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七、落實動物保護

(一)犬貓源頭管理

  為因應收容動物零撲殺政策後, 因縣市城鄉差距與資源歧異,自 2019年 7 月規劃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強化犬貓源頭管理,2020 年並盤點擴大辦理,督導全國 22 個直轄市、縣(市) 政府劃設人犬衝突風險熱區 78 處,熱區內逐戶家訪,家犬完成寵物登記、絕育或免絕育申報,無主犬則捕捉絕育,具公安問題犬隻並收容至公立收容處所,至 2020 底,熱區內完成 1 萬
1,310 戶家訪,清查家犬 8,322 隻,無主犬 7,854 隻,熱區內犬隻處置完成率達 68%。

  持續宣導國人寵物登記飼主責任, 至 2020 底全國新增犬隻登記 21 萬2,323 隻,累計全國完成寵登犬隻已達257 萬 8,094 隻;偕同內政部完成寵物歸戶,自 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底比對更新 451 萬 5,452 件,落實寵物登記資料稽核。

  落實資訊透明與建構完善寵物轉讓制度, 寵物登記資料開放飼主至系統查詢個人違反動物保護法違法案件資料。

  落實特定寵物業繁殖用犬隻管理機制,2020 年稽查非法犬貓繁殖買賣2 萬 9,474 案, 裁 處 96 案。2020 年重塑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資料結構, 並建立遊蕩犬管理系統,使各縣市辦理犬隻族群管理工作成效公開透明, 提升行政效能。

(二)建構完善流浪動物收容管理措施

  因應 2017 年政府施行收容動物零撲殺政策致收容空間不足,縣市政府為維護收容動物生活品質,除興(修)建動物收容所及委外收容外,並調整捕犬模式及順序,優先捕捉民眾通報導致公安問題之犬隻,以維護民眾人身及財產安全,並積極推廣民眾認養收容動物。至 2020 年止,協助公立動物收容處所興(修)建16 處、轉型升級為環境教育場域 1 處;
2020 年政府捕捉入所數 2 萬 7,566 隻,較 2019 年 2 萬 7,273 隻微幅增加;另推廣收容動物認領養 2 萬 6,751 隻。    

  2020 年結合民間團體訪視並輔導 4 場民間狗場改善其動物飼養設施與經營管理,並輔導用地合法化,續將輔導成為依動物保護法指定之動物收容處所, 以共同推展動保及收容工作。

(三)經濟動物及實驗動物人道管理

  2020 年督導縣(市)政府辦理運送與屠宰查核逾 200 場次、動物運送人員與屠宰人員講習 63 場次,計 638 人取得運送人員講習證書。另持續辦理動物科學應用機構人道管理之相關教育訓練並執行實地查核 80 場,並宣導實驗動物減量、替代、精緻化(3R)原則講習 3場,計 385 人參訓。

  • 回上一頁
  • 110-09-27: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