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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山防災與水環境建設

(一)建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體系

  辦理「強化大規模崩塌危機應變能力」、「建立大規模土砂災害區智慧防災體系」、「增進大規模土砂災害區治理成效」、「精進大規模土砂災害區資源保育」等工作。

  在大規模崩塌潛勢區進行多元尺度防災監測,藉由廣域雷達影像判釋、地表位移監測及細部監測,研析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及發生機制。劃設大規模崩塌影響範圍,盤點區內保全對象,並依據監測資料研訂大規模崩塌警戒管理值, 作為未來疏散避難之參考。辦理工程 33件、構造物安全防護調查 120 件、土地利用型態之適宜性評估 9 萬 4,000 公頃、推廣教育及公民參與 4,200 人次等,並於 2020 年 12 月 23 日舉辦成果發表會, 具體呈現第一期計畫執行成果與效益。

(二)整體性治山防災

  以集水區整體規劃治理理念,秉持尊重自然、不對抗自然之國土復育原則, 辦理土砂災害防治、水庫集水區保育、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及綠環境營造、特定水土保持區治理等防災、減災措施, 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改善環境生態景觀,減免災害及維護山坡地之公共安全,並促進土地合理利用。辦理重要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土砂災害防治等工程 518 處,控制土砂量約 766 萬立方公尺。另辦理集水區調查規劃 13 件,有效減少土砂災害,保育水土資源。

  辦理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以亟需改善農路為主要對象,加強水土保持設施,維持邊坡穩定及路面排水設施改善,以維護路基的完整與暢通,辦理 535 處工程,改善約 466 公里。

(三)水環境建設

  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 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 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主要在加強水庫集水區內之崩塌地復育及土砂災害防治,利用崩塌地處理工法加強裸露地植生,以穩定崩塌地,減少土砂災害。同時針對各種野溪變化,採取適當之防砂設施,有效控制土砂生產與移動,減少沖刷與兩岸崩塌,減少土砂入庫,以延長水庫壽命。

  治理時並落實「民眾參與機制」及「生態檢核機制」,進而兼顧生態環境,營造多樣性生態棲地。本計畫 2020 年度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 2 期特別預算項下編列 17.77 億元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作,控制土砂量 556.14 萬立方公尺、崩塌地處理與復育面積共 250.93 公頃,初步達成強化水庫集水區保土蓄水之公益功能,確保穩定供水及水資源永續利用之目標。

  「水與環境」漁業環境經營部分, 第一階段(2017 至 2020 年)核定補助基隆市等 13 直轄市、縣(市)政府共29 項計畫,核定金額 17.58 億元,整體達成率 97.84%。2020 年營造水環境亮點 3 處,親水空間 4.78 公頃;整體累計營造水環境亮點 35 處,周邊水環境亮點4 處,親水空間 49.05 公頃,恢復自然海岸 736 公尺。

  另於 2019 至 2020 年補助屏東縣政府執行「屏東縣東港溪流域畜牧業污染改善計畫」,計輔導東港溪流域畜牧場改善污染防治設施(備)315 場以上, 以提升畜牧場廢水水質,改善東港溪流域整體環境。

  「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屬「水與安全」主軸,主要係辦理水患改善工作,並兼顧環境改善。本會預算經費 124 億元,計畫期程自 2017年至 2025 年。

  執行「農田排水、埤塘、圳路改善」,係配合直轄市、縣(市)管河川、排水之治理,針對該流域內如農業產區排水、埤塘、圳路改善有助於減輕水患情形者考量提高農業區內積淹水排放能力,以維持汛期間農田排水路之暢通, 減輕農田淹水損害及縮短淹水時間,確保國人農糧安全需求及穩定夏季蔬菜生產,執行至今已改善農田排水渠道逾120 公里。

(四)野溪清疏

  原處於穩定之山坡地及野溪,常因地震及颱風造成野溪河道嚴重淤積。為減少民眾生命財產損失,辦理野溪清疏 242 萬 1,000 立方公尺,恢復野溪通洪斷面。

  持續依「加強河川野溪及水庫疏濬方案」所訂策略與方法,兼顧國有林野溪治理與土砂清淤工作,就瓶頸急要河段及會影響公共設施、部落安全之重點區域,進行野溪整治及崩塌地處理,遵循「清對地點、清對時間」原則並掌握工作進程。2020 年預訂目標量 100 萬立方公尺,實際執行量 103.59 萬立方公尺,超越原定目標值。

(五)土石流防災與監測

  公開全臺 1,726 條土石流潛勢溪流, 並檢討更新土石流警戒基準值。督促縣(市)政府更新 17 縣市 159 鄉鎮 690 村里「2020 年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計畫」,並校核「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保全對象清冊」,建置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對象資料達 4 萬 5,778 人。

  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 360 人,全臺累計達 3,132 人,協助各級政府進行自主雨量觀測、災情回報及疏散保全對象等土石流防災工作。推動自主防災社區2.0,計辦理兵棋推演 194 場,實作演練53 場,自主防災裝備及設備強化 39 處。

  完成 76 站土砂觀測站及 64 站自動雨量站之相關儀器檢測與維運作業,整合全臺坡地 572 個自動雨量站及介接中央氣象局預測雨量,適時發布土石流警戒訊息供縣(市)政府參考。

(六)國有林集水區治山防災

  以集水區為治理單元,依國有林崩塌地調查及集水區危險度調查評估結果, 同時因應颱風災害所需,編列 8.03 億元辦理上游國有林地崩塌地處理、防砂工程及維護與緊急處理等治理工程計 154件;處理崩塌地面積 86.64 公頃,林道維護與邊坡治理 91.12 公里,並抑制土砂下移量 311.27 萬立方公尺,俾能儘速復育林地,達到森林國土保安之功能。

(七)山坡地利用管理與監督

  藉由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查定,規範山坡地農業使用行為,2020 年累計完成查定 1 萬 53 公頃(不含六都直轄市)。劃定特定水土保持區,擬定長期水土保持計畫,以加強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計劃定公告特定水土保持區 1區,核定長期水土保持計畫 2 區,通盤檢討 29 區及廢止 3 區。

  核准山坡地開發利用水土保持計畫(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4,391 件, 施工中檢查 3,962 件次;衛星監測頻率, 自 2019 年起提升為每月通報,2020 年累計變異點案件為 9,884 件,執行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取締 1,927 件,罰鍰金額 1 億 62.5 萬元,移送法辦 110 件,強化民眾維護山坡地開發利用安全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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