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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農業因應措施

二、農產業紓困措施

  為降低COVID-19 疫情對農業之衝擊,本會於2020 年3 月12 日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提供受疫情影響致營運困難農漁業者紓困措施,以維護農業永續經營。重要措施如下:

(一)為提供農漁業者緊急資金需求,本會編列230 億元額度之紓困貸款,對受衝擊嚴重之產業並提供最長1 年利息補貼,利息補貼期間免收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手續費。另為充分支應受衝擊嚴重產業所需資金,就受利息補貼新貸案件,不受每一借款人貸款總餘額上限限制,及於最高貸款額度內,可彈性提高週轉金額度。

(二)為減輕農漁業者還款壓力,針對於2020 年1 月15 日尚有舊貸餘額之貸款案件,補貼2020 年3月1 日至2021 年2 月28 日之全部或部分利息,借款人如有還款困難情形,亦可向原貸款經辦機構申請延期還款,農業信用保證基金配合辦理保證期間之展延,且展延期間經利息補貼者,免收保證手續費。2020 年紓困貸款申請案計核准6 萬2,992 件,金額547.1 億元。

(三)考量COVID-19 疫情造成國內消費需求改變,且部分農漁產品銷售通路受阻, 為紓緩農漁業者生計及營運壓力, 提供農漁民生活補貼每人1 萬元/3 萬元、補貼僱用外來船員或娛樂漁船之經營業者、花農、農科園區企業、農產貿易業者、農漁民團體、漁業合作社及漁業公司之管理費、租金或資材等營運費用、補貼漁會承租本會漁業署經管魚貨直銷中心之租金、減免休閒農場及田媽媽場域水電費、國有林地租金及副產物分收價金等措施, 受惠農漁業者至少150 萬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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