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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4年期農產品拓銷獎勵計畫(114年4月25日更新)

  • 更新日期:114-04-25

一、獎勵對象: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並請依各作業規範規定檢附出口實績證明。

二、受理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簡稱CPC)。
(一)聯繫專線:(02)2698-2380、電子郵件信箱:cpcagriexport@gmail.com。
(二)收件地址:2210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信封正面請註明「海外拓銷獎勵計畫名稱」及「寄件單位」。
(三)線上申請:臺灣農業海外拓銷獎勵平臺,網址:twfruit.tw ;首次申請者,請電洽生產力中心申請帳號密碼。

三、出口貨品相關規定:請確實申報貨品出口稅則號列,申報其他號列不予獎勵。

四、出口登記方式:詳見各作業規範。

五、獎勵基準:

114年農產品海外拓銷獎勵計畫獎勵基準表(石斑魚)

114年農產品海外拓銷獎勵計畫獎勵基準表(釋迦)

六、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申請補助者應自行確認是否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並注意本法第14條相關限制之規定。另為本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向機關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並填復「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予機關。違反前述規定者,依本法第18條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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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4-04-25
  • 發布單位:農業部(國際事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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