、設施區域及農田排水瓶頸改善等 2 項計畫,截至 2014 年底止,由宜蘭、苗栗、南投、彰化、雲林、嘉南及屏東等 7 個農田水利會辦理 14 件農田排水改善工程,並補助彰化及雲林縣政府辦理農業水井調查作業,改善排水路約 7.5 公里及構造物 16 座,減輕約 2,000 公頃農田高淹水潛勢地區水患問題。
    ( 2 )辦理計畫範圍內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之河川及區域排水上游坡地水土保持及 55 個原住民鄉鎮之治山防洪工作,第 1 期( 2014 年至 2015 年)經費 28 億元,其中 2014 年度經費 10 億元,辦理保育治理工程 263 件,可有效控制土砂量 110 萬立方公尺。
    ( 3 )執行原住民鄉鎮國有林班地範圍之治山防洪工作及集水區治理規劃與檢討工作,治山防洪工作內容包括野溪整治、崩塌地整治等項目,第 1 期工作執行期程為 2014 年至 2015 年度,截至 2014 年底止完成治山防洪工作 27 件,崩塌地復育面積約 24.7 公頃,抑制潛在土砂量約 50.4 萬立方公尺,經費執行數達 3 億元。
    ( 4 )為提升 7 個縣(市)養殖漁業生產區及漁塭集中區內排水系統之保護標準及淹水耐受力,配合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以工程(排水改善與海水引水設施)及非工程(移動抽水機、清淤、塭堤加高與循環水推廣)方式,降低淹水風險與用水需求。 2014 年進行法規修訂及屏東海水引水規劃設計。
    ( 5 )為維護農民收益,穩定夏季蔬菜供應,降低農業天然災害支出,配合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提出農糧作物保全措施,第 1 階段規劃於宜蘭三星、雲林西螺及二崙、嘉義新港、高雄梓官等 5 處蔬菜產區推動。 
  4. 加強辦理野溪清疏
    ( 1 ) 921 震災後山區土石鬆散,歷經數次嚴重颱風侵襲,尤以 2009 年 8 月莫拉克颱風降下超大豪雨,導致中、南部河川上游集水區多處林班地、山坡地崩坍,沖刷之土石造成野溪河道嚴重淤積。為減少民眾生命財產損失,本會水土保持局 2014 年積極辦理野溪清疏工程 93 件,清疏土砂量 552.6 萬立方公尺,以恢復野溪通洪斷面。
    ( 2 )持續依照「加強河川野溪及水庫疏濬方案」所訂策略與方法,兼顧國有林野溪治理與土砂清淤工作,就瓶頸急要河段及會影響公共設施、部落安全之重點區域,進行野溪整治及崩塌地處理,遵循「清對地點、清對時間」原則並掌握工作進程。 2014 年預訂目標量 55.9 萬立方公尺,實際執行量 74.1 萬立方公尺,超越原定目標。 
  5. 充實土石流防災整備
    ( 1 ) 2014 年新增 7 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合計為 1,671 條,分布於 17 個縣市、 159 個鄉(鎮、市、區)、 684 個村(里),完成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對象所在 582 村里之「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計畫」檢討更新,更新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對象清冊 4 萬 8,116 人。
    (2) 辦理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 43 場、宣導 233 場,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 2,320 人;推動自主防災社區 85 處。
    (3) 2014 年延續「黃色警戒」及「紅色警戒」發布機制,並配合 中央 氣象局風雨預報於每日 5 、 11 、 17 、 20 及 23 時定時發布,必要時予以加報;結合 中央 氣象局颱風警報記者會,提供最新土石流警戒訊息;截至 2014 年底止,建置完成固定式土砂觀測站 28 站、 3 站行動式及 17 站簡易式土石流觀測站等共 48 站。 
  6. 國有林集水區治山防災
      以集水區為治理單元,依國有林崩塌地調查及集水區危險度調查評估結果,同時因應颱風災害所需,編列 8 億元辦理上游國有林地崩塌地處理、防砂工程及維護與緊急處理等治理工程 175 件,處理崩塌地面積約 137.3 公頃,並抑制土砂下移量約 433.2 萬立方公尺,俾能儘速復育林地,達到森林國土保安之功能。 
  7. 辦理山坡地監測與管理
    ( 1 )藉由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查定工作,規範山坡地農業使用行為,完成查定 6,313 公頃。對於亟需加強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之地區,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擬定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已完成特定水土保持區保育治理工程 10 件,核定長期水土保持計畫 1 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通盤檢討 15 區、廢止 1 區及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規劃及系統建置等 2 件。
    ( 2 )核准山坡地開發利用水土保持計畫(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 2,878 件,施工中檢查 2,199 次; 2014 年度衛星變異點案件為 2,389 件,執行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取締 2,014 件,罰鍰金額 1 億 1,447 萬元,移送法辦 101 件,輔導各地方政府成立水土保持服務團,服務件數 3,810 件,強化民眾知法守法觀念,維護山坡地開發利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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