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參、健全基礎環境
四、防範重大動植物疫病蟲害
(一)因應非洲豬瘟防疫
自 2018 年 8 月 3 日中國大陸通報非洲豬瘟感染首例以來,2021 年止亞洲已有 14 國發生疫情,「境外阻絕、境內防範」為我國防範本病主軸。
境外阻絕部分,本會協同各邊境機關, 針對非洲豬瘟等疫病入侵風險較高之管道, 如入境旅客、貨物、快遞、郵包、網路電商平臺及漁船等可能管道加強查察及各項宣導工作。
境內防範部分,成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協同地方政府就疫情發生時各項情境進行模擬演練,並建立早期預警措施、畜牧場訪視及防疫宣導、推動家畜健康聲明書、強化屠宰衛生檢查及輔導廚餘養豬場轉型等重要措施。
為於疫情發生時即時監控管制畜牧場豬隻移動,於活豬與豬屠體、內臟及其分切物之運輸車輛強制規定裝置 GPS 系統並積極辦理查核,即時追蹤活豬與肉品流向。
透過跨部會合作,於 2020 年 2 月已建置完成環保署資訊系統中化製車 GPS 相關資訊介接至本會 GPS 整合資訊平臺,共享化製車 GPS 資訊資源,完成建構載運「活豬、豬屠體及死豬」之運輸車輛 GPS 完整監控體系。
(二)清除傳統豬瘟
自 2006 年迄今我國未再有確診豬瘟病例,顯示國內豬瘟發生及傳播之風險極低, 為穩健達成豬瘟撲滅目標,本會於 2021 年擬訂「豬瘟撲滅及防範重要豬病防檢疫計畫」, 採3 階段期程執行方式推動,第1 階段(2021 年 ~ 2022 年),採取策略重點為落實全面疫苗注射、環境風險監控及產業溝通。依據2021 年各項監測結果(哨兵豬試驗、化製場斃死豬、屠宰場淘汰母豬、野豬及種公豬精液等項目),均未發現豬瘟野外病毒,前開科學數據刻正持續與產業溝通,逐步達成停打豬瘟疫苗共識。
(三)加強禽流感防疫
依流行病學原則持續辦理年度禽場、土雞理貨場、寵物鳥及候(野)鳥禽流感主動監測計 3 萬 4,638 件,另於 10 月起至翌年3 月止禽流感好發季節,實施野候鳥及家禽強化監測,以利發揮疾病預警成效。此外, 由產業團體監督位於禽流感熱區禽場所屬會員加強場域內清潔消毒,並由地方動物防疫機關消毒車輛配合於場域周邊執行消毒,同時運用消毒車輛 GPS 軌跡進行分析,以提升消毒效果。啟動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稽查禽場生物安全措施,不符規定者依法裁處,以促使家禽於飼養期間能符合基本生物安全條件,減少禽流感疫情發生。2021 年確診高病原性禽流感禽場計 25 例,撲殺家禽計 23萬 9,179 隻,較 2020 年分別減少 56.90% 及62.20%,且為 2015 年起最低,顯見各項防疫措施已具成效。
(四)控制牛結節疹疫情
2021 年 4 月 15 日新北市林口區 1 處養牛場發現確診罹患牛結節疹(LSD),本會立即報請行政院同意於同日成立「LSD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4 月 31 日完成案例及疑似案例 31 頭牛隻撲殺,並同步協調大學獸醫學院師生及獸醫師,籌組疫苗注射團隊, 5 月 7 日完成臺灣本島及澎湖 1,292 場,16萬 7,650 頭牛隻疫苗注射。金門縣於 6 月 4日完成 6 月齡以上已達免疫適期 5,503 頭牛隻的補強注射,酪農產業亦配合加強防疫, 注射疫苗牛隻產能及身體均無異常,該期間市售乳品供應平穩, 在疫情穩定控制後、於 6 月 11 日報請行政院同意撤除「LSD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五)落實有害生物監測、預警與防治
辦理水稻稻熱病、東方果實蠅等疫病蟲害疫情預警及警報監測調查,共計 9 萬 2,934 件,依據監測結果發布疫情預警及警報,共計 101 次;另透過田邊好幫手系統傳送電子郵件 2 萬 1,491 件、簡訊 4 萬 5,467 件及傳真 1 萬 433 件,提醒農友防範疫病蟲害。於秋行軍蟲高風險寄主作物產區執行性費洛蒙監測調查,依成蟲密度發布預警,新植作物時期加強宣導農民落實田間巡查,及早發現並採取緊急防治,2021 年防治面積3,666 公頃。另加強辦理宣導講習,教導整合性防治技術,計辦理 100 場次。
推動農業區荔枝椿象區域整合防治, 包括收購卵片 252 萬片、釋放天敵平腹小蜂 503 萬隻、辦理講習觀摩會 39 場,並訂定高屏、嘉南、中彰投雲及苗栗等 4 區的化學共同防治期,加強跨縣市合作聯防及相關部會同步推動,以提升整體防治成效。經分析 2021 年全年成蟲平均密度比 2020 年減少11.37%,防治成效良好。
(六)嚴防國外重要疫病蟲害入侵
因應國際疫情修訂動植物及其產品輸入檢疫規定。執行輸入植物及其產品檢疫 20萬 8,695 批次,動物輸入及其產品檢疫 20 萬1,719 批次。56 組檢疫犬組於邊境偵測查獲違規農畜產品逾 3,200 件,重量逾 7.9 公噸。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嚴峻疫情,授權輸出國植物檢疫機關執行輸出檢疫處理及產地查證,包括土耳其櫻桃、祕魯藍莓、泰國檳榔及山竹,以及美、加、澳、紐、法、德、波、義、智利及南非等國蘋果,日及韓桃蛀果蛾寄主鮮果實,宏都拉斯甜瓜,中國及日本梨接穗,荷蘭及智利百合種球,荷蘭火鶴花苗與澳大利亞胡蘿蔔,並採行輸入檢疫強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