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參、健全基礎環境
三、治山防災與流域治理
(一)建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體系
辦理「強化大規模崩塌危機應變能力」、「建立大規模土砂災害區智慧防災體系」、「增進大規模土砂災害區治理成效」、「精進大規模土砂災害區資源保育」等工作。
在大規模崩塌潛勢區進行多元尺度監測,藉由大尺度廣域雷達影像判釋、中尺度地表位移觀測系統監測及小尺度地中細部監測,研析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及發生機制。劃設大規模崩塌影響範圍, 盤點區內保全對象,並依據監測資料研 定大規模崩塌警戒值管理值,作為未來 疏散避難之參考。另為與國際大崩塌相關研究及防災技術接軌,邀集國內外學者,辦理大規模崩塌防減災技術交流工作坊及水土林堰塞湖之聯合演練,以建立危機及風險管理機制。辦理工程 18 件、構造物防護盤查 1,045 件、土地利 用型態之適宜性評估 14 萬 8,520 公頃、推廣教育及公民參與 4,529 人次等。
(二)整體性治山防災
以集水區整體規劃治理理念,秉持尊重自然、不對抗自然之國土復育原則,辦理土砂災害防治、水庫集水區保育、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及綠環境營造、特定水土保持區治理等防災、減災措施,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改善環境生態景觀,減免災害及維護山坡地之公共安全,並促進土地合理利用。辦理重要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土砂災害防治等工程 573 處,控制土砂量約 747 萬立方 公尺。另辦理集水區調查規劃 12 件,有效減少土砂災害,保育水土資源。
辦理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以亟需改善農路為主要對象,加強水土保持設施,維持邊坡穩定及路面排水設施改善,以維路基的完整與暢通,辦理 471 處工程,改善約 411 公里。
(三)流域綜合治理
辦理計畫範圍內直轄市、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上游坡地水土保持及原住民鄉之治山防洪工作,第 3 期(2018-2019 年)經費 27 億 8,200 萬元,辦理保育治理工程 554 件,有效控制土砂量 312 萬立方公尺。
2019 年由宜蘭、彰化及嘉南等 3 個農田水利會辦理 22 件農田排水改善工程,改善排水路約 24.13 公里及水利構 造物 22 座,減輕約 2,170 公頃農田高淹水潛勢地區水患問題。
自 2014 年起辦理農糧作物保全農業減災措施與工程治理及非工程措施,改善蔬菜產區生產環境。農業減災措施擇定 14 處重要蔬菜產區實施推動,截至 2019 年已輔導設置蔬菜生產及減災設施(備)240 公頃,辦理產區自主防減災 教育訓練 23 場次,規劃設施區域及農田排水瓶頸改善工程 18 件。
執行原住民鄉鎮國有林班地範圍 之集水區治理及治山防洪工作規劃與野 溪整治、崩塌地整治等項目,第 3 期(2018-2019 年)經費 5 億 8,980 萬元,其中 2019 年經費 3 億 元,辦理治山防洪工程 24 件, 崩塌地復育面積約 14.3 公頃,有效控制土砂量 58 萬 4,800 立方公尺,達成流域集水區整體聯合治理,共同降低土砂洪患災害之預期目標。
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項下「水 產養殖排水」工作期程自 2014 年起迄2019年,投入計畫總經費為 25 億 3,770 萬元,治理範圍為宜蘭等 7 縣(市)養殖漁業生產區及魚塭集中區內防洪排水銜接治理改善及防洪減災輔導等,辦理工作如下:
- 計辦理 12 件「防洪排水銜接治理改 善工程」,累計降低養殖區淹水面積3,429.40 公頃。
- 完成「宜蘭縣壯圍養殖區海水供水設 施」及「高雄市 LNG 海水管線擴充工 程(石斑路)」。
- 「防洪減災輔導措施」已完成排水路清淤 5 處、塭堤加高 20 戶、循環水設施 2 戶,累計提高養殖區保護面積8,567.50 公頃。本計畫推動排水整體治理工作,從上游集水區控制土砂淤積災害增加水源涵養能力,到中、下游養殖區排水整治,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並確保水土資源永續利用及生態景觀維護。
(四)野溪清疏
原處於穩定之山坡地及野溪,常因地震及颱風造成野溪河道嚴重淤積。為減少民眾生命財產損失,辦理野溪清疏工程68件,清疏土砂量 243萬6,000立方公尺,恢復野溪通洪斷面。
持續依「加強河川野溪及水庫疏濬方案」所訂策略與方法,兼顧國有林野溪治理與土砂清淤工作,就瓶頸急要河段及會影響公共設施、部落安全之重點區域,進行野溪整治及崩塌地處理,遵循「清對地點、清對時間」原則並掌握工作進程。2019 年預訂目標量 120 萬立方公尺,實際執行量 122 萬 5,300 立方公尺,超越原訂目標。
(五)土石流防災與監測
公開全臺 1,725 條土石流潛勢溪流, 並檢討更新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更新 17 縣市 159 鄉鎮 689 村里「108 年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計畫」,並校核「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保全對象清冊」,建置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對象資料達 4 萬 6,925 人。
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 356 人,目前全臺達 2,988 人,協助各級政府進行自主雨量觀測、災情回報及疏散保全對象 等土石流防災工作。推動自主防災社區 2.0,辦理兵棋推演 219 場,實作演練 41 場,共計 260 場。
完成 76 站土砂觀測站之相關儀器檢測與維運作業,及 63 站自動雨量站建置,整合全臺坡地 510 個自動雨量站,發布土石流警戒訊息供地方政府參考。
(六)國有林集水區治山防災
以集水區為治理單元, 依國有林崩塌地調查及集水區危險度調查評估結果,同時因應颱風災害所需,編列 6 億 6,800 元辦理上游國有林地崩塌地處理、防砂工程及維護與緊急處理等治理工程計 144 件;處理崩塌地面積約 82.63 公 頃,林道維護與邊坡治理 90 公里,並抑制土砂下移量約 283 萬 5,600 立方公尺,俾能儘速復育林地,達到森林國土保安之功能。
(七)山坡地利用管理與監督
藉由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查定,規範山坡地農業使用行為,共完成查定 1 萬 77 公頃。劃定特定水土保持區,擬定長期水土保持計畫,以加強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計核定長期水土保持計畫通盤檢討 6 區及公告廢止 1 區。
核准山坡地開發利用水土保持計畫(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 )4,261 件, 施工中檢查 3,046 件次;衛星監測頻率,自 2019 年起提升為每月通報,變異點案件為 9,205 件,執行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取締 2,139 件,罰鍰金額 1 億 376 萬元,移送法辦 131 件,強化民眾維護山坡地開發利用安全之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