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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穩定農民收益

(一)實施農業保險

  因應氣候環境變遷,天然災害日趨劇烈,本會近年積極推動農業保險,截至本年底,已陸續開發銷售梨、芒果、水稻、釋迦、養殖水產、石斑魚、家禽禽流感、農業設施、木瓜、蓮霧及虱目魚等 11 種試辦品項,提供農漁民選擇投保,分散經營風險。

  為鼓勵農民參加保險,現採取農業保險及天然災害救助兩制度併行方式,依據「農產業保險試辦補助要點」、「釋迦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養殖漁業天然災害保險試辦補助要點」,及「家禽產業保險試辦補助要點」規定,就本會審查通過並公告之保險商品,補助農漁民 1/3 至 1/2 之保險費,部分縣市政府亦提供部分保費補助。另提供「農業保險貸款」,以協助農漁民取得繳納保險費所需資金,提高投保意願。

  2015 年至 2018 年底止,累計總投保件數    1 萬 7,112 件、總投保金額 33 億 8,652萬元、總投保面積 2 萬 8,268 公頃、投保家禽 71 萬隻,投保成效逐年成長,2019 年將持續開發銷售鳳梨、香蕉及文旦柚等保單,
擴大保險保障範圍,歷年農業保險試辦情形如下表:
 
  另為保障漁民海上作業財產安全,辦理漁船保險補助之漁船(筏)計 7,526 艘,補助金額約為 5,007 萬元。        為分擔經營風險,防範斃死畜非法流用,家畜保險包括乳牛死亡、豬隻死亡與豬隻運輸死亡等,其中豬隻死亡保險之實施範圍已擴大至全國(含離島地區)。承保家畜達 843 萬 4,404 頭,其中包含乳牛 3 萬 2,000 頭、豬 840 萬 2,404 頭。

  農業保險執行的複雜度及困難度都很高,從各國發展農業保險的經驗來看,推展農業保險需要政府透過立法予以支持。本會藉由試辦過程,汲取實務經驗,規劃儘速訂定農業保險專法,讓農漁民清楚瞭解政府政策的大方向,亦得確認政策資源和工具,透過農業保險制度,確保永續經營及擴大各方參與,並建立妥適的農業保險營運模式,架構完整的農業災害救助及保險機制,以降低農業經營風險,保障農漁民收入。

(二)精進農民保險制度

  由本會各區農業改良場會同相關單位辦理現地勘查、進行口頭詢問及實質審查,據以核發從農工作證明,實耕者可持該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農會申請參加農保。為增進農民職業安全及完備農民社會保險制度,本會依 2018 年 6 月 13 日修正公布之農保條例,自 11 月 1 日起施行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實際從農之農保被保險人得參加農民職災保險,當發生農業職災事故時,可申請現金給付補償,2018 年計 9 萬 628位農民完成投保農民職災保險。

  本會另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及訂定「實際耕作者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認定作業要點」,輔導以口頭約定方式使用他人農業用地耕作之實耕者得申請參加農保。

(三)照顧農民福祉

  1.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為照顧老年農民生活,政府針對年滿65歲符合規定之老年農民發放福利津貼。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每人每月發放 7,256 元,2018 年發放金額 526 億 5,353 萬元、63 萬 4,225 名老年農民受惠。
      推動完成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對於老農個人所有名下土地及房屋在未新增情形下,其請領老農津貼權益,不再受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升影響;新增 3 項土地價值扣除項目,其尚未徵收及補償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未產生經濟效益的原住民保留地及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未產生經濟效益具公用地役關役之現有道路等,均可不計算其價值。
      因應年金制度改革,有關農民老年經濟安全制度規劃,於第 6 次全國農業會議討論共識,政府應整合農保、老農津貼與其他社會保險,並以老農津貼為基礎,在不影響農民權益下,建立農民年金制度。
  2. 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
      為照顧弱勢農漁民,使其不致因經濟因素而造成子女喪失就讀大專校院或高中職機會,自 2003 年 9 月起開辦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業務。2018 年計發放獎助學金 8 億925萬8,000元,協助 9 萬 5,480 人次農漁民子女順利就學。
  3. 農業用油補貼
      對於 205,878 臺農機具,所需購買農機用油量 7.9 萬公秉,減免 5% 營業稅額 1 億 669 萬元。輔助 6,834 艘漁船申購柴油 55 萬公秉,補貼金額 14 億 323 萬元,另補助汽油機動漁船 6,072 艘,補貼金額 1 億元。
  4. 穩定肥料供需
      為加速友善環境耕作推廣,鼓勵農民施用添加泥炭等含有機質複合肥料 67.51 萬公噸,補助金額 3.38 億元,以替代傳統化肥,減少化肥用量。另補助花東及離島地區肥料運費 5.1 萬公噸,補助金額 2,541 萬元,以照顧偏遠地區農民用肥權益,並促使農民末端購肥價格趨於一致。輔導臺中市農會、明慶農產運銷合作社等23 家農民團體辦理化學肥料疏運安全庫存2 萬 9,729 公噸,穩定國內用肥淡旺季之肥料供需,滿足農民用肥需求。
  5. 小型農機補助
      配合農業發展及農耕需求,輔導農友購置中耕管理機、農地搬運車等 14 種小型農機具,促進生產機械化,提高生產效能;補助農友購置農機 6,377 臺、水稻育苗業者購置省工機具 38 臺及引進新型省工農機 7 臺,促進省工栽培,減輕農業勞動力負擔。
  6.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2018 年受 1 月低溫、0206 花蓮震災、2月低溫、3月低溫、0423 強風、0423 冰雹、3~4 月鋒面、0613 豪雨、4~6 月乾旱、 0702 豪雨、瑪莉亞颱風、0823 熱帶低壓水災及山竹颱風等災害影響,造成農業災害損失,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辦理現金救助 20.56 億元,救助戶數 5 萬 6,908 戶,低利貸款貸放 509 戶、6.39 億元,對於經勘查合格之受災農民即予核撥,對協助農民復耕及復建,助益甚大。
      另以專業氣象模式分析預報為基礎,結合本會各農業試驗改良場所提出之專業建議,製播每日農業天氣影音,若遇特殊天氣事件(如颱風)則加製特殊天氣氣象影音。前揭影音除提供本會及所屬機關作為決策參考外,並同步透過本會臉書官方粉絲團、youtube、各地區農會電子看板等多元管道推播,全年累計影音曝光及點閱總次數達 490 萬次,已獲農民廣泛用於改進栽培管理與防災決策。
      本會農業試驗所亦研發農作物受損災情影像判釋技術,災害發生時,運用無人機進行即時的航拍任務,於災後快速取得遙測影像,提供第一時間之證據保存,並利用作物倒伏型災損半自動化影像判釋技術輔助圖資,提供受災面積判釋,以協助基層公所災損判定,提升地方勘災效率,協助農友提早復耕。
  7. 海難救助
      依據「漁民海上作業保險及救助辦法」,針對領有船員手冊在本國籍漁船從事海上作業或具漁會甲類會員資格從事沿岸採捕之漁民,遭難致死亡、失蹤及失能者,核發救助金,共核發 40 位,救助金額 4,200 萬元。
      另依據「遭難漁船筏救助要點」,針對漁船(筏)因火災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損毀無法經營者,核發救助金計 14 艘,救助金額為82 萬 5,000 元。
  8. 強化農民團體組織效能
      辦理各級政府農會輔導人員專業知能訓練    2 場次,完成 7 家農會總幹事補聘遴選作業,修正發布農會人事管理辦法、農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農會推廣互助訓練經費保管運用辦法及農會考核辦法,以強化農會公益金對於農產品產銷失衡調節功能與配合推動重要農業施政。協助農會選聘任人員專業知識與職能訓練 12 場次,委託會計師辦理 35 家農會財務查核。補助 16 家農會推廣教育設施,輔導 12 家農會經濟事業計畫。
      漁會方面,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告修正「漁會考核辦法」第 3 條及第 2 條附表,明定漁會年度考核不能評列為優等、甲等之情事。依據漁會法第 27 條規定,督導全國漁會自 3 月份積極籌備第 8 次新進暨升等人員統一考試,32 家漁會開缺正取員額計 97 名,備取計 94 名。報名人數計 1,369 人。經筆試及口試後錄取會務類 38 名、財務類 21 名、業務類 20 名,合計 79 名,錄取率 9%。
      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監督輔導農田水利會辦理農田灌溉排水事業,推動農田水利會改制作業。另為減輕農民負擔,農田水利會持續停徵會員會費,改由政府編列 22.3 億元補助農田水利會。
  9. 創新農業金融服務
    (1)農業金融多元服務
      為提升農漁會服務品質及競爭力,責成農業金庫整合農漁會信用部業務及通路,於 2010 年 6 月與農漁會簽訂代理收付款項總契約書,建構完整金融服務系統,提供國民年金保險費、水費、電信費、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信用卡費、瓦斯費及有線電視收視費等929 項代收服務,截至本年底,311 家信用部    1,171 個營業據點,總計代收 1 億 2,508萬筆、5,015 億元。
      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協助赴新南向國家投資者取得所需資金,農信保基金匡列 10億元,辦理信用保證業務。
    (2)農漁會信用部
      持續採取各項改善信用部經營體質措施,全體信用部 2018 年底存款總額 1.9 兆元,放款總額 1.1 兆元,稅前淨利 54 億元,逾放比率 0.45%,全體 311 家信用部中,逾放比率低於 1% 者有 252 家,其中 57 家逾放比率為 0%,放款品質良好。
      整體信用部經營體質已有顯著改善,將持續密切掌握信用部營運概況,瞭解問題予以協助,並強化監理工作,以監理與輔導並重方式,持續協助信用部健全經營,維持農業金融穩定發展。
    (3)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
      賡續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提供 4.5 萬名農漁業者 288 億元貸款,支應其營農所需資金,其中為配合培育農業青年人力及新農業等政策,加強推動「青年從農創業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休閒農場貸款」及「農業節能減碳貸款」,總計提供 1,312 名青年農民及業者 32.8 億元貸款資金。本會將賡續配合
      農業施政目標,適時調整貸款項目及內容,以提升產業經營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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