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會期
貳、重要農業施政
一、推動農民職業災害保險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自107年11月1日起試辦,實際務農且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下稱農保)之農民、農業零工、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被保險人,使遭受職業災害農民及其家屬獲得適當經濟補償。至110年8月底止,逾29萬人加保,加保率達28.85%。核定給付8,915件,其中傷害給付8,694件,身心障礙給付68件,喪葬津貼153件,給付金額逾1.6億元。農民得依其意願及需求,自由選擇每月保險費一般15元或20元,若多繳5元,可獲得2倍的傷病給付金額保障。試辦初期,先行推動因果關係明確之「職業傷害」,110年9月10日起將「職業病」納入給付範圍,完備職業安全保障。未來相關案例納為研究計畫主題,及早發現特定地區與類別的農民職業病,予以納保保障,並持續強化農作環境安全教育,給予農民最到位的照顧。
二、精進農民健康保險
凡初次申請時未滿65歲,經營農地面積符合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者(下稱實耕者)經營規模認定基準,或農產品銷售、資材投入達規定金額之實耕者,得向本會各區農業改良場申請核發從農工作證明,據以申請參加農保;經許可於河川公地從事農業工作者或隨蜜源遷徙非屬固定農作型態之養蜂農民,亦可加入農保。至110年8月底止,以實耕者身分加保者324人,蜂農身分加保者172人,持河川公地種植使用許可書加保者939人。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已於110年5月26日送行政院審查,將推動包括45歲以下且未領取退休俸之退伍軍人返鄉務農,得以參加農保;年滿65歲以上且投保年資累計達15年以上被保險人,倘農地被徵收,得繼續參加農保,保障長期從農之老年農民加保權益;比照勞工保險及國民年金保險,將農保保險給付請求權時效2年延長為5年;刪除請領生育給付之天數限制,避免農民因職域轉換而無法請領。
三、全面推動農業保險
106年起擴大推動農業保險,已開辦25種品項,38張保單。至110年8月底止,累計投保件數7.8萬件,總投保面積11.4萬公頃,總投保金額269億元,投保率由試辦初期0.93%提升至23.18%,投保成效逐年增長。農業保險法於110年1月1日施行,農業保險基金於7月1日正式運作,專責執行農業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勘損人員訓練、教育宣導及資料庫建置等法定任務,並訂定「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及「農業保險危險分散及管理機制實施辦法」。至110年8月底止,核准336家農漁會擔任農業保險之保險人,未來將由農漁會辦理政策性農業保險,由農業保險基金擔任其再保險人,完備農業保險制度。
政策性的水稻收入保險預計於111年一期作推動實施,分為基本型與加強型,所有合法種植水稻均可投保基本型保險,當產量減損達20%時,即可獲得與天然災害救助相同的理賠金,期在不損及農民權益下,進行政策制度轉換,且保費全由政府補助;農民可視需要自行決定投保加強型保險,並為適度引導減少公糧繳交及種植高品質稻米,鼓勵不繳交公糧之農民投保加強型保險,若為稻作集團產區或屬產銷履歷、有機農法者,於產量減損達到理賠標準時,可獲得較高的理賠金額。
擴大試辦香蕉收入保險,110年擴大試辦區域包括高雄市、屏東縣、雲林縣、嘉義縣、花蓮縣、臺東縣、臺中市、彰化縣、嘉義市、南投縣、臺南市等11縣市、62個基層農會所轄79個鄉(鎮、市、區)。110年投保件數475件,投保面積419公頃,分別較109年增加229件、279公頃,投保績效明顯增加。為便利農會受理投保、出單及理賠等作業,建置香蕉收入保險資訊系統,提升作業效率及累積基礎大數據,已於110年10月1日上線。
訂定「豬隻死亡保險強制投保及保險費補助辦法」,110年5月1日起推動豬隻死亡保險全面納保,凡領有畜牧場登記證之畜牧場、領有畜禽飼養登記之飼養場及19頭以下之飼養戶,應簽訂豬隻死亡保險契約。至110年8月底止,投保豬隻596萬頭,覆蓋率達100%,引導斃死豬進入合法處理途徑處置,維護消費者食肉衛生安全,防範疫病傳播風險。
四、建立農民退休儲金制度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於110年1月1日施行,由農民與政府共同提繳農退儲金,與老農津貼共同建構老年農民經濟安全保障制度,以利退休安養。至110年8月底止,農民退休儲金確定提繳人數約7.9萬人,已達110年預估參加人數(5.6萬人)目標。刻推動「農民退休儲金條例」修正草案,已於110年5月26日函送行政院審查,將服短役期退伍軍人納入參加對象,以照顧真正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農民。
五、推動農漁村綠色照顧
輔導農漁會成立綠色照顧站及試辦站共76站,協助農村高齡者在地健康老化,將農業多功能透過知識、資訊及技術資源傳遞,體現宜居宜業農村;至110年8月底止,辦理高齡者創新學習課程及互助共食850場次、24,899人次參與,關懷服務逾140萬人次,顧及農漁會所轄區域幅員廣闊,將服務擴及至有需求但居住偏遠之社區長者所在鄰近場域辦理。
推動農村社區綠色照顧工作,輔導社區發展協會、公益性社會團體等,以綠場域、綠飲食、綠療育及綠陪伴為主軸,鼓勵導入青壯年人力,並成立諮詢委員輔導團,於24個示範社區試辦。111年將辦理農村綠色照顧員輔導課程,並建置綠療育師資,培訓在地人員,提升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自給自足能力,鼓勵綠色照顧產業形成,引導企業投入。
六、精進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
為挹注農漁業者營農所需資金,持續推動19種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下稱專案農貸),109年貸放金額450億元,較108年成長49%,約5.5萬戶受益;110年至8月底貸放264億元,計3.8萬戶受益。110年8月1日起放寬專案農貸規定,增列45歲至55歲且申貸前3年有農業生產事實,並符合特定條件之壯農為貸款對象,貸款額度為500萬元,其中週轉金為100萬元,利率0.79%;提高畜牧產業經營類貸款額度為4,000萬元,雞蛋友善生產類貸款額度調高為5,000萬元;農糧貸款及農企業貸款增列通過產銷履歷驗證者為貸款對象,經營計畫免專案核准,簡化申貸程序;受益對象預估超過2千人,鼓勵壯農持續從農及協助產業轉型升級。
七、增進農民福祉
110年6月29日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將依據天氣參數納入災害救助之啟動及勘查,加速救助業務辦理,協助農民儘速復耕復建。110年8月上旬西南氣流豪雨造成災害,本會公告免現勘損失率適用之地區及品項,簡化勘查程序,並預撥12.4億元救助金,俾地方政府加速協助農漁民復耕及復養,至9月23日止已核發5.08億元,20,882戶受益。
為減輕農漁民負擔,110年至8月底止,發放農漁民子女助學金5.8億元,協助逾5.3萬位農漁民子女就學;發給老年農民喪葬慰問金9,802萬元,961人受惠;發放老農津貼301億元(至7月底止),受惠人數約59萬人。推動實名制購買肥料,每包(40公斤)補助20元,參與人數累計40.6萬人次,購肥數量逾19萬公噸。照顧遭難漁民家庭,至9月7日止,辦理15件救助,核撥2,250萬元。
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農業紓困4.0措施
(一)農業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疫情衝擊農業經營,增列228億元新貸案件貸款額度,協助營運困難農產業或事業週轉所需資金,自110年6月4日起受理申請至110年12月31日止,並提供利息補貼,自撥貸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之利息免予計收。至110年10月4日止,受理新貸案件26,061件,貸款金額155億元,核准25,242件,貸款金額147億元。新貸戶可申請本金寬緩2至3年,亦可專案申請提高週轉金額度;新貸案件經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保證之貸款,利息補貼期間免收保證手續費。
舊貸案件自110年6月3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免息,不需提出申請,約18萬戶(996.4億元貸款)受惠。舊貸戶可申請延期還款,展延期間若經利息補貼者,補貼期間免收保證手續費。
(二)發放農漁民生活補貼
針對農保或農職保被保險人、參加農糧政策的農民及青年農民、109年曾申請農漁民生活補貼之農漁民,符合108年或109年所得未達50萬元之排富條件,且未請領其他機關性質相同之補貼,自110年6月4日起依防疫不臨櫃申請原則,經系統比對符合資格之農漁民,直接核發生活補貼每人1萬元,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漁民生活補貼每人3萬元。109年未申請之漁民亦不須臨櫃申請,以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向所屬漁會提出申請。至110年10月5日止,總計已發放148.7萬人、175.9億元,紓解農漁民生計壓力。
(三)直接受疫情影響農業經營者紓困補貼
因應全國防疫政策,協助暫停營運之休閒農場業者,依農場規模每月補貼3至25萬元,田媽媽班每月2萬元,共3個月,核發385家、5,511萬元。娛樂漁船依漁船(筏)規格補貼漁船主每艘每月2萬或3萬元,共3個月,核發365家、2,148萬元。船員居家檢疫補貼每人每日1,500元,最高2.1萬元,已核撥3,044人、6,038萬元。
因應疫情衝擊市場交易,補貼受衝擊之農產品批發市場承銷人(自然人)每人4萬元,受理申請至9月15日止,共受理1,829件,初審通過1,484件,將陸續完成審查及撥款。補貼花卉批發市場供應人之市場管理費,已核撥6至7月份管理費951.5萬元,花農8,559人次受惠;農業科技園區事業租金、管理費已核撥1,376萬元、132家次。學校午餐有機食材轉銷、茶葉營運紓困等補貼,受理申請並審查中。
(四)穩定農漁畜產品產銷及維持供應不中斷
因應花卉消費需求銳減,交易價量明顯下滑,以代位消費方式維持花卉產業鏈正常運作,辦理疫苗接種站贈花、產地直送禮盒、花卉多元通路試銷等措施,開發新通路擴大需求,紓解產地滯銷壓力,穩定花價及相關經營者生計。完成雙北、新竹等17縣市逾920處接種站配送逾3.6萬把花束;辦理文心蘭等切花及葉材之外銷包裝紙盒獎勵至110年底,引導內需市場轉出口。110年8月臺北花市花卉平均交易價每把91.8元,較疫情影響期間(5至7月)平均每把63.5元,上漲28.3元,花價回穩。
受疫情影響,農產品銷售管道受阻,學校團膳、餐食業等消費驟減,持續協助雞蛋、禽肉、養羊、養鹿等畜禽生產調節,辦理逾齡寡產蛋雞及土雞緊急屠宰凍存、羊乳加工、羊隻屠宰及加工、鹿茸採茸及加工等措施,平穩供需及價格。
因應疫情造成民眾消費型態改變,推動線上購物平臺及多元行銷,辦理鱻魚購、漁業嘉年華、虱目魚季、鰻魚季活動等合計銷售逾1億元。獎勵沿近海冰鮮鮪類進入魚市場交易計辦理2,869公噸,並預計製作漁產品加工罐頭33萬罐,延長漁獲銷售期限及平穩魚價,減緩衝擊。
持續協助產地及多元通路拓銷,輔導受疫情影響之農漁畜產品拓銷至超市、量販店、電商平臺、直銷宅配及食物銀行等通路,建立多元據點展售及舉辦大型農產品展售活動,開拓內需市場;因應海空運費仍居高不下,協助受影響農產品拓展海外市場,提供外銷獎勵措施,鼓勵外銷農民與業者把握可出口訂單,在疫情期間維持穩定外銷。
九、防範重大疫病及病蟲害
(一)防堵非洲豬瘟
因應110年8月19日國內首度查獲帶有非洲豬瘟病毒之走私肉品,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啟動緊急應變措施,盤點各項可能風險,透過跨部會合作機制強化邊境各項防檢疫工作,阻斷可能感染風險。於8月27日公告自8月30日至9月30日止,禁止廚餘搬運至養豬場內;自9月1日至30日止,禁止使用廚餘餵豬,並為減輕業者增加之成本,提供飼料差額補貼及廚餘清運油資補貼。責請地方政府進行稽查作業,至9月23日止,查獲違規使用廚餘者計17件。修正「檢舉違反飼料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及「飼料管理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所定使用違法廚餘案件裁罰基準」,將檢舉獎金提高至120萬元,於禁用廚餘期間,違者裁處3萬至300萬元。
自10月1日起,登記飼養規模199(含)頭以下小型養豬場,禁止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進入及餵養,並針對有意願轉型或退場者,給予補助及獎勵。200頭以上具相關廢棄物再利用資格者,仍依原核定內容使用廚餘,並應落實廚餘蒸煮,將請環保機關運用既有機制加強監督。
持續加強邊境查驗,採樣違規肉品檢測非洲豬瘟病毒核酸,至110年8月底止共檢測陽性案263件(中國大陸209件、越南60件)。對旅客違規攜帶豬肉類產品加重裁處,違規旅客受裁罰20萬元計774件,拒入未當場繳清罰鍰共309人。查獲電商平臺違規未標示警語並裁處2案,違規刊登境外檢疫物廣告並裁處9家,違規賣家案件111案。
(二)清除傳統豬瘟
至110年8月底止,監測150場養豬場之哨兵豬隻,完成採樣225頭,斃死豬隻396頭,野豬監測63頭,種公豬精液監測60件,均未檢出豬瘟病原核酸。擬定傳統豬瘟清除計畫,第一階段落實全面疫苗注射、環境監控及產業風險溝通;第二階段持續監控並逐步停止豬瘟疫苗注射;第三階段申請豬瘟非疫區階段。持續透過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產業團體、廣播、平面媒體等進行宣導,請畜主落實豬瘟疫苗注射;以科學證據與養豬產業溝通,共同推動豬瘟撲滅工作。
(三)控制牛結節疹疫情
110年4月15日新北市1家養牛場確診臺灣本島牛結節疹(LSD)感染案例,本會成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與縣市政府共同啟動防範作業。臺灣本島及澎湖縣於5月7日完成1,292場、167,650頭牛隻疫苗注射;金門縣於110年3月初啟動LSD疫苗補強注射,6月齡以上已達免疫適期牛隻5,503頭,6月4日完成補強注射,全國養牛場已完成疫苗注射後,再發生大規模LSD疫情感染機率極低。經行政院於6月11日同意撤除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功控制疫情。
(四)因應禽流感防控
110年初國際H5N8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持續嚴峻,國內H5N2及H5N5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仍零星發生。本會持續強化各項防疫作為,成功防堵境外H5N8禽流感病毒入侵;國內H5N2及H5N5疫情部分,110年至8月底止,確診禽場案例數13例,撲殺家禽數59,533隻,較109年同期(49例、569,341隻)顯著下降。
(五)防治秋行軍蟲
自108年6月8日國內發生第一起秋行軍蟲案例後,依國內疫情現況調整緊急防疫作為,110年7月1日起進入第三階段農民自主管理。已公告玉米及高粱等9種作物緊急防治藥劑,成立藥劑共同供應契約,通報防治面積41,548公頃,其中臺南市、嘉義縣、雲林縣及金門縣通報發生面積占總發生面積92%。辦理教育訓練545場次,47,906人次參與。經本會及地方政府輔導農民正確防治,108、109年硬質玉米、食用玉米及高粱之單位面積產量,仍維持與近5年平均值相當,並未因秋行軍蟲入侵而減產。
(六)防治荔枝椿象
依高屏、嘉南、中彰投雲及苗栗等4區分別訂定最適宜防治期,整合農民進行區域化學共同防治,防治資材補助每公頃2,000元,至110年7月底止,受理面積7,338公頃,化學防治成效達90%以上。於有機栽培及廢耕園釋放荔枝椿象天敵平腹小蜂,釋放面積179.4公頃,釋放量503.3萬隻。收購252.3萬卵片,提高民眾防治誘因,可減少3,500萬隻荔枝椿象危害,預估111年可減少24.7億隻荔枝椿象族群數量。荔枝椿象成蟲平均密度較109年下降24%。
十、因應氣候變遷調適與減碳策略
因應氣候變遷導致極端天氣發生的強度與頻率不斷增加,直接衝擊農業生產與供應,積極推動包括維護農業生產資源與環境、發展氣候智慧農業科技、調整農業經營模式並強化產銷預警調節機制、建構災害預警及應變體系、強化農業災害救助與保險體系、定期監測與加強管理保護區域等6大調適策略,及減少排放、增加碳匯、農業綠能等3大減碳策略,以建構強韌農業,降低氣候風險,確保糧食安全,維護生物多樣性。
110年9月1日成立「氣候變遷調適及淨零排放專案辦公室」,統籌農業部門氣候變遷調適及減緩工作,加強政策落實與對外溝通,並規劃於11月展開系列座談會,邀集產、官、學界及消費者等集思廣益提出具體方案。
十一、實施綠色環境給付
(一)推動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107年起推動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實施「稻作直接給付與公糧保價收購」雙軌並行制,獎勵稻田辦理轉作及生產環境維護措施,110年第1期作參與稻作直接給付面積3.2萬公頃;轉(契)作面積5.1萬公頃;生產環境維護面積2.3萬公頃。自111年起稻作直接給付將併入水稻收入保險,輔導稻農投保水稻收入保險之加強型,保障農民收益相當或優於領取稻作直接給付金或繳交公糧。
109年新增試辦農業環境基本給付,針對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且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者,獎勵每期作每公頃0.5萬元,110年第1期作參與面積15.7萬公頃;秉有限輔導資源投注於適宜農作生產區域之原則,將檢討調整給付實施範圍,擴增至國土計畫法公告劃設之農業發展地區,維護農業生產環境與糧食安全。
為引導易缺水停灌區域之農民,調整耕作模式,規劃於具停灌高風險之水資源競用區,111年起推動大區輪作,計畫性、系統性分區進行供水,以兩年四期作為週期,於每年一期作輪值旱作或生產環境維護措施,輪值區內稻農依意願自由參加,配合轉旱作或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者,額外給付節水獎勵金,以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二)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
110年起分別針對石虎、東方草鴞、歐亞水獺與水雉等4種瀕危物種之生存棲地維護及友善或保育作為,及水田、水梯田、陸上魚塭、私有保安林等4種重要棲地型態提供給付。110年計9個縣市提案申請,至8月15日止,已受理申請逾600件,促成友善農地面積約460公頃;瀕危物種入侵、繁殖及救傷自主通報給付541件,成立社區巡守隊61隊;農地申請進行棲地營造287件,進行自主生態觀察紀錄之農地170件。將持續輔導縣市政府提案執行,蒐集實務面臨困難及建議,做為方案調整參據,並檢討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保育策略及區位,研議擴大保育對象與實施範圍。
十二、農地保護及水土資源永續利用
(一)強化農地資源管理及利用
完成全國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更新作業,刻辦理109年度盤查結果於查詢圖台(https://map.coa.gov.tw/)公開,以供外界查詢;並配合工廠管理輔導法及經濟部查處進度,將全國105年5月20日後新增之未登記工廠資訊於該圖台公開,以利外界瞭解及監督,達到確保農地資源及維護整體農業生產環境之目的。又為落實從供電之源頭管制農地違規作工廠等非農業使用,已建立農地申請用電作農業用途使用案件之認定作業機制,由鄉鎮區公所協助就民眾申請案件確認農地作農業使用,再由台電公司辦理供電事宜;針對每月核准之農地用電戶,已請縣市政府優先列為查核標的,確保農地維持農用。
因應國土計畫法施行,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地區劃設作業,18個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已於11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為強化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地區土地合理利用,輔導部分直轄市、縣(市)政府示範推動農業生產及農村生活之空間整體規劃,以集中投入農業施政資源,介接國土計畫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機制,從國土空間落實農業三生共榮發展。
(二)提升坡地水土涵養及防災能力
累計辦理土砂災害防治及重要崩塌地治理、水庫集水區保育、韌性坡地環境與資源保育71處,清疏施工290處,清疏土砂量240萬立方公尺;國有林崩塌地處理460公頃,抑制土砂下移1,369萬立方公尺。針對全臺238處重大影響鄰近聚落安危之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完成建構238處風險分類等級,34處影響範圍劃設及疏散避難計畫,238處廣域監測,建置34處監測系統,執行69處大規模崩塌處理改善工程,確保3,119戶聚落居民安全。完成40座農塘改善,預計提供蓄水滯洪空間320萬立方公尺,可灌溉面積280公頃。
(三)推動農業綠能
以農業為本、綠能加值為主軸,發展農業綠能,至110年8月底止,累計設置容量達1.83GW。109年由分區宣傳方式精進為逐戶詢訪方式,協助業者解決饋線容量、設施容許審查等問題,計3,017場畜禽舍已附屬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設置容量1,143MW。審查通過7案漁電共生專案計畫,計649公頃專區(嘉義縣、臺南市),預估設置容量達464MW,預計111年底前完成併網;109年公告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彰化、雲林等6縣市先行區共4,702公頃;預定於110年10月前完成公告優先區及核定專區共4,080公頃,目前已公告1,797公頃。農田水利設施結合太陽光電設置累計112.5MW,預計至110年底再新增25.5MW。
十三、維護灌溉用水水質水量
(一)擴大灌溉服務
為擴大照顧農民並達成第6次全國農業會議結論,10年內完成提供農業灌區內外適作農地灌溉服務之目標,依灌區外水源、地形、耕種型態及設施用地取得等條件,並整合農糧政策,以適地適作原則,推行擴大灌溉服務工作。自106年至110年8月底止,辦理灌溉取、蓄、輸水公共設施,改善渠道約155公里,水工構造物751座,受益面積1萬6,153公頃;提高農民田間所需旱作管路灌溉設施普及率,推廣面積達10,508公頃。未來將持續以農村產業為優先,結合農糧政策,以一區一亮點之方式擴大灌溉服務區域,達到全面擴大灌溉服務推動之目標。
(二)加強農田水利建設
辦理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推廣旱作管路灌溉及現代化管理設施,提升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及水質維護等;自106年至110年8月底止,完成灌溉排水渠道更新改善1,164公里、構造物2,451座,農地重劃及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5,235公頃,輔導農民省水噴灌、滴灌設施1萬655公頃,辦理水文自動測報系統更新與改善119處,辦理灌溉水質監檢測15萬2,098點次,以提供質優量足灌溉用水,維護農民用水權益。
十四、改善農業缺工與培育新農民
(一)改善農業缺工
透過增加人力供給及減省人力需求之原則,補充多元化農業勞動力,改善農業缺工。110年至8月底止,農業人力團(技術團、耕新團、專業團、機械團、外役監團及兼職人力)累計成立55團,招募1,956人力投入農事服務;透過農業人力資源平臺媒合調派,累計上工逾17萬人日,服務4,309家農場。導入機械化操作,建立農機共享資訊平臺,逐步調整產業耕作模式及農民使用習慣,機械代耕面積逾781公頃。
可向本會提出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業別包含乳牛飼育、外展農務服務、蘭花、食用菇蕈、蔬菜、畜牧業及養殖漁業等,總計2,400位服務能量。至110年8月底止,外展農務核定134件、942人;農糧、畜牧及魚塭養殖合計1,309件。
(二)農業機械化與自動化
108年起補助小型農機147,627臺、大型農機3,194臺,提升農機普遍率24%,增加機械耕作服務3成,超過15萬位農民直接受益,機耕服務面積逾30萬公頃;110年農機補助措施自8月2日起辦理。開發「農業機械耕作服務系統」,以手機或電腦簡便操作查詢代耕服務資訊,至110年8月底止計65,402人次使用查詢。開發農機Uber APP,提供「人+機」或「單純機體出租」服務,代耕項目包括整地、種植及收穫、田間管理、病蟲草害防治及農業廢材清理等。
已盤點具產業急迫性之30種作物共97項農機,已有47項農機投入研發,其中23項已技術移轉業者生產。如萵苣、甜玉米、甘藷及茶葉等已補足新型農機缺口之農業品項,110年將完成從種植到採收之農機整合示範推廣至少4場,並持續盤點產業缺口,投入農業機械研發,俾有效提升農業自動化作業。推動無人機應用於農藥代噴作業,至110年8月底止,無人機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計964人,其中622人取得遙控無人機高級專業操作證。協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110年7月修正「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推動活動許可期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簡省申請程序,並簡化作業手冊供業者參用。
(三)培育新農民
由職場端及學校端整合產官學研輔導資源,110年至8月底止,辦理農民學院訓練39梯次,學員820人次,協助59位農民學院學員赴見習農場進行實作訓練;推動百大青農輔導共5屆589位,建立在地青年農民交流服務平臺,帶動群聚合作,輔導17個農會成立在地青年農民聯誼會,累計5,768位青年農民參加;建置新農育成基地,辦理設施養液栽培產業人才培育及菇類產業人才培育。109學年度與6校合作推動農業公費專班,累計培育827名公費生,已有73位畢業生並全數投入農業經營;持續辦理獎勵高中生從農方案,109學年度輔導14科別35校91班學生參與職涯探索。
為穩定新進農民生活,降低營農風險,營造良好農業經營環境,109年下半年起推動青年農民農業經營準備金措施,提供最高2年36萬或72萬元;至110年上半年止,已有235位新進農民受惠。110年下半年自9月15日至10月5日止開放申請。
十五、確保農產品安全
(一)推動化學農藥十年減半與實名制度
推廣農民使用生物農藥及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每公頃最高分別補助10,000元及5,000元,自107年起累計推廣逾2萬公頃,109年生物農藥使用量較107年增加約37%。110年針對農藥殘留風險較高之10種作物,辦理有害生物整合防治(IPM)示範推廣,預計1,000公頃。
110年7月1日起實施農藥購買實名制,輔導期至110年底。本會自3月起辦理85場次宣導座談會,計7,317名農民參與,與相關公會座談17場。109年辦理30場次POS系統教育訓練,110年賡續辦理36場次,並優化系統,設計線上表單陳報銷售資料,建置跨店購買條碼,方便農民跨店購藥免出示身分證明;統計至8月份,使用POS系統陳報身分證之比率為77%,農會陳報身分證之比率達96.4%,將持續加強對特定區域農民及農藥販賣業者之政策溝通,以提升陳報比率。
(二)推動植物醫療師制度
110年持續媒合國立臺灣大學、中興大學、嘉義大學及屏東科技大學等4校植物教學醫院聘用8位儲備植物醫師,縣市政府以自有經費聘用23位儲備植物醫師;110年於35處基層農會、公所及本會試驗改良場所導入46位儲備植物醫師服務,輔導農民施行有害生物整合管理。籌組植物醫師制度推動小組,確認以國家考試選才之目標,重新檢視草案內容。經審慎研議並修正法案名稱為「植物醫療師法」,已擬具草案於110年8月6日函送行政院審查,將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加強政策面之宣導,加速專法通過。
(三)加強農產品用藥及重金屬殘留抽檢
落實食安五環改革政策,自105年起提高農產品抽驗件數,110年至8月底止辦理農糧產品農藥殘留抽驗11,707件(其中抽驗學校午餐生鮮蔬果食材1,416件),合格率97.5%;田間農作物農藥殘留質譜快檢10,473件,針對合格產品推行加值化工作,攔截不合格產品750件,管制其延後採收並教育農民進行安全用藥。未上市水產品抽檢1,131件,合格率99.3%;批發魚市場水產品抽驗14,375件,合格率99.9%。以CAS優良農產品認證、產銷履歷、生產追溯等禽品,針對國內常見藥物殘留項目加強檢驗,抽驗442件,檢驗5,166項,合格率100%。畜禽產品藥物殘留檢驗20,733件,合格率99.9%。
十六、強化漁業基礎建設
因應漁船大型化趨勢,屏東東港泊區深水碼頭整建工程於110年3月14日全數完工,交由代管機關使用管理及維護,可供千噸級大型漁船進港整補卸魚,改善漁民作業環境。完成梧棲漁港濱海藝術廣場改善工程,並推動拍賣場、冷凍製冰廠、港區疏濬及小船浮動碼頭遷移等工程,預計112年底完成,兼具漁業及觀光休閒功能。前鎮漁港建設專案中長程計畫經行政院109年12月11日核定,由本會漁業署、內政部營建署、高雄市政府、高雄區漁會共同辦理,110年執行專案工作之調查、規劃及設計作業,預計於111年進行工程施作。
推動魚貨不落地,109年輔導竹南魚市場使用不鏽鋼作業平臺,110年輔導彌陀區漁會、澎湖區漁會、新港魚市場購置方型塑膠桶、魚盤及帆布,並持續執行南方澳漁港第一拍賣場新建工程,推動梗枋卸魚場、粉鳥林卸魚場、梧棲魚市場、枋寮魚市場重建,及梓官魚市場衛生安全設備整修。
十七、推動自然保育
辦理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第一期(107-110年)計畫,透過動物多樣性熱點、關注動物分布、瀕危及受脅植物重要棲地、關注地景及關注議題等空間資料盤點分析,指認44個陸域關注區、98條關注河川及56條重要洄遊魚類廊道溪流;109年完成5處地質公園指定公告,110年完成龍崎牛埔惡地地質公園與龍崎牛埔惡地自然保留區指定公告,並至8月底止,完成原生植被復育79公頃,推動里山生物多樣性友善環境25處,營造友善農田棲地698.5公頃,除達到棲地縫補效益,保全超過42種保育類、稀有或指標性物種,並完成石虎、穿山甲、草鴞等22種瀕危物種保育行動計畫。
十八、落實動物保護
(一)遊蕩犬管理與強化寵物登記
108年起推動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由地方政府依轄內遊蕩犬群及民眾通報捕犬案量劃設熱區,110年至8月底止,劃設125處熱區,訪查3,621戶,清查家犬529隻,完成寵物登記442隻,繁殖管理362隻;無主犬隻捕捉、絕育、回置1,424隻,捕捉收容952隻,處置率80.24%,並建置遊蕩犬管理系統公開執行成果。
落實源頭管理,廣設寵物登記站,方便民眾辦理寵物登記,與內政部合作,辦理寵物登記歸戶,提高資料正確率;全國家犬寵物登記率由104年45.32%提升至110年85.13%。強化特定寵物業管理,強制要求繁殖買賣犬貓業者在犬、貓出生後就施打晶片,加強寵物登記稽查與棄養查處,並落實商用犬、貓之寵物登記或完成轉讓的變更登記,至110年8月底止,特定寵物繁殖、買賣業者辦理商用犬、貓繁殖用、買賣用註記1,988家,較109年(1,510家)成長約30%。
(二)杜絕走私動物精進作為
強化寵物業管理,於110年6月15日函送「犬、貓繁殖、買賣源頭及流向管理稽查處理原則」供各縣市政府參辦,於8月26日啟動特定寵物繁殖、買賣業者專案清查作業,嚴格查辦商用犬、貓之源頭及流向。針對無照繁殖、販售高價品種犬貓業者,罰鍰最高300萬元,杜絕走私犬、貓流入市場。
加強邊境查察作為,並研議修正「懲治走私條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加重走私動物刑責,提升嚇阻之效。研議修正「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建立明確、透明化流程。加強查驗國內寵物販售來源,強制規定販售寵物須出具相關證明,如查獲非法販售不明來源品種犬貓,即予以重罰。宣導民眾選擇合法管道及遵守犬貓之輸入檢疫措施,以防止狂犬病等動物疫病傳入我國,危害我國動物及人體健康。
十九、推動農村再生
打造農村創生環境,以「在地經濟與競爭活力」、「文化襲產與知識創新」、「生產環境與生活空間」、「社會資本與夥伴關係」為主軸,建構農村永續發展區域網絡,活絡農村經濟。109年共吸引青年留農或返農7,605人,創造就業機會9,138人,帶動農業及農村休閒旅遊4,116萬人次,推動農村活化再生累積投入2,948社區,改善農村再生社區整體環境1,807公頃。
依農村區域性資源與特色,營造主題性農村區域亮點,110年已推動36區,投入軟硬體建設770件。扶植農村社區在地企業,累計輔導155家,鼓勵進入農村,帶動社區自主永續發展。協助農村整體產業環境及生活空間改善514件,推動里山生態農村實踐45案,建構人與自然和諧共處之農村環境。
二十、推廣有機與友善環境農業
持續推動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至110年8月底止,通過認證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15家,通過有機驗證農戶4,350戶,面積11,711公頃,通過審認之友善耕作推廣團體41家,登錄友善耕作面積5,078公頃,合計有機及友善耕作面積1萬6,789公頃,占國內耕地面積2.1%。推動與他國簽署雙邊有機同等性,109年起已與日本、紐西蘭、澳大利亞、加拿大、美國等完成簽署協議,目前已有出口至該等國家之有機農產品。配合有機農業促進法及有機農業促進方案推動,持續辦理有機農糧、林產、水產及畜牧等全方位生產,加強推動有機同等性及與國際貿易合作,開拓外銷市場,帶動產業成長。
二十一、擴大推動產銷履歷
配合「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修正,為協助驗證機構轉版重新認證,於110年3月30日許可1家認證機構,並由其重新認證15家驗證機構,以持續服務農產品經營者之驗證需求。依產業需求,於110年7月16日修正發布「實施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制度之特定農產品類別及品項一覽表」,新增菱角、臺灣橄欖等4個品項,提供農產品經營者更多申請驗證機會;辦理驗證機構、輔導員及農產品經營者等法規宣導說明會11場次、763人參加。至110年8月底止,產銷履歷驗證有效家數3,889家,可供應303種品項;總戶數19,636戶,較109年同期增加50%;農糧及水產驗證面積49,739公頃,畜禽16,681千頭/隻,合計產量約75萬公噸,產值預估約210億元。
二十二、促進漁業永續發展
(一)推動養殖漁業升級
為強化養殖產業軟硬體實力,營造優良產銷環境,積極布局陸續提出三項中長程發展計畫,養殖漁業振興計畫、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等已獲行政院核定通過,約72億元,自110年起執行;養殖管理及輔導量能提升計畫將爭取16億元,強化產業管理措施;至8月底止,完成新設養殖漁業生產區4處,養殖生產區改善工程18件,受益面積95公頃,清運養殖廢棄物10,926公噸;輔導冷鏈設備建置及改善3處,補助漁會設置或改善製冰設施7處,漁業團體設置小型區域加工廠、冷凍加工設備改善2處。
(二)維護海洋漁業資源
我國於108年6月自歐盟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業黃牌名單移除後,持續以「臺歐盟打擊IUU漁業工作小組」形式推動各項管理工作,善盡國際責任,共同打擊IUU漁業行為。針對美國商務部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發布2021年度「國際漁業管理改善報告」指出臺灣漁船從事IUU漁撈行為,及未採取與美國國內法規等效之海龜混獲措施,已與NOAA接洽規劃雙邊諮商,就涉嫌違規漁船進行調查;依循各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s)海龜混獲措施,釋放意外捕獲之海龜;透過修法等方式強化國內管理措施,依調查結果懲處違規漁船,鼓勵業界取得改善認證。
(三)推動友善漁法及刺網漁業漁具實名制
推動刺網漁業漁具實名制,110年1月14日公告「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辦理座談會13場次,瞭解地方執行困難與需協助事項,建立網具流失通報機制,將自111年1月1日實施刺網網具流失通報措施。至110年8月底止,已完成標示漁船3,399艘,因季節性休業但已完成宣導之漁船3,635艘,將持續以多元化管道宣導,以利政策推動順暢。
109年核定基隆市等14個縣市政府刺網漁業輔導轉型計畫,輔導356艘刺網漁船轉型一支釣或曳繩釣,減少刺網佈設海域面積461公頃;110年預計完成輔導470艘,減少刺網佈設海域面積250公頃。107年起委託專家學者完成新北市、基隆市、屏東縣及花蓮縣等人工魚礁區調查,累計清除27處共1.8萬公斤覆網,110年擇定4處覆網嚴重區域進行清除作業。
二十三、推動畜禽產業升級
(一)強化養豬產業競爭力
106至109年推動肉品供應鏈現代化,完成141輛屠體運輸車及419攤肉攤增設溫控設備,設置國產豬肉運輸及販售設備現代化轉型示範點,達成4年期計畫階段性任務。110年輔導業者整備豬肉外銷產業鏈,強化生產端與屠宰加工端連結,改善屠體運輸車輛溫控設備90輛,及傳統肉攤溫控設備150攤。
推動因應貿易開放養豬產業全面轉型升級計畫(110-113年),於110年1月獲行政院核定,總經費128.3億元,至110年8月底止,辦理豬場導入新式整合型設施(備)598場,並輔導屠宰場現代化,以導入HACCP改善動線及設備技術升級為優先;獎勵拓銷出口豬肉546公噸、活豬423頭,豬肉及相關產品出口量2,177公噸(至7月底止),較109年同期成長10.5%,產值增加19.3%。
(二)推動屠宰場HACCP及精進屠宰衛生檢查制度
「屠宰場肉品衛生安全管制系統實施及驗證作業要點」於109年12月15日發布施行,迄今已輔導12家屠宰場提出HACCP驗證申請,其中2家完成驗證程序,並發給驗證證明書。110年5月26日獲得日本厚生勞動省公告我國為實施屠宰場HACCP許可輸入名單。推動屠檢獸醫師小分區巡場制度,減少屠檢人員過勞負荷並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將持續依全國屠宰場增減情形、各小分區內場數、屠檢人力及時段、屠宰量、交通距離等重新劃分區域,精確訂定更合理之屠檢人力編制。
(三)畜牧廢棄資源再利用
客製化輔導畜牧場節水減廢,提升廢水處理效能,擴大推動糞尿水資源化再利用,至110年8月底止,糞尿水施灌農作累計達379萬公噸,投入沼氣再利用(發電)之豬隻總頭數達252萬頭。輔導國內6家禽畜糞堆肥場增列生產雞糞加工肥料品目,並取得該品目肥料登記證;示範性補助2場禽畜糞堆肥場及4場畜牧場設置雞糞加工肥料產製設施(備),將持續輔導取得堆肥場營運許可證及肥料登記證。
(四)推動雞蛋洗選
持續輔導產業設立洗選集貨中心,整體洗選產能達每日8萬9千箱(每箱200顆),約占雞蛋總產量(每日約11.5萬箱)之77.5%;透過推動洗選鮮蛋逐顆噴印政策,提升蛋品品質及加速推動洗選政策。110年6月18日預告訂定「指定洗選鮮蛋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與其應登錄之項目及標示方式」,預計111年1月1日起實施。
二十四、發展林產業永續多元利用
(一)提高國產材自給率
為振興國內人工林產業發展,自106年起從資源面、技術面、法規面及市場面等面向進行系統性規劃,逐年於117年將木材自給率提升至5%;至109年木材自給率已提升至1%。已盤點國有林優先生產區位1.1萬公頃、潛在生產區位1.4萬公頃,公、私有林具生產潛力林地4.6萬公頃,納為優先輔導區域。規劃建置竹東林業訓練基地,採分期分區方式進行軟硬體設置;引進高效能林業收穫機械,有效提高集材作業生產量,降低生產費用50%以上;導入智慧林業生產管理模式,降低木材運輸、採購、製造成本,提高配送效率。盤點並修正不合時宜法規,擴大國內公共工程內需,強化國產材行銷,帶動國產材市場需求及供應鏈發展,翻轉國人使用國產材綠色消費新思維。
(二)推動林下經濟等林業永續多元輔導
「林下經濟經營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於108年4月發布,並納入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首波容許品項為段木香菇及木耳、臺灣金線連、森林蜂產品等3項,刻辦理臺灣山茶之苗木供應鏈及新增品項事宜,預計110年底完成。配合內政部110年7月15日修正發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針對保安林範圍之國土保安用地新增「林下經濟經營使用」之容許規定,本會刻研修前開要點,近期將發布施行。已於苗栗南庄、嘉義特富野、屏東霧臺、花蓮水璉、花蓮國福等成立示範區,至110年9月底止,核准11件、1.7公頃,創造山村社區或原住民部落產值逾2,000萬元。
為加強公、私有林中後期撫育或收穫經營,輔導林農進行計畫性林業經營,已整合林業經營面積達1,900公頃,其中整合經營30公頃以上林地達22處,並輔導成立林業合作社達14家。透過市場的帶動,林業合作社已增加僱用青農且產值增加30-40%,並創造林業相關及新創產業就業機會(平均每家增加至少2-3人),營業額提升15~20%。
二十五、運用智慧科技發展創新農業
(一)推動智慧農業
為加強輔導農民及農企業組成智農聯盟,辦理菇類、農業設施技術促進小組(Special Interest Group, SIG)產業場域訪視及智農聯盟促進活動,協助業者改善產銷流程,至110年8月底止,累計提升產值10.3億元。加強省工省力人機輔具或智能機具,及生物感監測技術之開發與產業應用,累計節省8.3萬餘工時,節約農業用水50%(以臺灣農林公司於屏東茶區建立精準自動化灌溉模式為例),累計降低成本2.8億元。鼓勵業者自主研發或導入符合應用端所需核心技術與實際需求,促進業界科技創新計畫、農漁畜業者投入智慧農業業界參與計畫等累計159案,廠商出資配合款達6.1億元,促成農企業投資智慧農業軟硬體累計達18.94億元。
(二)營造農業科技產業聚落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已引進110家農企業進駐,總投資金額126.42億元,形成天然物、水產養殖、農業資材、禽畜生技、生技研發服務、農業設施等農業科技產業聚落,帶動年營業額超過50億元,創造2,600個就業機會。
(三)農業資訊整合服務
應用GIS軟體技術及大數據,推動中央及地方政府農業空間資訊協作機制,建立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結果查詢圖臺、豬隻防疫協作平臺、三章一Q國產食材供應地圖等農業地理資源服務。應用ICT技術發展農業資訊服務模式,協助畜禽業者提升管理效能,降低疫病災害損失,已完成41,440劑牛結節疹疫苗檢驗作業,加速疫苗施打,落實牛場防疫。整合農民關聯資料庫,建構彈性化查詢及應用功能,新導入農藥補助、資材購買紀錄、參與組織、課程/受訓紀錄等計11項農產業資料,提供農業補助政策推動發展所需之數據分析平臺,並協助辦理農民生活補貼、農藥實名制、鳯梨外銷等多項政策推動之資料勾稽比對。
二十六、健全農產品產銷結構
(一)調整農產品市場結構及穩定產銷措施
因應氣侯變遷造成夏季汛期短期蔬菜供應問題,業完成穩定菜價八大措施,包括氣象、產銷資訊系統整合,建置產銷資訊整合平臺及預警體系與通報機制,於盛產時啟動加工、行銷及外銷等多元調節措施;颱風來臨前緊急進口機制;擴大滾動式倉貯數量及設備改進,輔導22家農民團體滾動貯存冷藏蔬菜,備貯數量4,000公噸;建立根莖類蔬菜安全庫存,庫存數量600公噸;擴大平價蔬菜供應據點,於災後蔬菜價格波動期間,增量供應至超市、量販店,穩定市場供需;輔導興設結構加強型生產設施,累計建置1,524公頃,提升作物防災效能;成立專案小組辦理災害前預警及配合各部會查價工作;成立災害緊急應變小組,即時監控與因應,確保農民生命財產安全。
針對穩定鳳梨產銷,因應中國大陸自110年3月暫停我方鳳梨輸陸及防範COVID-19影響,積極從外銷、內銷及加工等三大面向推動相關措施,穩定鳳梨產銷及價格。輔導外銷業者與供貨農民團體契作、契銷,改善採收後包裝、冷藏等外銷產業供應鏈設備,並擴大國內多元行銷及加工利用,推廣噸數逾15,000公噸。110年至9月8日止,鳳梨外銷量28,782公噸,外銷中國大陸以外市場25,202公噸,較109年同期大幅增加564%,其中日本、香港市場成長742%、508%,新興市場拓展成效顯著。3月至7月鳳梨主產期之梨平均產地價格每公斤21.15元,高於過去2年,成功穩定國內鳳梨產銷與確保農民收益。
(二)建構農產品冷鏈體系
辦理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計畫(110-113年),建構冷鏈物流全程不斷鏈示範模式,協助農漁會、農民團體、批發市場、魚市場等建置或升級冷鏈設備,輔導縣市政府設置區域冷鏈物流中心,提升產銷調節量能,穩定供貨品質。累計輔導172個農民團體建置冷藏庫4,410坪、冷藏庫機組73組、真空預冷機16套、冷藏(凍)車43臺;批發魚市場遷建及建置或修繕冷鏈設備8處,漁會設置或改善製冰設施25處,漁業團體設置小型區域加工廠或改善設備19處、產銷班190個購置冷凍加工設備;輔導141輛屠體運輸車、419攤肉攤設置溫控設施,改善肉品市場屠體處理及冷藏運銷設施3處,提升運銷效率,增進農民收益。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設置國際物流保鮮中心,於109年10月5日開工,將興建3,000坪冷鏈物流客製化廠房,規劃1,347棧板冷藏空間、7,800棧板冷凍空間,符合HACCP規範且日處理量達10噸之加工包裝空間等,預計111年2月竣工。
(三)推動農產品加工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於109年3月26日訂定發布,持續推動農產初級加工場取得登記,針對符合農產品初級加工場條件之場域,改善場域配置、加工製程、作業流程及衛生安全等,至110年9月10日止,已完成31場,並有22家取得登記證;辦理加工技術及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948人次參訓。於本會農業試驗所、桃園、苗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等各區農業改良場、茶業改良場、國立中興大學、宜蘭大學等設置11處農產加值打樣中心,並鏈結區域大學與打樣中心建置加工區域聯盟3處。成立農產加工整合服務中心,提供一站式諮詢窗口。至110年8月底止,提供農民加工諮詢4,336人次,初級加工打樣1,711件。
輔導雲林縣莿桐合作農場等13處區域農產加工中心,擴大契作面積達1,150公頃,使用加工原料量14,100公噸;改善加工設施及產製環境,建立產銷垂直供應體系。輔導永安、興達港、南縣區漁會建置符合HACCP規範之加工廠,嘉義、梓官、林園區漁會改善或購置設備,協助當地漁民處理魚貨,推動多元行銷通路及分散市場。
(四)拓展海外市場
110年上半年農產品出口金額27.8億美元,較109年同期成長17.6%,其中魚類、穀類、水果、花卉及其種苗等外銷金額均呈現成長趨勢,主要市場中國、美國、日本、香港、越南、泰國、韓國、澳大利亞、馬來西亞及菲律賓等均明顯成長,在疫情期間維持穩定外銷。雖自110年3月起中國禁止我國鳳梨進口,對多項水果出口中國產生連帶影響,在本會加強各項拓銷措施,及海外消費者與通路業者支持下,臺灣水果外銷至其他國家,如日本、香港、韓國、新加坡及美國等顯著增加,對中國市場依賴程度逐漸下降。
針對中國大陸以檢出太平洋臀紋粉介殼蟲為由,自110年9月20日起暫停我方釋迦及蓮霧輸入,查我方已自109年10月起持續強化源頭管理及輸出檢疫,110年6月28日後也未接獲不合格通報,顯見強化措施確實有效,將持續透過雙邊或多邊管道向陸方要求技術性對話並恢復貿易。為確保農民權益,本會已立即啟動5項具體措施,包括採取外銷獎勵措施及擴大舉辦海外拓銷活動,增加對香港、新加坡、加拿大、馬來西亞等現有市場的出口數量,目標分別為釋迦5,000公噸及蓮霧1,000公噸;採取產季調節措施,分散市場供應量;提供農遊券抽獎活動,鼓勵消費者以5倍券購買國產釋迦與蓮霧,全民相挺農民;加強電商促銷;建置企業團購平臺,增加國內需求與採購量。透過外銷、直銷、加工等措施多管齊下,搭配冷鏈物流系統,提升農產品質,並已規劃10億元專案經費,全力採取相關因應措施。
積極突破檢疫障礙,獲日韓授權由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執行夏季輸日韓鮮果實檢疫處理作業,至110年7月經檢疫合格輸韓愛文芒果、輸日愛文芒果、荔枝、木瓜等合計1,838公噸,較109年成長9.4%;將續爭取執行冬季檢疫處理作業。秘魯於109年11月9日公告同意我國產百香果苗輸銷該國,將持續辦理向美國、紐西蘭申請鳳梨鮮果實,及向美國申請附帶栽培介質拖鞋蘭及嘉德麗雅蘭等市場准入案。
建立外銷供應鏈平臺,輔導供果園登錄,設置香蕉等20項外銷供果園,並重點輔導鳳梨釋迦、鳯梨、芒果、番石榴及柑橘類等具外銷潛力果品,建立由產至銷之完整供應鏈,導入自動化、冷鏈處理及取得國際食品安全系統之驗證,導入三級品質管理制度,鼓勵農藥自主檢驗,確保外銷果品安全,輔導面積計4,325公頃。
(五)促進國內多元行銷
結合國內電商平臺及農產品供貨團體舉辦「臺灣農產嘉年華」網路購物活動,與超過90家電商合作銷售近5萬項優質農漁畜產品,109年銷售額逾12億元,110年1月至8月銷售額8.8億元。辦理國產鳳梨、芒果及文旦柚消費者回饋活動,以專區方式鼓勵消費者上網購買,其中鳳梨及芒果已銷售超過7,000萬元。109年中秋節透過跨境生鮮電商銷售模式,首次將臺灣新鮮文旦柚直接宅配至新加坡、香港及澳門等海外消費者,110年更擴大增加日本市場,整體訂單超過2,000筆,銷售量約8公噸,較109年成長50%以上。
為提升國內農產品銷售量,輔導地方政府與農民團體辦理企業團購及量販超市行銷,鼓勵國軍副食、監所團膳多加採購,並於臺北希望廣場農民市集、臺北花博農民市集、農會超市及農漁會超市中心加強促銷,110年至9月17日止,行銷柑橘、洋蔥、番荔枝等品項共計12,420公噸,將視產銷情形,適時啟動直銷及多元行銷措施。
二十七、提升糧食安全
(一)推動學校午餐與國軍副食採用在地食材
110年起推動學校午餐全面使用國產可溯源食材,並配合調整補助地方政府食材經費,由每人每餐補助3.5元提高至6元,4月1日起偏鄉學校再加碼提高至10元,確保學童吃到來源明確、優質安全之國產農產品;全國22縣市學校午餐採用三章一Q食材,110年5月具標章(示)食材登錄筆數占比為90.6%。持續推動國軍採用有機(含轉型期)、產銷履歷標章等溯源標章蔬菜,每公斤分別補助30元、10元;農民團體供應國軍可溯源蔬菜,110年8月供應比率達41.8%。
(二)推展食農教育
推動食農教育立法,成立食農教育推動小組,於110年2月2日召開第一次會議,研商「食農教育法」草案內容及具體推動措施,已於4月6日將法案送行政院審查,經5月6日行政院會通過送請大院審議。發展系統性食農教育體系,推動全民食農教育運動,110年輔導98個單位發展食農教育教案教材,並辦理食農教育體驗活動。規劃食農教育宣導人員基礎培訓課程,並設計問卷以瞭解訓練課程執行成果,辦理宣導人員基礎培訓初階班共7場次。推廣食農教育教學資源平臺,至110年8月底止,已彙集45個在地特色農產品、142個教案、285筆知識、471個教材、202個場域等,提供各界推廣運用,提升民眾對農業瞭解,落實向下紮根理念。
(三)推動大糧倉計畫
鼓勵稻田轉作雜糧,輔導建置集團產區,導入契作契銷與農企業經營概念,鏈接加工產業,提高附加價值,加強消費者行銷推廣及食農教育體驗。109年雜糧面積79,234公頃,較104年增加約4,700公頃;建置國產雜糧集團產區50處,理集貨採後處理中心14處,產銷設備補助262臺,節省農業勞動力與創造就業;田間栽培講習及示範觀摩66場次、5,950人次參加;雜糧加工產品新品開發53項,行銷推廣活動145場次,創造行銷效益達2億元。
(四)推廣強固型設施農業
輔導農民興設結構加強型溫網室設施,每年以300公頃為目標,強化蔬果作物調適氣候變遷能力,導入自動化、智慧化環境控制設備,穩定農產品生產與品質,提升農民收益,促進產業加值升級,自106年起至110年8月底止,已累計設置1,524公頃,另200公頃興設中。
二十八、發展休閒農業旅遊
持續推動休閒農業朝主題化、特色化及區域化發展,110年累計公告劃定休閒農業區104處,辦理休閒農業區評鑑95區。打造主題農遊軸帶與特色環境,協助績優休閒農業區硬體整備及區域農遊軸帶環境營造,計4縣市9個休閒農業區提案。通過特色農業旅遊場域認證173家,包裝348條遊程於農遊超市平臺上架銷售,與22家虛實通路合作行銷40場,便利遊客選購遊程商品。輔導農遊伴手商品開發及優化115項,辦理無現金支付、自媒體等課程計1,874人次參與。
規劃辦理因應COVID-19疫情農村振興方案,配合行政院振興五倍券啟動期程,預計發放農遊券電子票券146萬份,並整合相關業者推出農產品優惠組合、滿額贈、農遊活動等行銷方案,預估創造農業總體消費效益達68億元,同時帶動農業旅遊340萬人次,促進農村在地商機復甦。
二十九、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因應對策與配套措施
我國於110年9月22日正式提出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之申請,農業部門早已展開相關準備工作。為符合CPTPP協定規範,已配合增訂或修正「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及「漁業法」,落實打擊IUU及強化海洋環境保護;修正「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將所有植物種類納入品種權保護範圍;修正「農藥管理法」,保護智慧財產權,延長保護農藥成分保密時效。
鑑於CPTPP會員每年進口農產品總額約2,200億美元,我國109年外銷至CPTPP會員為15.7億美元,成長空間大,加入CPTPP後可享受優惠關稅,將有助於外銷,例如毛豆、花卉(蝴蝶蘭)、水果(香蕉、鳳梨等)、水產品、茶葉、禽蛋等,將因此受益。針對實施關稅配額與特別防衛措施產品如稻米、花生等20項,將比照日本及加拿大爭取敏感農產品排除降稅、採取較長降稅調適期,實施關稅配額及防衛措施等保護機制。
本會將持續運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辦理因應措施,包括推動進擊型農業,拓展國際市場;推行地產地消,促進國產與進口產品區隔;建構完整冷鏈場域與供應鏈,提升農產品價值及外銷競爭力;擴大對地綠色環境給付,加速結構調整;發展六級化產業,提高農業加值轉型;強化檢疫與檢驗,維護優質農業生產環境;擴大推動農業保險,保障農家收入穩定等,強化臺灣農業體質,讓臺灣農業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