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貳、增進農民福利
三、強化農業保險制度
近年氣候變遷日趨嚴重,農業面臨經營風險增加,為協助農民降低農業生產風險,自 2017 年擴大試辦農業保險,截至 2020 年底,已開辦 21 種品項,33張保單,累計總投保件數 5 萬 7,000 件、總投保金額 139 億元、總投保面積 9.4 萬公頃,投保成效逐年成長;未來將持續開發茶及葡萄等保單,擴大保險涵蓋範圍。
為鼓勵投保,經本會審查通過並公告之保險商品,補助 1/3 至 1/2 保險費, 縣市政府亦得提供補助;另提供「農業保險貸款」,以協助農漁民取得保險費所需資金,減輕財務負擔,提高投保意願。
另為保障漁民海上作業財產安全, 鼓勵經營未滿 100 噸之動力漁船(筏) 所有人參與漁船保險,提供保險費補助, 2020 年受益漁船(筏)計 1 萬 1,484 艘, 補助金額約為 5,300 萬元。
為分擔經營風險,防範斃死畜非法流用,家畜保險包括乳牛死亡、豬隻死亡及豬隻運輸死亡等,其中豬隻死亡保險之實施範圍已擴大至全國(含離島地區)。2020 年豬隻死亡保險承保頭數840 萬頭、豬隻運輸保險承保頭數 154萬頭、乳牛死亡保險承保頭數 3 萬 3,257頭。家禽禽流感保險,截至 2020 年底,累計總投保件數 312 件、總投保金額 2億 3,315 萬元、投保家禽 715 萬隻,投保成效逐年成長。
經本會致力推進我國農業保險制度化進程,2020 年 5 月立法院通過「農業保險法」, 並於 2021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上路,將農業保險的保障範圍、運作制度、補助及獎勵措施等,均予以法制化,藉由法律明確賦予農業保險之法定地位,擴大農業保險的執行成效;同時成立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專責農業保險人之危險分散與管理機制,使農業保險制度更趨完善、農業保險運作更為穩定,以利我國農業保險體系健全發展。此外,2020 年底已訂定發布 10 項農業保險法相關子法,包括:保險費補助、農漁會擔任保險人及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等,多面向制定各項子法,架構完整的農業保險運作機制,完善農業保險法規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