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6月(第276期)
日本農協在農業資材供應與農產品銷售市場占有率分析
神門善久1 撰
黃有才2 譯
註 1 :日本明治學院大學教授
註 2 :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主任
簡介
日本特有的農協系統形成全國性的網絡,就是 JA Group。這個龐大的團體幾乎囊括全日本的農民 。 在 1947 年「農業協同組合法」制訂後,形塑農協在農村經濟扮演關鍵角色。對於 JA Group 的評價,看法不一,有些稱讚 JA 維護農民權益,但也有人批評 JA Group 是個「老警衛」,比較不關心本身的利益也不重視農業生產力的提升。
這些辯論在最近更為切題,因為「農業協同組合法」要大翻修,新法目前是日本政治的首要議題。在 2014 年 12 月大選期間,安倍首相一再強調 JA Group 改革是安倍「新成長策略」政策的核心,對於如何改革 JA Group 引起政治圈與民眾激烈的爭論。
本文的目的不在對如何改革 JA Group 表達意見,而是就農協在日本農業資材供應與農產品銷售的經濟地位,提供客觀數據,希望這些數據能做為 JA Group 如何改革的基礎。
日本農協制度
日本農協提供農業以及日常幾乎所有的服務,除了農民外,非農民也可以繳會費成為贊助會員,像農民一樣享受農協的服務。每一個別農協有其轄區,彼此不重疊。 2014 年 4 月 1 日日本有 728 家農協,個別農協的規模與擁有的人力資源,不足與私人企業,如超市與貿易公司競爭。為了克服這個弱點,農協在縣與中央都組成聯合會,稱為經濟連與全農,它們是農協在買賣農業與非農業資材的單位。
數據來源
農林水產省提供有關農協的兩本年度統計資料。一本是「經濟計算(Keizaikeisan) 」 提供農水省對農業部門每一年度農業資材投入與農產品銷售的估計。另一本是「農協統計年報(Statistics on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SAC)」,是根據農水省對農協營業紀錄完整調查而成。農水省彙整在縣與中央層級農協的營業紀錄,並發表於 SAC。這項資料有一缺點就是各個農協依其會計年度來做營業紀錄,而各農協的會計年度起算方式不一。因此 SAC 的數據與依據日本官方會計年度(每年 4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為準所做農業資料關連產業「經濟計算 」 是不一致的,但超過半數的農協是使用日本官方會計年度,因此本研究忽略這些差異。
「經濟計算」與 SAC 有農業部門與農協有用的資料,但外國研究人員不易瞭解。「經濟計算」只有日文版, SAC 的調查項目附有日、英文標題,但有些調查項目沒有明確定義且使用特殊、難懂的專有名詞。本報告將提供說明讓讀者瞭解。
農協在農業資材供給市場的占有率
「經濟計算」提供農水省對於農業資材總投入的計算。主要有兩種型態的農業資材:耐久材與非耐久材。農業資材中的非耐久材投入包括實體的費用,如肥料與農藥 ; 也包括非實體的費用,如契約農耕費與設備租金等。耐久材農業資材投入包括 3 類資本:農地改善、農業機械與農業設施。重要的農地改善工作,如設置灌溉設施、農地重劃等,主要由政府以公共建設計畫來執行,因此農地改善未包括在農協的市占率內。
農協銷售許多物品,如日常用品、家電與農場用品,這些在 SAC 中稱為「購買業務」,分為兩類:生產資材與日常用品。生產資材有分為 7 小項:肥料、農藥、飼料、農業機械、油品、車輛(不包括二輪交通工具)及其他。日常用品包括 6 小項:食品、衣服、家電、日常用品與保養品、家用燃料及其他。對每一小項, SAC 提供 4 種資料:「商品購入價值」、「此一商品透過農協銷售之占有率」、「資材銷售價值」與「利潤(包括佣金)」。「商品購入價值」指的是農協由經濟連、全農與其他批發商每年購入商品的總值 。 由此數量,農協付款給經濟連或全農的比例,可計算為「透過農協銷售之占有率」。「資材銷售價值」則是農協銷售給農民與非農民商品之總值。
SAC 定義「商品採購自農協通路」與「商品購入總值」之比例為「農協通路使用比例」,此比例可視為 JA Group 的通路凝聚力,此一比例越高,表示 JA Group 的業務凝聚力越強。
SAC 包括「油品」與「車輛(不包括二輪交通工具)」在「生產資材」中,這兩小項也包括非農用資材,而車輛與油品是用在農耕或日常生活很難區分,因此本報告只將「生產資材」中另外 5 小項列為農業資材做探討。
除了供應農用資材外,農協也提供共用農業設施與契約農耕服務, SAC 稱之為「倉儲業務」與「使用業務」。農民使用這些服務所支付的總費用, SAC 稱之為「倉儲業務收入」與「使用業務收入」,都是農業資材投入的一部分。
傳統上,「採購業務」是農協主要的活動,因此我們用下列兩個比例做為農協在農業資材市場占有率的指標:
Ratio I-A= ((1) + (2))/ (3) (以百分比表示)
Ratio I-B= (2) / (1)(以百分比表示)
(1): 非耐久材農業資材,農業機械與農業建築支出之總和(「經濟計算」數據)
(2):「生產資材」類下「肥料」、「農藥」、「飼料」、「農業機械」與「其他」之銷售價值的總和(SAC 數據)
(3):「倉儲業務收入」與「使用業務收入」之總和( SAC 數據)
Ratio I-A, I-B 與「使用農協通路比例」顯示於表 1 、圖 1 與圖 2 。
表1 農協在農業資材的市場占有率 PDF

圖 1 農協在農業資材的市場占有率(資料來源:表 1 )

圖 2 農協在農業資材供應使用「經濟連」與「全農」系統的比例(資料來源:表 1 )
表 2 農協在農品銷售的市場占有率(包括所有農產品) PDF

圖 3 農協在農產品銷售的市占率(包括所有農產品)(資料來源:表 2 )

圖 4 農協銷售農產品使用全農、經濟連比例(包括所有農產品)
(資料來源:表 2 )
表 3 農協在稻米與其他農產品品項銷售的市場占有率 PDF

圖 5 農協在稻米與其他農產品銷售的市占率(資料來源:表 3 )

圖 6 農協在稻米與其他使用全農與經濟連系統之使用率(資料來源:表 3 )

圖 7 稻米占農產品總值的比例及稻米經由農協經銷所占農產品總值的比例
( Sources :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Forestry and Fisheries, Statistics of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Forestry and Fisheries, Nogyo Shokuryo Kanrensangyo no Keizaikeis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