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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落實動物保護

(一)犬貓源頭管理

  為因應收容動物零撲殺政策施行並改善縣市城鄉差距及資源歧異,延續 2020 年系統性且科學化的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控制犬貓族群, 2021 年於全國 22 個地方政府劃設之 162 處人犬衝突風險熱區逐戶家訪,對於家犬完成寵物登記、絕育或免絕育申報,無主犬則捕捉絕育,具公安問題犬隻並收容至公立收容處所,至年底完成 6,080 戶家訪,清查家犬 1,596 隻、無主犬 9,965 隻,熱區內犬隻處置完成率達 90.79%。

(二)建構完善流浪動物收容管理措施

  為滿足動物收容空間需求並維護收容動物生活品質,地方政府除興(修)建動物收容所及委外收容,並調整捕犬模式及順序, 優先捕捉民眾通報導致公安問題之犬隻,以維護民眾人身及財產安全,更積極結合民間單位以多元方式推廣民眾認養收容動物。2021 年協助公立動物收容處所興(修)建16 處、轉型升級為環境教育場域 1 處;2021年政府捕犬數 2 萬 1,333 隻, 較 2020 年減少 6,181 隻;另推廣收容動物認領養 2 萬2,286 隻, 認領養率 69.00%, 較 2020 年提高 19.00%。       

(三)動物人道管理

  2021 年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動物運送與屠宰查核計 245 場次、動物運送人員與屠宰人員講習 73 場次,計 990 人取得運送人員講習證書。另持續辦理動物科學應用機構人道管理之相關教育訓練並執行監督查核,2021 年計查核71 場,並就宣導實驗動物減量、替代、精緻化(3R)原則辦理講習 3 場,計 489 人參加。2021 年持續辦理全國展演動物業查核及輔導,計 58 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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