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陸、2020 年大事紀
二、2020年重要事紀
1 月份(JAN)
- 辦理「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作業,以鼓勵落實農地農耕,並銜接未來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區域劃設,維護國內有限農業生產環境資源。
- 訂定發布「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八條之三規定案件裁罰基準」,對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及「網際網路內容涉及境外應施檢疫物販賣至國內或輸入時應採取措施」之網際網路及電信業者,就其違規行為依該裁罰基準所定額度裁處。
- 訂定發布「秋行軍蟲發生地區實施共同防治措施」,指定臺灣、澎湖、金門及連江地區內經鑑定確認發生秋行軍蟲之田區,應依指定措施實施共同防治。
- 公告將波蘭、匈牙利及捷克等3 國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該3 國之活禽鳥及其相關產品自各該公告日起禁止輸臺。
- 修正發布「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第22 條之1、第25 條,為審核基因轉殖植物用途申請之准駁依據。
- 召開「2020 臺灣柑橘外銷啟航記者會」並辦理今年首批柑橘封櫃啟航,為2020 年柑橘出口揭開序幕。
- 公告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自 2020 年1 月1 日起,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增為每月新臺幣7,550 元。
- 舉辦「食農小學堂.全民大探索」食農教育成果展。
- 完成「香蕉良好農業規範(TGAP) 2020 PLUS」編訂作業,俾符合2020 東奧組織委員會「可持續性關懷農產品的籌措基準」對應要求。
2 月份(FEB)
- 全面禁用巴拉刈,推動劇毒農藥退場政策,並降低農藥不當使用風險。
- 結合青年團隊,共同辦理農村產業、農村藝文、漁產體驗、食農教育、友善生態及原住民文化等多元特色主題大專生寒假住村體驗活動。
- 參與 APEC「打擊非法採伐林木及非法貿易專家小組」第 17 次會議暨「促進亞太地區合法木材散布及貿易工作坊」。
- 修正發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 5 條、第9 條及第6 條附表。
- 召開「臺灣萵苣啟航沙烏地阿拉伯記者會」,成功助臺灣萵苣(美生菜)上架沙國當地通路販售。
- 公告訂定「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七款所定捕捉動物禁止使用之方法」,禁止使用含金屬材質之套索捕捉(特定)動物,自2020 年3 月1 日生效。
- 輔導臺灣區紅大花卉運銷合作社參加在日本東京巨蛋舉行的「2020 世界蘭展- 花與綠的祭典」(東京巨蛋蘭展),擴大臺灣花卉在日本的知名度。
- 修正發布「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第 7 條,保障請領老農津貼之權益。
- 修正發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為「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配合刪除學業成績規定,明定屬性為助學性質。
- 公告義大利自非洲豬瘟非疫區刪除,因應近年義大利薩丁尼亞島持續發生非洲豬瘟疫情。
- 訂定發布「農藥販賣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加強農藥購買者個人資料之保護措施。
- 修正發布「收購公糧稻穀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調整公糧稻穀收購審核基準,減輕查核工作負擔。
- 與國內電商平臺共同舉辦「臺灣農產嘉年華- 滿500 送50」網購活動,期藉以拉高國產農產品在網路銷售的比例。
3 月份(MAR)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訂定發布相關規定,據以採取各項作為:
- 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貸款作業規範」,就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農產業及事業紓困貸款提供共通性規定。
- 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漁業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作業原則」,以提供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漁貸款利息補貼,俾減少疫情對相關業者及產業之衝擊。
- 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產業事業國際行銷及電子商務振興措施獎勵對象、受理單位及申請程序」,提供農w 產品海外市場拓銷獎勵、加強海外市場分散與拓展,以及辦理農產品網路購物活動等3 項振興措施。
- 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農糧業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及振興措施作業規範」,包含糧食業者、農機等4 項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及6 項振興作業程序,以減緩產業衝擊並鼓勵消費者支持國產農糧產品。
- 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畜牧產業與事業營運困難之紓困及振興措施補助作業規範」,明定畜牧產業紓困及振興措施之規定。
- 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畜牧業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作業原則」,以協助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畜牧業者,申請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
- 訂定發布「養殖漁業加強內銷作業規範」、「養殖漁業促進外銷作業規範」,明定養殖漁業內外銷促進措施之規定。
- 訂定發布「養殖漁業生產調節獎勵作業規範」,明定養殖漁業調節生產量措施之規定。
- 訂定發布「農業體驗活動及伴手開發輔導獎勵計畫申請原則」、「田媽媽場域改善及服務創新獎勵計畫申請原則」,明定農遊業者及田媽媽班申請獎勵措施之規定。
- 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致營運困難休閒農場貸款利息補貼作業原則」,明定休閒農場因營運困難申請貸款利息補貼之規定。
- 訂定發布「休閒農業獎勵旅遊作業規範」,明定國內外遊客均得於獎勵期間領取價值新臺幣250 元之農業體驗抵用券。
- 公告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及利息補貼紓困振興對象如下:
(1)種苗業者、花卉、果樹、蔬菜、雜糧、特用作物產業。
(2)毛豬、種鴨、蛋鴨產業。
(3)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之新貸及舊貸案件。
- 提供「青年從農創業貸款」新、舊貸戶200 萬元額度及5 年免息優惠,以減輕青農農業貸款還款壓力與負擔。
- 澳大利亞公布我國產鳳梨鮮果實可輸銷該國,成功突破澳國檢疫障礙,開拓臺灣優質農產品新市場。
- 因應 COVID-19 疫情升溫,協助國人緊急返臺之飼養犬貓免除輸入前申請之限制,並免除自狂犬病非疫區國家輸入經疫區轉換運輸工具應隔離7 日之限制。
- 訂定發布「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正式納管農民及農民團體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
- 公告訂定「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農糧類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包括產銷履歷加工驗證、有機加工驗證及乾燥、粉碎、碾製、焙炒等4 類之正面表列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
- 公告50% 護粒松EC、75% 三賽唑WP、48% 丙基喜樂松EC、40% 亞賜圃、2% 嘉賜黴素等5 種水稻稻熱病防治藥劑供無人機代噴業者使用,以推動無人機專業代噴,減少施藥人員暴露風險,並解決水稻病蟲害防治時期人力短缺問題。
- 舉辦「臺東縣池上鄉振興村農地納入臺東農田水利會灌區說明會」,持續推行擴大灌溉服務政策,透過政府業管單位與受益農民面對面進行交流、溝通,以利加速完成程序讓在地農民及早受惠。
4 月份(APR)
- 每月提供至少 2,100 噸糙米予臺灣菸酒公司,可供生產400 萬瓶防疫酒精,確保國人的需求量供應無虞。
- 公告修正「護粒松」、「三賽唑」、「嘉賜黴素」、「丙基喜樂松」及「亞賜圃」等5 種水稻稻熱病防治用藥之無人機使用方法及範圍,並公告「小米秋行軍蟲」、「狼尾草秋行軍蟲」、「薑秋行軍蟲」之緊急防治藥劑及其使用方法與範圍。
- 新加坡食品局核准我國新增及恢復加工畜禽產品廠商名單以輸銷新加坡;並同意我國簡化豬肉、禽肉及蛋類之加工罐頭食品出口程序。
- 修正發布「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準則」第27 條及第9 條附件2、第10 條附件3、第12 條附件5,增加檢驗登記案件準用展延規定適用範圍與國際間觀賞魚用藥品標籤仿單文字內容證明文件開立單位,並簡化國內製造非產食動物用一般藥品新藥檢驗登記要求,鼓勵非產食動物新藥登記。
- 因應 COVID-19 疫情快速擴散全球,編列特別預算並動支相關基金共計53.68 億元,並追加特別預算19.85 億元,擴大融資貸款規模、補貼艱困經營者之員工薪資及營運支出、提高行銷補助等,減少疫情對農產業衝擊。訂定、修正相關法規命令及公告紓困振興對象如下:
- 公告紓困振興對象:公告養鹿產業、養鵝產業及火雞產業符合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者,依規定補貼其應繳利息。
- 修正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部分條文,放寬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週轉金最高額度之限制,新增薪資補貼、營運資金補貼及產業振興等措施,加碼提供受衝擊產業所需協助。
- 修正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漁業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作業原則」,提供漁民貸款利息補貼。
- 修正發布「養殖漁業生產調節獎勵作業規範」,修正生產調節獎勵申請期限,並新增適用魚種。
- 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漁業僱用外來船員補貼作業規範」,對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船主或經營人,提供僱用每名外來船員新臺幣5,700元之補貼。
- 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娛樂漁業紓困補貼作業規範」,提供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娛樂漁業漁船船主營運補貼。
- 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青年從農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作業原則」。
- 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進駐業者營運資金補貼作業原則」,提供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進駐業者營運資金補貼。
- 訂定發布「貸款經辦機構及農業信用保證機構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措施補助作業規範」。
- 宣布提高我國花卉海外拓銷獎勵基準且擴大到花卉及其種苗全品項適用,依「協議包艙」(類包機)模式,每週固定貨機航班提供所需艙位直飛日本成田機場,以鼓勵花卉出口業者積極把握可銷售的海外市場。
- 蔡總統視察台肥公司臺中廠營運及肥料生產情況,宣布啟動「預購肥料補助措施」,補助農友購買有機質複合肥料每公噸補助500 元。
- 公告美國南卡羅萊納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該州之活禽鳥(陸禽、水禽、其他鳥類及雛禽鳥)、種蛋、供試驗研究與疫苗製造用受精蛋及該州生產之禽肉及其產製品、鮮蛋及其產製品即日起禁止輸臺。
-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與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於臺中農改場簽訂合作備忘錄,共同布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後產業振興之研發動能。
- 公告「一百零九年度沿近海漁船筏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或船位回報器輔導措施」,補助沿近海漁船筏裝設AIS 或VMS,每艘漁船筏最高補助2 萬元。
- 行政院蘇院長親赴視察豬肉凍存倉儲情形,對於國內肉品生產、進口及庫存穩定,畜禽產品及重要資材之盤點與整備予以肯定。
訂定發布「農業合作社輔導獎勵辦法」,有關農業合作社業務經營之輔導、獎勵等應遵行事項。
辦理夏季國產芒果、木瓜、紅龍果及荔枝等鮮果實輸日韓檢疫處理作業。因應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日韓二國授權我方辦理輸日芒果、荔枝檢疫處理作業。
5 月份(MAY)
- 修正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農糧業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及振興措施作業規範」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農糧業紓困振興措施作業規範」,增加花卉、種苗業者等受僱員工薪資等補貼。
- 修正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致營運困難休閒農場貸款利息補貼作業原則」,增列補貼貸款之資金用途,及針對非專案農貸之舊貸利息補貼,延長受理期限。
- 於「近三年曾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一覽表」新增印度,該國經機場入境旅客之託運及手提行李均應接受X 光機檢查,阻絕非洲豬瘟疫病藉由旅客攜帶肉品傳入我國。
- 輔導新北市農民李昌峻先生取得全國首張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正式宣告農產加工邁入新紀元。
- 訂定發布「實際從事漁業勞動之漁民生活補貼作業規範」,提供漁民生活補貼1 萬元,實際從事漁業勞動而加入漁會之甲類會員,符合2018 年度個人農業以外綜合所得未達50 萬元,及未請領其他性質相同之補貼者,均可向所屬區漁會提出申請。
- 訂定發布「農民生活補貼作業規範」,提供農民生活補貼1 萬元,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對農民生計之衝擊。
- 修正發布「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9 條,於衛生主管機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外,增訂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農作物農藥殘留限量表,作為農作物農藥殘留檢驗之標準,提供農民核准登記之藥劑以供田間有害生物防治使用。
- 並在前揭限量表中訂定「百克敏」及「福化利」等農藥於檳榔之農藥殘留限量標準,並公告其使用方法及其範圍,提供農民田間有害生物防治應用,強化檳榔用藥管理。
- 修正發布「遠洋漁船境外僱用外籍船員入境防疫措施」,刪除原船檢疫規定,有海外接觸史且有進入社區需求之船員,皆須進行「一人一室居家檢疫」,倘船員不進入社區,則可採取「全部船員不下船,原船強制健康管理」之方式辦理。
- 修正公告「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8 點附件4 之4「自巴拉圭輸入冷藏、冷凍供人食用牛肉檢疫條件」第3 點、第13 點規定,規範動物屠宰時限並明確規範空運牛肉應符合密閉要件,以確保自巴拉圭輸入牛肉無受動物傳染病病原體污染之虞。
- 公告訂定「十足目虹彩病毒之指定輸入應施檢疫物及檢疫措施」,自 5 月29 日起指定輸臺之克氏原 蛄(俗稱美國螯蝦、克氏螯蝦、小龍蝦)、四脊滑螯蝦(俗稱澳洲淡水龍蝦)、日本沼蝦、泰國長臂大蝦(俗稱泰國蝦)及白蝦應進行DIV1 檢測,以強化邊境檢疫管制,即時防範疫病入侵。
- 立法院三讀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提升農民退休生活保障水準。
- 修正發布「實際耕作者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認定作業要點」第9 點規定,保障使用第三人承租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之農業用地,與第三人共同經營農業生產之實際耕作者,得準用該要點規定,申請從農工作證明參加農民健康保險。
- 制定公布「農業保險法」,為我國農業保險發展樹立重要里程碑,期降低農業經營風險,保障農民收入。
6 月份(JUN)
- 修正發布「禽畜糞堆肥場營運許可管理要點」,配合「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修正新增「雞糞加工肥料」品目,於該要點增列「雞糞加工肥料」為禽畜糞堆肥場可生產肥料品目種類。
- 訂定公告「蕎麥品種試驗檢定方法」,並委任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為蕎麥品種性狀檢定及追蹤檢定之檢定機構。
- 制定公布「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農民退休後生活保障水準由「老農津貼」提升為「老農津貼」加上「農民退休儲金」,確保老農享有適當的生活水準。
- 訂定函頒「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數值資料及地理圖資管理作業要點」,規範水保局及所屬分局數值資料及地理圖資之建置、取得、更新、管理及流通供應作業。
- 修正公告「蘇力菌」農藥普通名稱、含量及「鮎澤蘇力菌NB-200」、「鮎澤蘇力菌GC-91」、「鮎澤蘇力菌ABTS-1857」、「鮎澤蘇力菌701」、「庫斯蘇力菌SA-12」、「庫斯蘇力菌SA-11」、「庫斯蘇力菌EG-7841」、「庫斯蘇力菌EG-2371」、「庫斯蘇力菌ABTS-351」等9 種農藥使用方法及其範圍。
- 與國立臺灣大學舉辦「第十七屆臺灣地質公園網絡會議」,邀集「雲林草嶺」、「高雄燕巢泥岩惡地」、「臺東利吉泥岩惡地」、「澎湖海洋」、「野柳」、「馬祖」、「鼻頭龍洞」、「雲嘉南濱海」及「東海岸富岡」等9 處地質公園的社區、培力團體、在地政府及相關管理機關參加,期保護珍貴的地球資產,打造屬於臺灣的地質公園品牌。
- 修正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認定我國臺灣本島、澎湖及馬祖為不施打疫苗口蹄疫非疫區。目前我國加工豬肉產品已可輸銷新加坡、日本、香港及澳門等地,未來也將積極申請生鮮豬肉再出口。
- 南投埔里與仁愛地區之設施番茄、茄子作物出現外來種番茄潛旋蛾(Tuta absoluta)危害。
- 會同地方政府與試驗改良場所進行現勘,並公告「番茄、茄子番茄潛旋蛾」之緊急防治藥劑及其使用方法與範圍,輔導農友進行緊急防治,防止害蟲外逸擴散。
- 舉辦「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通路媒合會」,邀集產銷履歷農糧產品生產業者參與,連結餐廳業者需求,期提升產銷履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
7 月份(JUL)
- 辦理綠色照顧推動示範記者會,2020 年共輔導31 家農漁會成立綠色照顧示範站,鼓勵農漁會利用農漁村自然元素。
- 召開記者會,宣布「臺灣農產嘉年華」網購活動截止辦理期限,由6 月30 日延長至12 月31 日,且擴大參與電商平臺,因應COVID-19 疫情期間國內購物型態轉向網路消費之現象,預計將創造全年超過10 億元的國產農漁畜網購銷售佳績。
- 舉辦「國產雜糧整合行銷啟動記者會暨工作坊」,號召國產雜糧優質供應單位、食品業者、加工業者、觀光工廠及通路商等,共同宣示組成雜糧國家代表隊及年度雜糧系列行銷活動正式開跑。
-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通報牛結節疹疑似案例,經檢查及採樣確診為我國首例牛結節疹案例,緊急成立「牛結節疹疫災緊急應變小組」,暫停金門縣牛隻及其生鮮、冷凍、冷藏牛肉輸往臺灣及其他離島,並依程序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通報。除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航空器、船舶噴藥事宜外,並擬定「來自蟲媒動物傳染病高風險交通運輸載具(客機/ 貨機/ 船舶)噴藥滅蟲實施指引」,亦參加OIE 東京局舉辦之牛結節疹防疫緊急視訊會議,分享相關防疫作為。7 月22 日由金門縣政府公告「辦理金門縣牛結節疹緊急疫苗注射工作」,經歐盟捐贈及家畜衛生試驗所緊急採購牛結節疹疫苗各1 萬劑, 7 月23 日啟動緊急疫苗注射工作。
- 召開記者會,宣布配合行政院振興方案,推出500 萬張面額250 元的農遊券,集結各場域,推出優惠商品。
- 修正發布「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明定 10 公頃以下休閒農場之同意籌設及核發許可登記證事項,得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新增休閒農場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之權利金計收優惠;調適休閒農場設施規範及休閒農場籌設之展延規定。
- 推動實名制購肥 2.0 措施,肥料將預先配送至農會等經銷點,先前已預購肥料之農友,只要到場登記即可購買領貨。
- 推動「青年農民農業經營準備金」方案,針對年齡18 歲至45 歲具有農業經營技術及農業經營場域的新進農民,給予最高2 年72 萬元之農業經營準備金。
- 辦理「產銷履歷蜂蜜首發上市記者會」。
- 「農田水利法」奉總統令公布,本會並據以研訂農田水利法之各項子法規,以落實服務更多農民,執行農田水利公權力,發揮農業水資源最大利用效益等目標。
- 「產銷履歷達人暨卓越貢獻獎」評選本年度產銷履歷達人及卓越貢獻得主,期能藉由此活動達到擴大推廣產銷履歷。
- 於「2020 亞洲生技大展」設置「農業科技館」,聚焦「跨域整合新實力,生態永續躍國際」,分成「創新科技農業」、「安全安心農業」、「循環永續農業」及「產業化專區」4 大主題專區,共展農林漁牧防檢疫各領域新技術及產學研跨域合作成果。
- 辦理「農業業界科專創新研發聯盟成果發表會」。
- 辦理「農業科研成果擴散策略交流工作坊」,以「品牌發展」及「國際行銷」為主題,提高科研成果產業化商轉效率,期輔導科技農企業將農業科技研發成果擴散應用,並順利擴散至市場端。
- 舉辦「芒果的100 種可能- 科技精彩你的生活」記者會,以芒果產業鏈加值應用為主題進行多元產品展示與技術推廣。
8 月份(AUG)
- 修正函頒「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與經管國有林地內原住民族資源共同管理機制要點」,賦予部落或原住民族團體權限,部落可與林管處簽訂行政契約,落實原住民與政府機關共同管理守護山林。
- 公告澳大利亞維多利亞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該省之活禽鳥及其相關產品自2020 年8 月1 日起禁止輸臺,即時防範疫病入侵。
- 完成金門縣牛結節疹緊急疫苗注射工作,工作期間依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提出之需求,集結各方注射疫苗人力,共同完成全縣 472 場牛場、6,342 頭牛隻疫苗注射。
- 核定向海致敬相關工作計畫,分別推動執行「第二類漁港暫置區設置及漂流木清除」、「刺網漁業漁具實名制」及「養殖漁業廢棄物源頭管理」,以響應行政院「向海致敬」政策推動。
- 配合勞動部7 月31 日修正發布之「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8 款至第11 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訂定相關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規範,協助改善農業缺工問題。
- 訂定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查魚塭養殖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
- 修正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查乳牛飼育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查畜牧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
- 舉辦「109 年度農業創新育成中心聯合畢業成果發表會」,期許臺灣農企業可善加利用「農業創新育成中心」相關資源,共同打造臺灣農企業創新科技。
- 訂定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暫行組織規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辦事細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編制表」,並自2020 年10 月1 日施行。
- 農委會設立農田水利署並納入改制後之農田水利會,將可落實服務更多農民,執行農田水利公權力,發揮農業水資源最大利用效益。
- 派員參與「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科學次委員會(SC)第16 屆會議。
- 舉辦「2020 年精饌米獎」總決賽及頒獎典禮。
- 公告 2021 年農會農事小組組長、副組長、會員代表之選舉投票日為2021 年2 月21 日,以及2021 年各級農會屆次改選工作計畫。
- 本會漁業署召開「漁業行政事務溝通座談會」,討論「向海致敬- 海岸清潔維護計畫」、「漁業公共建設計畫補助地方政府常見問題」、「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舉辦天然災害教育訓練」、「加速核撥天然災害保險費」、「提升養殖漁業登記證核發率」及「遊艇、漁船、獨木舟等發生介面衝突」等近來重要漁業議題。
- 修正發布「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為「農業動力用電範圍標準」,符合資格者,基本電費改為從量計費,流動電費一律採非夏月電價。
- 舉辦「2020 年全國龍眼蜂蜜品質評鑑成果發表會暨市售蜂蜜產品標示法規座談會」。
- 修正發布「農會理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農業資格認定及審查辦法」第 2 條。
- 舉辦國產文旦柚與全家便利商店通路合作記者會,期許更多通路業者能與更多柚農合作,共同行銷國產優質文旦。
- 舉辦臺灣文旦首航日本啟動儀式記者會。
- 辦理多場次養豬團體座談會,針對 2021 年萊豬進口,申明確保民眾飲食安全無虞、強化養豬產業競爭力、本於科學證據及遵循嚴謹國際標準等全面準備。
9 月份(SEP)
- 結合十大產地農會舉辦「柚香禮券」行銷活動。
- 公告「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
- 牛及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不在規範之列」自2021 年1 月1 日生效。
- 舉辦第 1 屆「幸福農村金推獎」頒獎典禮。
- 舉辦「香檬健康好滋味-產官攜手創新機」宣傳記者會,宣傳近年改良香檬濃縮汁加工技術及機能性成分功效實驗。
- 於苗栗縣召開「全國農業行政首長座談會」,加強中央與地方合作,共創農業新局。
- 舉辦「文旦跨境送 新鮮到你家」跨境生鮮電商啟運記者會,延續本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帶動之網路消費風潮,提供網路下單具產銷履歷或有機的優質文旦柚服務。
- 訂定發布「白帶魚運搬船自大陸地區返臺檢疫措施規定」,輔導業者遵守相關管制作為,避免白帶魚運搬船成為國內防疫破口。
- 辦理「臺灣豬識別標章」徵選活動,獲選之視覺標識物供申請於店家明顯處放置使用。
- 舉辦「2020 智慧農業國際研討會暨聯合成果展」,透過遠端視訊方式分享智慧農業相關技術應用。
-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 8 條規定預告修正「公告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增訂比特犬及與其混血之犬隻(包括美國比
- 鬥牛犬、史大佛夏牛頭犬、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為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
- 公告訂定「限制輸入我國之稻米貨品」,規定稻穀、糙米、糯米、其他全碾或半碾白米(不論是否磨光)、碎米等稻米貨品品項,含有非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境外生產之國內育成水稻品種者,不得輸入我國,自2021 年1 月1 日生效。
- 舉辦「第 4 屆百大青農畢業授證典禮及全國青農運動會」。
- 參加「2020 臺灣創新技術博覽會」,本會統籌之「永續發展館」,以「新農業」為主軸,規劃「農業新典範」、「農業安全體系」及「農業行銷力」等3 大技術專區。
- 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與桃園市政府舉辦「2020 年世界狂犬病日防疫宣導」,提醒飼主應重視狂犬病的危害。
- 舉辦「中秋夯肉,就愛國產雞,吃出健康好成雞」活動記者會。
10 月份(OCT)
- 本會農田水利署揭牌成立,農田水利會正式升格為公務機關。
- 10 月1 日確認自2020 年7 月10 日以來之牛結節疹(LSD)疫情,已有效獲得控制。
- 參加「南太平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SPRFMO)」第8 屆科學次委員會視訊會議。
- 出席 2020 年「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第15 屆紀律委員會暨第27 屆委員會之延伸委員會視訊會議。
- 舉辦「2020 第15 屆臺灣國際農業機械暨資材展」。
- 參加「國際漁業團體聯盟(ICFA)」視訊年會。
- 公告 2020 年第二期作桃竹苗停灌區域水稻補償標準,使農民得到適當的補償,穩定農民生計。
- 於澎湖舉辦2020 全國漁民節慶祝活動,蔡英文總統、本會陳主任委員吉仲及澎湖縣賴峰偉縣長等一同出席慶祝晚會。
- 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核釋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第 21 條第2 款規定,業者申報輸出番荔枝及鳳梨至中國大陸時,必須檢附「輸銷中國大陸番荔枝及鳳梨鮮果實包裝場資料表」,作為溯源管理依據,以提升我國產番荔枝及鳳梨外銷品質。
- 訂定發布「具生產性私有林限制採伐補償要點」,鼓勵林農申請林木採伐收穫時,避免過度擾動經營範圍內比鄰溪流兩岸等環境敏感區位或受關注之野生動植物棲地。
- 參加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執行工作小組(SWG-OPs)第6 次視訊會議。
- 參加「亞太經濟合作(APEC)第15 屆海洋與漁業工作小組(OFWG)視訊會議」。
- 訂定函頒「農業金融機構對 109 年第二期稻作及其他公告作物停灌區農業經營者之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協助措施」,提供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本金展延6 個月,以紓解停灌區農業經營者還款壓力。
- 修正發布「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及相關貸款要點規定,並自 11 月1 日施行。
- 舉辦「彩遊花趣- 創意花毯展示推廣活動記者會」,透過實際體驗,提升民眾用花興趣,並刺激花卉消費。
- 假臺北希望廣場舉行第 10 屆產銷履歷達人及第2 屆產銷履歷卓越貢獻獎頒獎典禮。
- 調降石斑魚溫度參數型保單之保險費率,由17.11%(自負額15%)降為15.64%(調幅為1.47個百分點),以減輕漁民負擔。
- 舉辦「臺美農業科學合作會議」,採視訊方式進行,會中雙方報告合作計畫之豐碩成果,並與多位ARS 國家型計畫主持人共同提出多項計畫。
- 於「2020 臺北國際旅展」設置「臺灣農業旅遊館」、「農遊伴手館」及「國家森林館」,期拓展國內外遊客市場,促進農村在地商機。
- 舉辦「臺灣豬證明標章」記者會,公布 4 種樣式、4 道防偽設計、申請流程及相關機制。
11 月份(NOV)
- 調降芒果災助連結型保單之保險費率,由39.9% 降為24.8%,並增納高溫(含焚風)及霪雨(雨害)為承保事故,擴大保障範圍並減輕農民負擔。
- 舉辦「2020 四健年會X 食農頒獎典禮」,感謝各界多年來在農業推廣教育及食農教育的付出與努力。
- 舉辦「2020 循環農業環島列車」返航記者會,發表推動循環農業的技術成果。
- 修正發布「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增訂
- 其得以第三類被保險人資格持續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合理緩衝期間,以保障其加保權益。
- 舉辦「2020 亞太區農業技術展覽暨會議」,並設置「臺灣農業技術形象館」。
- 舉辦「宜蘭一年一作米出口日本封櫃啟運」記者會。
- 修正發布「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及標明方法」第8 點,明定專供輸出之未剝皮合格家畜屠體可使用「乙式標誌」,另依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第14 條第1 項第1 款規定,將外銷專用動物檢疫標章修正為「一般檢疫標識」。
- 舉辦 2021 年度魷釣觀察員派遣規劃說明會,向魷魚公會及魷釣漁船業者加強宣導。
- 修正發布「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修正重點為結合農業經營之地面型綠能設施及漁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可行區相關規定。
- 修正發布「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增訂農民依民法第850 條之1 規定,完成農育權設定之農地得依規定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保障其加保權益。
- 2020「新社花海」盛大開幕,主題為「愛你愛妳新社花海」,結合「臺中國際花毯節」與「百合花展館」、「金門特產」、「青農特區」及「山城農產推廣」等精彩展出,讓民眾美景物產皆大豐收。
- 舉行「學校午餐全面採用國產食材」宣誓儀式,由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親臨見證,邀請辦理學校午餐之公民團體、營養師公會、全國家長會、食材供應業者及團膳業者共同宣誓,並宣布未來學校午餐食材獎勵由每餐3.5 元提高至6 元。
- 舉辦「2020 山村綠色經濟研討會」,聚焦山村綠色經濟在地實踐,並回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 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親赴南投縣草屯鎮平林地區,視察本會推動灌區外擴大灌溉服務政策辦理情形。
- 參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第126 屆漁業委員會(COFI)視訊年會」。
- 舉辦「動植物防疫檢疫暨防範非洲豬瘟宣導研討會」,並分享「因應全球化動植物疫災之前瞻作為」,聚焦網路違法販售動植物用藥、防範假人頭帳號違法販售動植物檢疫物以及查緝後如何提供充分證據供司法機關偵辦,以有效打擊不法。
- 於本會各區農業改良場舉辦抗旱因應措施座談會,同步宣導自2021 年1 期作起實施「稻作四選三」政策。
- 參加「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科學相關視訊會議」。
- 修正發布「屠宰作業準則」第2 條,以提升我國屠宰場畜禽產品衛生管理及符合國際屠宰場肉品衛生安全要求。
- 舉辦「全國植物防檢疫聯繫會議」,由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地方政府分享執行植物防檢疫業務之實務經驗,透過聯繫會議強化橫向溝通。
- 修正發布「公私有林經營及輔導作業規範」第8 點,增訂第6 款第4 目造林育苗之補助額度及第7 款森林產業作業道之修築或新設之補助額度,具體輔導林農、林業合作社、農業企業機構永續經營人工林。
- 於臺北華山文創園區大草原舉辦「臺灣休閒農業20 週年成果發表活動- 農巨人的國度」奇幻饗宴,展現多樣休閒農業風貌。
- 公告嘉南地區 2021 年第一期作實施停灌及補償相關事宜,農民可申請停灌補償,給予受影響實際耕作者及相關產業最大的照顧。
12 月份(DEC)
- 修正發布「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第 9 條、第10 條及第11 條規定,自2021年1 月1 日起,農民可透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線上申辦服務平臺申請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 透過視訊召開「第 7 屆臺泰農業合作會議」。
- 同意慈心、采園、寶島等三家可執行境外有機驗證業務之驗證機構。
- 修正發布「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查核辦法」,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6 條第3 項授權主管機關查核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並訂定相關規定,以符實際。
- 透過視訊召開「第 9 屆臺菲農業合作會議」。
- 修正發布「農藥標準規格準則」第3 條附表4,因應國內農藥施用需求,以無人飛行載具施用農藥應經標準規格檢驗,確保在使用濃度狀態下不致阻塞施藥管路。
- 於「2020 台灣醫療科技展」設置「農業健康館」,以「新農生技、幸福世紀」為展示主軸,規劃「民俗植物開發」、「安心安全生產」、「機能營養保健」及「樂活療育紓壓」四大分區,特別規劃「豬之生醫應用」主題,展現臺灣豬於生醫產業之發展。
- 訂定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及獎勵農業保險保險人辦法」、「農會漁會擔任農業保險保險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農會漁會擔任保險人之農業保險爭議調處辦法」、「農會漁會辦理農業保險業務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及管理辦法」及「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等5 項子法,以配合2021 年1 月1 日施行農業保險法。
- 本會陳主任委員吉仲陪同行政院蘇院長視察嘉義縣現代化肉品市場改建預定地,宣示政府全力推動臺灣養豬產業將轉型升級及加速屠宰場肉品現代化之決心。
- 參加「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第17 屆年會」。
- 公告法國朗德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該省之活禽鳥及其相關產品自2020 年12 月5 日起禁止輸臺。
- 本會陳主任委員吉仲應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項下「千分之四倡議聯盟」邀請,以視訊方式參加第五次高峰論壇。
- 修正發布「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調整新建漁船應符合國際勞工組織(ILO)2007 漁業工作公約(C188)起居艙規定期程,並對新建符合起居艙規定漁船,放寬上層起居空間免補足汰舊噸數,及建造超過原規模級別條件,以兼顧船員權益及漁業發展。
- 舉辦「國產米糧績優企業卓越貢獻獎、米糧烘焙精品銷售績優業者」表揚活動,表揚得獎企業及米糧烘焙精品銷售績優店家。
- 舉行金鑑漁港頒獎典禮,邀請獲獎縣市政府及漁會代表參與領獎。
- 訂定頒布「農業金融機構對110 年第一期作停灌區農業經營者之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協助措施」,提供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本金展延6 個月,且展延期間免收利息。
- 訂定發布「屠宰場肉品衛生安全管制系統實施及驗證作業要點」及實施指引,以利屠宰場實施「屠宰場肉品衛生安全管制(屠宰場HACCP)系統」,強化屠宰場自主衛生管理與提升國產肉品競爭力。
- 本會水土保持局之「資料創生智慧共享、數位水保協作護台灣」、水土保持局臺南分局「南部農村產業加值跨域合作輔導計畫- 屏東地區可可產業」及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找回最初那畝『糧』田~ 原鄉農業產銷輔導」等3 項專案榮獲第3 屆政府服務獎,提升政府服務品質,並深獲社會各界肯定與支持。
- 於「2020 台北國際食品展」設置「臺灣館」,以「AgriNext 臺灣新食代」為主題,展現臺灣農產食品安全、美味及養生等創新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