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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實動植物防疫檢疫

(一)加強禽流感防疫

  持續辦理畜禽場、屠宰場、寵物鳥及候(野)鳥禽流感主動監測計 5 萬 5,128 件,並於冬季禽流感好發期間,針對禽流感發生風險較高之鴨隻、土雞、蛋雞、種雞與高風險濕地周邊半徑 5 公里範圍內禽場,實施強化採樣監測措施,共確診高病原性禽流感禽場    98 例,2018 年撲殺 69 萬 801 隻家禽,案例較 2017 年減少 46%。本會防檢局並於    11 月 12 日揭牌成立「禽流感防控研究中心」,運用新興科技提升預警及應變機制,提供科學實證資料以支援國家防疫之決策。

  目前臺灣發生之 H5N3、H5N8、H5N6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已陸續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通報結案,國內僅存 H5N2 亞型將積極予以清除。

(二)加強狂犬病防疫

  本年監測犬貓及野生動物 1,219 件,有110 例鼬獾確診感染狂犬病,累計發生地區為 9 縣市 84 鄉鎮。持續推動犬、貓狂犬病疫苗注射以建立保護帶。為達成注射率 70% 之目標,全年度共補強注射狂犬病疫苗    73 萬 9,712 劑,並加強查核未依規定為所飼養犬貓施打疫苗之飼主予以裁罰,累計裁罰 88 件。為降低狂犬病散播至犬、貓之風險,進行縣市狂犬病績效評核、強化犬貓源頭管理、衛教與宣導、疫苗整備、人員訓練,並研究開發鼬獾口服疫苗,以達成控制狂犬病之目標。」

(三)加強豬瘟防疫

  豬瘟屬我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中所列甲類動物傳染病,為防控國內豬瘟疫情,依「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規定豬隻需按期程注射豬瘟疫苗,另依據畜衛所監測資料,自 2007 年迄今,我國未有確診豬瘟的病例。為維護動物福利,針對現行市面販售兔化豬瘟疫苗,預定於 2021 年修正管理辦法,將兔化豬瘟疫苗排除在使用範圍外,並於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屆時國內僅可使用豬瘟組織培養疫苗或豬瘟 E2 基因改造次單位疫苗。

(四)落實有害生物監測、預警與防治

  辦理水稻稻熱病、白葉枯病、褐飛蝨、玉米薊馬等植物重大有害生物監測調查,共計5,503 件。依據監測結果發布水稻稻熱病、荔枝椿象等疫情預警及警報,共計 68 次,並透過田邊好幫手系統發送簡訊、傳真及電子郵件提醒農友注意防範,累計傳送電子郵件3 萬 3,786 件、簡訊 2 萬 6,097 件及傳真 8,723件。另,26 處診斷諮詢服務站診斷件數已結案者,累計共 3,759 件。

(五)嚴防國外重要疫病蟲害入侵

  因應國際疫情修訂動植物及其產品輸入檢疫規定。執行植物及其產品檢疫 21 萬 3,962 批次。47 組檢疫犬組偵測查獲違規農產品逾 6 萬 1,000 批、約 70 公噸。銷毀走私活禽鳥 371 隻、受精蛋 474 枚、畜禽產品1.8 公噸。

  另赴土耳其執行櫻桃檢疫殺蟲處理認證及產地查證;執行年度產地檢疫,包括美、加、澳、紐、德、法、智及南非等蘋果,日桃蛀果蛾寄主鮮果實,泰國檳榔,越南白肉種紅龍果,中國大陸及日本梨接穗,荷蘭及智利百合種球,荷蘭火鶴花苗與澳大利亞胡蘿蔔。另赴法、美、巴拉圭、日、智利及宏都拉斯執行肉品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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