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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增進農民福利

一、精進農民健康保險制度
  為提升農民的社會保險保障,本部推動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於2023年2月8日經總統修正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分階段施行,重點如下:

  • 2023年2月10日起,農民健康保險(下稱農保)月投保金額由1萬200元提高至2萬400元,保險費率定為2.55%,並建立月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率之調整機制,以適度反映基本工資及物價指數成長情形。同時,農保生育給付標準由2個月修正為3個月,  金額由2萬400元提高為6萬1,200元;農保喪葬津貼由15萬3,000元提高為30萬6,000元,以鼓勵農民生育及減輕農民家屬支出喪葬費用之經濟負擔。
  • 2023年6月1日起,農保被保險人於年滿65歲且加保年資累計達15年以上,將所有農地全部委由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協助辦理出租,致未繼續實際從事農業工作,得繼續參加農保,以鼓勵年輕人投入農業生產,並促使老年農民安心退休離農,活絡農地利用。
  • 2023年12月1日起,申請參加農保者,視為一併申請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下稱農職保),強化農民職業安全保障。

二、推動農民職業災害保險
  為增進農民職業安全及完備農民社會保險制度,依2018年6月13日修正公布之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繼2018年11月1日起採「先傷後病」方式優先試辦「職業傷害」,2021年9月10日起擴大保障範圍將職業病納入給付,完備農職保之保障,並持續滾動檢討正面表列職業病項目。2023年8月18日增列日本腦炎、鉤蟲病及甲醛中毒等與從事農作因果關係明確之職業病。保險費由政府提供部分補助,農民在繳納基礎的保險費後,即可有傷病給付、就醫津貼、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等4種保險給付保障。
  自2023年2月10日起,農職保隨同農保,一併提高月投保金額至2萬400元,傷病給付及喪葬津貼之給付額度也隨同提高;而加保方式參考其他各項職域性社會保險強制納保之作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從農民自願申請參加模式,調整為農民於新申請參加農保時,一併完成農職保加保申請,使農民獲得完整之職域性社會保險保障。截至2023年底,加保人數逾33萬人、給付案件共計1萬9,370件、給付金額累計逾3億7,000萬元。

三、全面推動農業保險
  本部為因應極端氣候影響,分散營農風險,自2017年起擴大推動農業保險,參照國外經驗於2021年1月1日施行「農業保險法」,並訂定各項子法及推動相關配套措施,包括:保費補助及各項政策性保險辦法等,另簡化投保理賠作業,以完備農業保險運作機制。
  2023年持續加速並擴大加大推動農業保險,以提升普及程度,全面保障農民收入,累計開辦27種品項、43張保單,涵蓋農作物、養殖漁業及畜禽業,投保達62萬件、57萬公頃、總保險金額1,041億元,覆蓋率51.45%,績效日漸成長,並積極採取精進作為如下:

  • 結合農產業政策,加強推動政策性收入保險:保障範圍廣,不以天災為限,亦包括疫病、蟲害等風險,保障農民因極端天氣影響致收入不穩定。2023年放寬水稻收入保險投保資格,並簡化組織型大專業農投保程序;調整香蕉收入保險分區保障金額及擴大承保地區;增加高粱收入保險保障程度,調整基準產量;調整釋迦收入保險保障程度及基準價格,各項精進作為使保單貼近實務需要,保障更多農民及提升投保效率。
  • 檢討精進保單內容、擴大保險涵蓋範圍:因應極端氣候影響,檢討芒果、水稻及高粱收入等11張保單,包括承保地區及理賠條件等;2023年於家禽禽流感保單外,公告新增蛋中雞禽流感保單,以貼近農民需求。
  • 降低農民財務負擔、建立相關配套措施:保費補助以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為原則,並鼓勵地方政府提供加碼補助;扣合產業輔導及管理措施,將專案貸款(採行免息措施)、農漁會考核及農金獎等措施與保險結合,提升推廣力度。
  • 加強推廣農業保險,強化農業保險參與度:辦理61場宣導講座、教育訓練及座談會,共計3,200人參與,強化農民保險觀念及保險人專業能力。藉由發布新聞稿、臉書貼文、廣播電台、DM、摺頁及錄製影片等宣導方式,擴大多元媒體管道觸及更多受眾,強化農民參與度。

  除農業保險外,為保障漁民海上作業財產安全,鼓勵經營未滿100噸之動力漁船(筏)所有人參與漁船保險,提供保險費補助,受益漁船(筏)計9,617艘,補助金額為3,999萬1,587元。

四、建立農民退休儲金制度
  本部依據2020年6月10日公布、2021年1月1日施行之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推動農民退休儲金制度,呼應蔡總統英文昭示「讓『從農』成為一個可以做到退休、安心養老的職業」之政策願景,設立農民退休儲金個人專戶,由農民與政府共同按月提繳至個人專戶,當農民年滿65歲或具備一定要件時得請領之,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共同構成老年農民經濟安全保障制度。
  另為鼓勵服短役期青年返鄉務農,2021年12月22日經總統令公布增訂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3條之1,放寬服短役期退伍青年,雖已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仍可參加農民退休儲金。
  農民退休儲金制度使農民年老後享有適當的生活水準保障,對於鼓勵年輕人投入農業生產、調整農業勞動力結構、間接促使老農安心退休離農及活絡農地利用等具重大助益。截至2023年底,受益人數逾10萬3,000人。

五、照顧農民福祉
(一)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為照顧老年農民生活,政府對年滿65歲符合規定之老年農民發放福利津貼。自2020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發放7,550元,2023年發放總金額482億8,653萬元,計56萬3,714名老年農民受惠。
  為落實對長期參加農保老年農民之喪葬照顧,針對65歲以上加入農保滿25年農民,因故無法請領農保喪葬津貼者,發給喪葬慰問金10萬2,000元。2023年受惠人數1,344人,發放金額1億3,709萬元。
(二)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為避免農漁民因經濟因素造成其子女喪失就讀大專校院或高中職機會,本部自2003年9月開辦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現為農漁民子女助學金)。2023年發放金額8億3,480萬元,計7萬8,134人次農漁民子女受益。
(三)推動農漁村綠色照顧計畫
  2023年輔導113家農會及8家漁會結合在地農業資源及自然環境等綠色元素辦理綠色照顧示範站,以達農漁村高齡者在地健康老化的願景,計成立綠色照顧站210班,持續辦理多元學習服務、互助共食及關懷服務,2023年受益高齡者達22萬人次。
  農村社區方面,輔導165個社區推動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設置70處綠場域,以改善高齡友善生活環境;協助139個農村社區辦理綠飲食供餐,服務超過20萬人次;鼓勵149個農村社區開設綠療育課程,參與之農村高齡者高過15萬人次;另培訓輔導143位農村綠照員,給予農村社區高齡者關懷陪伴,引導農村高齡者走回社區,恢復社會參與並提升自我認同感。
(四)農業用油補貼
  2023年累計核(換)發農機使用證之有效農機具總計28萬5,143臺,購買農機用油量7萬6,881公秉,減免5%營業稅額約1億元。漁業動力用油共補貼5,864艘漁船申購柴油約56萬7,000公秉,補貼金額約16億743萬元;漁船用之汽油補貼款,共補貼6,337艘汽油船外機漁船,金額約9,700萬元。
(五)穩定肥料供需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及俄烏戰爭等因素影響,國際各種製肥原料行情大幅上漲,本部為平穩國內肥料供需,自2022年1月10日起辦理化學肥料原料漲幅補助措施,依據國際製肥原料行情補助化學肥料原料漲幅五成,以減輕製肥原料上漲對農民之影響,累計減少農民用肥成本負擔約40億元。
(六)大小型農機補助
  輔導農民購置中耕管理機、農地搬運車等小型農機2萬3,746臺及新研發農機45臺,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國內研發動能;補助曳引機及聯合收穫機等大型農機781臺、玉米種植與採收機械80臺,紓解缺工及協助汛期搶收。
  我國現有遠洋漁船作業船數1,000餘艘,業已通過乙類外銷登錄衛生評鑑遠洋漁船(裝設連續溫度記錄器)共計602艘,完成補助之漁船共計315艘次。自2021年起,迄今補助漁民購置高效、智能等養殖漁機具1,326件,補助累計1億4,366萬元,以提升養殖產業節能、省工及邁向現代化管理的目標。
(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本部於全臺設置196個農業氣象站、392個作物生產與養殖漁業專區氣象預報服務及災害警示燈號,提供農事操作與災害防範之利用並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NCDR)合作建立系統化災害應變機制,持續提供災害即時資訊、警戒範圍、易受損作物品項及防災建議等。另製作農業天氣影音、圖卡,透過本部官方臉書、Line官方帳號、社群、農業虛擬博物館及各地農會電子看板等多元管道推播,提供農漁民平時農事作業規劃與特殊天氣氣象整備因應之參據。
  2023年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下稱救助辦法),在港漁船(筏)因颱風警報警戒區域內8級以上陣風造成毀損者,納入現金救助及補助之範圍;及新增救助辦法適用天氣參數。2023年因應農業災害造成之影響,依救助辦法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災害名稱包括「1月下旬寒流」、「111年9-10月乾旱暨112年1月下旬寒流(遲發性)」、「2月下旬低溫」、「2-3月乾旱」、「3月鋒面(遲發性)」、「4月下旬雨害」、「瑪娃颱風」、「5月上旬旱災」、「0519豪雨」、「6月中旬豪雨」、「杜蘇芮颱風」、「卡努颱風」、「海葵颱風」、「9月上旬豪雨」、「小犬颱風」、「小犬颱風及10月上旬雨害(遲發性)」、「12月上旬雨害」,並據以發放10萬6,699戶現金救助共計41億9,472萬元,以及貸放498戶低利貸款共計4億6,777萬元。
(八)海難救助
  為照顧本國籍漁船員在海上作業或漁會甲類會員從事沿岸採捕,遭難致死亡、失蹤及失能者,2023年核發救助金29件計4,350萬元,撫慰漁家以緩減意外事故的衝擊。
  另針對漁船(筏)因火災或海上作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損毀而無法經營者,核發救助金計2艘、救助金額為17萬5,000元。
(九)強化農漁民團體組織效能
  本部於2023年2月10日修正發布農會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第6條,規定農會出資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認定屬配合推動重大農業政策需要者,不受出資或投資額度之相關限制,以利重大農業政策之推動與執行;同年3月27日修正發布農會財務處理辦法第35條之1附件,調整農會選任人員專案出國經費額度及總幹事、編制員工每年出國考察等相關經費額度,以因應農會為強化經濟、推廣等事業部門之發展需出國考察、研習及拓展業務之需求;同年5月31日修正發布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第13條,針對配合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施行第7條規定之農會自耕農會員,將其所有農地全部委由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協助辦理出租,且繼續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者,放寬其得繼續維持其農會會員資格,以鼓勵年輕人投入農業,並促使老年農民安心退休。完成27家農會總幹事(屆次及中途出缺)遴選作業,辦理各級政府農會輔導人員專業知能訓練1場次,協助農會聘任人員專業知識與職能訓練12場次,委託會計師辦理1家農會財務查核,補助60家農會改善農業推廣教育設施(備)、37家農會營造優質農業景觀及提升農會服務功能、23家農會發展經濟事業,6家農會百週年慶及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等13家農會颱風災後復建等計畫。
  為協助漁會因應產業轉型、社會變遷,使漁會藉由考核結果自我檢視各部門之營運概況,並配合政府辦理產銷調節,以照顧漁民生活及產業發展,本部漁業署於漁會考核表增列「國產漁產品調配及運銷」、「漁會營造及維護管理」之計分基準項目內容及配分。
(十)創新農業金融服務

  • 信用部經營體質為歷年來最佳

  經積極採行各項改善信用部經營體質措施,2023年底存款總額達2兆2,502億元,放款總額1兆4,030億元,稅前淨利77億元,逾放比率0.25%,放款品質良好。
為強化監理功能,自2009年起訪查信用部,至2023年底已訪查1,017家次,持續掌握信用部營運概況,以監理與輔導並重方式,協助信用部健全經營。

  • 積極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充分支應營農資金

  為支應農漁民營農資金,配合培育青年人力、新農業等政策及實務需求,賡續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並配合農業施政目標,適時調整貸款項目及內容,2023年提供2萬6,319名農漁業者271億7,380萬元貸款,自開辦以來,累計貸放133萬8,884名農漁業者7,758億9,675萬元,提升產業競爭力、促進農業發展。

  • 推展多元業務,提供農漁民便捷金融服務

  為協助提供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資金,推動「農業金融機構辦理青年安居購屋優惠貸款」,截至2023年底已累計協助1,707戶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取得貸款資金103億元。
  為提升農漁會服務品質及競爭力,農業金庫整合信用部業務通路,已提供1,420項代收服務,2023年計代收1,954萬筆、610億元,自開辦以來累計代收2億2,819萬筆、8,534億元,提供農漁民多元便捷的繳費服務。為滿足客戶投資理財及資產配置需求,農業金庫持續輔導信用部推展黃金存摺,2023年底計核准53家信用部。另為提升農漁民使用行動支付,2023年底計核准292家信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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