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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說明

  • 農業保險法109年5月27日總統令制定發布
  • 依農業保險法第8條及第10條訂定發布「豬隻死亡保險強制投保及保險費補助辦法」,自110年5月1日施行
  • 110年5月1日起所有飼養豬隻事實之畜牧場、飼養場及飼養戶應全數納保豬隻死亡保險
  • 透過保險機制,讓所有死亡的豬隻都能妥適處理,不流供食用、不任意棄置,維護全國消費大眾豬肉食品衛生安全及降低經營風險、保障農民收入、維繫產業永續經營
  • 為精進豬隻保險業務,自114年11月1日起,推動新制豬隻死亡保險制度,將運輸死亡保險納入強制豬隻死亡保險之範疇,保險範圍涵蓋豬隻於場內及運輸至肉品市場拍賣前或直接供應運抵屠宰場因故死亡之風險,旨在穩定豬農收益、營造安心從農環境,並提升國產豬肉衛生安全及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 發布單位:農業部(畜牧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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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4-06: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