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徵詢意見說明

  1. 行政院於112年5月指示各部會成立「法規英譯審核小組」,針對現行已完成英文翻譯之法律條文英譯內容進行全面檢視,以確保英譯內容正確性。本部辦理前開檢視作業,為廣納外界建言,特於本專區徵集意見。
  2. 對於表列之法律條文英譯內容有修正建議者,請下載檔案,填寫「英譯修正建議」欄位,並於刊登期間內傳送至檔案內所示信箱。
  • 發布單位:農業部(法制處)
  • 回上一頁
  • 113-01-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