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集(FAQ)
如何申請大陸地區農業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交流?
鑒於兩岸人民往來互動愈趨頻繁,為縮短申請、審查及發證作業,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將「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及「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辦法」內容整併融入「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並於 103 年 1 月 1 日生效。
申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活動交流,需備齊相關申請表件後,向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提出網際網路申請(如該辦法第 4 條至第 5 條之規定)短期入臺線上申請暨發證管理系統為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mp.asp?mp=mt ,移民署再依其來臺專業活動性質送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本會接獲移民署轉來與農業相關之專業活動交流申請案後,針對申請案其人員及行程涉及農業部分予以審查,並於移民署線上申請暨發證管理系統回復本會意見。
前述辦法,請至移民署網站查詢: http://law.immigration.gov.tw/immigr-law/
- 發布單位:農業部(綜合規劃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